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財政局

香格里拉市財政局

香格里拉市財政局,是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格里拉市財政局
  • 辦公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1號樓1-4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制定全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參與研究制定綜合經濟政策;提供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運行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擬定和監督執行財政、稅收、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的地方性法規;制定和監督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在職責內參與辦理涉及財政、稅收、政府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
(三)編制全市和市本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市人代會批准的財政預算,依法管理財政收支;編制全市和市本級年度財政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財政預算和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年度財政決算情況;承擔預算績效評價有關工作;負責做好本級政府預決算公開工作,督促和抓好本級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管理國庫撥款和市級財政收支;管理行政機關和財政供給經費的事業單位銀行開戶;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收費標準;管理全市財政票據;管理市級非稅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政府性基金和專項資金。
(四)對全市財政收入影響較大的地方稅收臨時和特案減免事項提出建議;根據全市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制定全市財政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負責市本級非稅收入的征管。
(五)擬定市鄉財政預算管理體制,合理劃分財權與事權;指導和監督鄉鎮財政工作,合理調度資金,監督預算執行。
(六)管理和監督包括社會發展資金、經濟發展資金等所有財政資金在內的市級公共支出;制定需全市統一規定的支出政策和開支標準;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指導政府採購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七)參與全市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關政策的制定工作;制定全市性的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對社會保障基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市級社會保障基金專戶。
(八)擬定和執行財政與企業的分配政策;貫徹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財務制度;制定全市性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管工作。
(九)制定國有資產收益分配政策,監繳市級國有資產收益;負責資產統計、評價和資料匯總工作。
(十)管理和監督政府性債務,執行國家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市政府債務管理的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承擔外國政府和經濟組織貸款的對外談判和磋商工作;統一管理市政府的國內外債務,研究政府債務狀況,擬定防範政府債務風險的措施。
(十一)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法規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政府會計制度》以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監督社會審計工作;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業務培訓。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市級部門和鄉鎮財政的會計信息質量,對違反財經紀律的會計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十三)制定全市財政科學調研計畫和財政教育規劃;組織和指導開展全市財政幹部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
(十四)建立採購信息庫;宣傳貫徹政府採購政策、制定管理制度;擬定政府採購目錄、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審核批覆採購人上報的政府採購預算和政府採購實施計畫;審批政府採購方式、管理政府採購信息;建立和管理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認定社會中介機構的採購代理資格;接收政府採購契約備案;考核集中採購機構,受理供應商投訴;監督檢查政府採購活動;編報採購信息的季報、年報和信息統計分析;管理政府採購網站(包括對採購信息媒體和信息發布的管理)。
(十五)根據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市屬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按照國家頒布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考核國有企業及企業領導的經營業績,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十六)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所監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按照國家和省、州、市的戰略部署,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調整,指導監管企業做好重大建設項目工作。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建議任免或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十七)依法對全市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十八)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州、市安全生產等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十九)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定全市統一的國有資本管理規章制度。
(二十)負責黨組織關係由國資委管理的企業黨的組織建設,研究探索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有效途徑、活動方式和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
(二十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配合國家金融管理(監管)部門做好金融監管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配合建立全市金融工作溝通機制。
