《香格里拉縣“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是香格里拉縣人民政府2014年制定的一項方案。
方案出台,方案內容,
方案出台
香格里拉縣“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發布時間:2014-07-01 08:54:14來源:香格里拉縣政府辦
香格里拉縣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縣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根據《迪慶州財政局轉發<雲南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於深入推進地方預決算公開工作檔案的通知>的通知》(迪財預〔2014〕130號)的內容及相關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我縣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
方案內容
一、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的目的及總體要求
(一)目的
財政預決算是政府活動計畫的反映,它體現了政府及其財政活動範圍,政府在特定時期已實現或所要實現的政策目的和政策手段。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是公共財政的本質要求,是推進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之一;是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必然要求;是推動政府依法行政,建設高效廉潔服務型政府的客觀需要;是構建公共財政體制,促進依法理財、科學理財、民主理財、陽光理財的重要手段。
(二)總體要求
進一步細化地方政府預決算公開內容,政府預決算全部細化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專項轉移支付預決算細化到具體項目。
擴大地方部門預決算公開範圍,除涉密部門外,地方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均應公開本部門預決算。細化地方部門預決算公開內容,除涉密部門外、部門預決算全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加大“三公”經費公開力度,細化公開內容,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詳細公開,“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細化公開為“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
二、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的主體
按照“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政府、縣直部門和單位作為公開的責任主體。依據各自承擔的職責,對擬公開的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進行認真核實,確保數據的真實、客觀、準確,對公開前後的社會反映做好預判、應對預案和輿論引導工作。
(一)縣財政局負責做好全縣有關公開工作的指導工作,並對政府總預算信息的公開及相關內容解釋說明。
(二)各預算單位、鄉(鎮)(涉密部門除外)負責本部門、鄉(鎮)預決算信息的公開,並對所公開的內容進行解釋說明並指導下屬單位預決算信息的公開工作。
(三)相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本部門重大民生支出、其他專項資金支出及相關制度和政策等內容的主動公開及申請公開工作。
三、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的內容
(一)政府預算公開。應將經同級人大批准的政府預算報告、報表,以及相關說明全部公開。根據預算編制工作進展,公開內容包括同級公共財政收入預算、公共財政支出預算、本級支出預算、對下級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預算;同級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對下級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預算;同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預算、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等。
(二)部門預算公開。應將同級財政部門批覆的預算表全部公開,包括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預算。根據部門預算編制工作進展,公開內容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等。除涉密內容外,部門預算要全部細化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
要妥善處理部門預算中的涉密信息。對部門預算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開。對部分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應在支出總額不變的情況下區分處理,創造條件將不涉密內容公開。同時,為便於公眾理解,還應公開本部門職責、機構設定、數據增減變化的情況說明,並對專業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
(三)“三公”經費預算公開。各級財政部門公開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總額和分項數額,對增減變化的原因進行說明。各部門公開本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總額和分項數額,對增減變化的原因進行說明。應將“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細化公開為“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
(四)決算公開原則上參照預算公開的範圍、體例和內容。其中,“三公”經費決算公開要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經費總額,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的原因等信息。
四、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的形式
公開應當以政府或部門入口網站等為主要形式,保持長期公開狀態。同時,要在同級政府或財政部門入口網站上設立預決算公開專欄,匯總集中公開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預決算等內容,方便查詢監督。
五、做好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的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做好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方向明確、過程可控、結果可查、易於監督”的原則,制定工作方案,落實責任分工,明確工作目標,抓好工作落實。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工作,主要領導為本部門本單位財政預算信息公開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工作;要認真研究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的公開內容、公開範圍等事項,確保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推進。
(二)建立協調機制。各部門各單位要主動加強與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和人大、審計、紀委、財政等部門的溝通,積極做好協調配合工作;要研究制定具體措施,明確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主體,落實工作責任。
(三)深化預算改革。要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綜合預算編制體系,細化預算編制,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增強預算編制的準確性、科學性;要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及時掌握預算執行動態,加大預算資金跟蹤問效和監督檢查力度,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為財政預算信息公開提供有利條件。
(四)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工作應於2014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