(二十二)配合協調全市小額貸款公司和金融服務公司試點的審核和管理工作。
(二十三)參與推進全市金融協調發展及推進地方金融發展環境建設,完善對地方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評價機制;協助州金融辦完成對金融中介機構執業行為信譽評價和管理工作,規範民間融資行為;協調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協助州級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二十四)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綜合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做好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文電、會務、督辦、機要、宣傳和意識形態、辦公自動化、保密、檔案、政務服務、印章管理等工作;起草和修改有關綜合性文字資料;參與財政政策研究和相關調研,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檔案、領導講話等綜合性文字材料,督促局內有關股室及時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組織籌備全市財稅工作會議、財政工作會議及局內各類重要會議;負責接待和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組織和督促相關股室處理信訪事項;管理和審核局機關各項經費使用,承擔局機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工會、綜治維穩、安全管理、機關後勤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工作。承擔局機關的機構設定、編制管理、人員錄用(聘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晉升、獎勵、懲戒、培訓、工資福利、辭職辭退、退休、幹部監督等工作;負責上掛下派幹部的選派和日常管理工作,擬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及有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財政系統幹部的學歷教育和業務培訓;負責局機關人員的因公出國(境)和因私出國(境)的管理工作;統一管理和協調推進全市財政信息化工作。負責擬訂全市財政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訂市級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規範;負責市級財政信息系統、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落實上級部門對財政信息化規劃、技術標準規範的相關要求,督查財政所信息化規劃、技術標準規範的落實;負責市級財政信息系統、網路、軟硬體設備及局機關中心機房財政數據中心、運維中心的運行維護管理;實施對局機關信息系統及硬體設備的安全保密檢查,並進行登記備案,制定信息系統安全備份策略,防範系統故障;承擔局機關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實施與管理,以及計算機與網路等硬體設備、計算機作業系統、資料庫管理系統等軟體平台的選型、採購、運維和技術服務;承擔財政信息化建設協調機制的統籌協調組織工作;提供匯總分析一體化系統財政管理數據提取等技術支持。建設和維護市財政局信息公開網站,配合組織相關股室做好網上信息公開工作。
(二)綜合股(市清理規範津貼補貼辦公室)
職責:統籌承擔財政改革與發展、非稅收入管理、稅政、法規以及其它綜合性財政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政策性課題研究;編制財政發展規劃;組織對相關財政支出進行績效評價;研究擬訂涉及財政改革與發展的收入分配、國有資源管理、住房改革、彩票管理、事業單位改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承擔深化財稅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政策;研究擬訂全市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總體方案和政策措施,開展國家機關規範津貼補貼工作;研究制定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和政策,組織協調市級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改革;研究制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負責分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住房改革預算資金和上級財政下達的城鎮住房保障資金;研究擬訂推進財源建設政策;編制彩票公益金年度收支預算和決算。負責貫徹落實非稅收入管理制度、政策和實施辦法,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全市財政票據;負責市本級非稅收入的預算管理、徵收管理、考核獎懲、監督稽查及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非稅收入征管業務月度、季度預算執行分析的匯總整理和上報。負責研究擬定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專項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等政策、制度及實施辦法。編制財政票據領購計畫,負責財政票據的審驗和監銷。承擔稅收政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地方稅收政策;審核重大稅收減免事項;組織開展稅收法律、政策執行情況、重點稅源調研;管理稅收優惠政策。負責對局機關重大決策事項和制訂的規範性檔案及其他涉法文書進行合法性審查,對其他部門起草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中涉及財政法律、法規的條款進行審查;負責機關行政執法監督和依法行政評議考核工作;承擔局機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備案和檔案彙編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法制宣傳、培訓和考試。
(三)會計和監督檢查股
職責:負責全市會計管理工作,承擔財政監督職能。管理全市會計從業人員,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國家統一會計準則制度、管理會計標準、企業、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組織實施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擬定地方性會計法規和會計管理辦法;管理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和代理記賬工作;負責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會計領軍人才、高級會計管理人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作;組織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承擔財政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執行情況、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擬定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和制度,加強和指導全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對違反財政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處罰措施建議;組織完成省財政廳、州財政局安排的專項檢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涉及重大事項的專項監督;組織實施本部門內部監督檢查。
(四)預算股
職責:承擔政府預算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提出年度和中長期財政收支政策、平衡預算措施和加強預算管理的建議;會同相關科室編制中期財政規劃,制定預算管理制度和辦法,組織跨年度預算平衡;匯總編制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決算草案,統籌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決算草案報送工作;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起草全市和市本級預決算報告;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提出統籌編制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指導意見;貫徹執行中央、省、州對我市的財政管理體制,擬定我市財政管理體制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市以下財政管理體制;研究提出部門預算管理和改革措施;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辦理市與中央、省、州一級的稅收返還、年終上下級財政結算等有關事項;承擔中央、省、州對我市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市對下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指導鄉財政綜合改革和鄉鎮財政管理以及鄉鎮財政標準化、信息化建設;負責本級和指導全市的政府及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協助指導債務和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承擔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規模控制、預算管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實施細則;負責績效指標建立、績效目標審核批覆和績效信息公開工作;承擔重大政策項目預算績效評價、市級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和地方政府財政運行情況綜合績效評價工作,提出評價結果在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等方面運用的建議,組織指導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研究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套用、管理等工作;加強與預算部門的溝通協作。
(五)國庫股
職責:承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工作。負責擬訂並實施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監督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組織實施財政總會計及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實施市級財政國庫資金、專戶資金的會計核算;管理市級國庫資金,負責市對下財政性資金的審核、撥付和調度;開展市級國庫現金管理;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及兌付工作;管理市級財政資金專戶,審核和備案全市各級財政專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事項,對市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實行審批和備案;負責市級財政總會計核算,編審上報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並公開相關信息;負責市級預算單位財政工資統發工作;組織實施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指導下級財政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工作的推進,協調財稅庫銀聯網。協助和配合預算科做好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
(六)經濟建設股
職責:歸口管理基本建設、糧油儲備等財政財務工作。負責聯繫單位(部門)的經費保障和財務監管;參與所聯繫單位和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所聯繫部門(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審、批覆、調整,分析並督促年度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批部門決算報表,督促指導歸口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組織對相關財政支出進行績效評價;參與制定政府投資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參與投資形勢分析,提出市級基本建設投資規模、最佳化結構的政策建議,管理和分配市級基建投資專項資金,匯總審核上報全市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負責政府投資財政財務管理,及相關行業的財政政策;參與研究應急體系建設,負責提出市級財政支持災後恢復重建的政策措施和資金安排建議,負責管理並分配災後恢復重建等專項資金;研究制定支持城鄉基礎設施建設、交通、重大水利建設等財政政策;參與糧食等重要商品物資市場調控,管理全市糧食風險基金、糧油儲備補貼等財政資金。
(七)行政政法股
職責:歸口管理黨政機關、群團組織、公檢法部門預決算。負責聯繫單位(部門)的經費保障和日常財務監管;參與所聯繫單位和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政財務制度,擬訂會議費、差旅費、出國(境)費、境內外培訓費等公務支出管理制度;擬訂公務用車政策及相關制度;組織對相關財政支出進行績效評價;擬訂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制度,參與會議定點場所的政府採購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旅遊發展資金等專項資金預算管理,負責管理黨政機關因公出國(境)經費等專項資金;負責有關省級轉移支付資金的分配下達,擬定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擬定政法經費保障政策制度和開支標準;參與司法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政法轉移支付等政法國防專項資金管理工作;參與全市執法執勤用車編制及配備使用管理,負責辦理駐香軍隊、武警部隊有關經費事項。承擔所聯繫部門(單位)決算批覆工作和相關財政資金的監督檢查工作,督促指導歸口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
(八)教科文化股
職責:歸口管理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門的部門預算。負責聯繫單位(部門)的經費保障和日常財務監管;參與所聯繫單位和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研究提出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基礎工作,參與研究事業單位改革與最佳化事業支出結構問題;承擔《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有關行業財務制度的監管工作;承擔所聯繫部門(單位)預算管理工作,承擔所聯繫部門(單位)決算批覆工作,督促指導歸口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組織對相關財政支出進行績效評價;承擔科技資金協調機制的綜合統籌工作;負責教育、科技、文化事業等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九)社會保障股
職責:負責掌握所聯繫部門(單位)主體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社會保障和就業、農村危房改造、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體系建設和所聯繫部門(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負責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做好社保基金專戶的管理及監督;參與社會保障政策的制定工作;承擔所聯繫部門(單位)預算管理、決算批覆和相關經費保障及財務監管工作,督促指導歸口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組織對相關財政支出進行績效評價;管理財政安排的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農村危房改造、軍轉幹部解困等專項資金,牽頭研究制定補助標準辦法和相應的資金管理制度;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研究完善財政醫改投入政策,監測分析評估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十)農業農村和資源環境管理股
職責:歸口管理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草原等行業部門。負責參與所聯繫部門(單位)的行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承擔所聯繫部門(單位)預算管理、決算批覆和相關經費保障及財務監管工作,督促指導歸口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負責管理財政支農補貼、支持農業等專項資金;管理和分配相關領域支農轉移支付和政府性基金,加強財政支農資金監督管理並及時下達資金預算;參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擬(修)訂,配合相關部門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民補貼“一折通”平台的綜合管理。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
(十一)資產管理股
職責: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工作,負責市屬國有企業資產管理。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推進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承擔資產評估管理有關工作。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統計和市屬企業財務決算備案工作,建立國有資本金統計信息網路,發布統計信息;審核市屬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擬定企業清產核資的政策及制度、辦法,組織市屬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對市屬企業國有資產進行預算管理,對資本收益的使用進行監督。負責市屬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研究市屬企業合併、分立、解散、清算和關閉破產、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和經營方案;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擬定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負責考察推薦企業董事人選,指導企業董事會建設。承擔市屬企業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日常管理等工作。負責督促檢查企業信訪案件處理工作;負責指導企業的統戰工作;負責對企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指示、決議、決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十二)金融股
職責:承擔我市對外合作方面的財政財務管理,負責地方金融監管。擬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國際金融組織合作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國際多邊和雙邊有關財經合作事項和相關協調、組織工作;參與制定本市貸款管理辦法,監督項目單位建立健全財務會計核算制度,保障資金使用安全有效;組織實施市外貸款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我市地方金融企業資產和財務監管工作;負責政策性金融資金的預算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負責國有金融企業的資產和財務監督;負責市級地方金融企業負責人薪酬審核管理、規範職務消費、股權激勵和地方金融企業年金制度,並組織開展相關工作;負責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工作;協調國庫股負責國庫統管銀行賬戶的管理工作;承擔中國清潔機制發展基金(CDM)貸款管理工作;制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有關制度、融資支持政策和操作指引等;執行道路交通救助金管理政策和財務管理制度;配合州級完成全市救助基金的籌措、墊付、追償、核銷情況。管理全市商貿流通和工業產業財務,參與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財政政策,管理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和發展資金。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配合銀行業監管部門開展金融行業監管工作;督促落實地方金融業風險防範和處置責任;協助推進資本管理公司、融資登記公司、股權基金管理公司審核和管理工作;指導保險業等非銀機構的改革創新工作;協助規範民間融資行為;協助全市金融、保險機構目標任務考核評價工作;貫徹落實全州金融發展規劃,激勵機制和措施;協調金融機構和重點項目、重點產業及中小企業的項目融資。
(十三)政府採購管理股
職責:專職管理市級政府採購政策和程式,擬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貫徹落實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擬訂政府採購政策及相關制度、辦法;審核市級政府採購預算,監督政府採購程式合法性;審批市級政府採購實施計畫、政府採購組織形式和採購方式等相關事項;考核市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接受市級政府採購契約備案;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管理工作,管理政府採購網站,承擔網站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全市政府採購活動,負責對市政府採購工作的業務指導,受理和處理市級政府採購投訴事項。審核批覆採購人上報的政府採購預算和政府採購實施計畫;建立和管理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認定社會中介機構的採購代理資格;接收政府採購契約備案;考核集中採購機構,受理供應商投訴;監督檢查政府採購活動;編報採購信息的季報、年報和信息統計分析;管理政府採購網站(包括對採購信息媒體和信息發布的管理)。

現任領導

香格里拉市財政局局長:彭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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