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範大學附屬學校合作共同體

首都師範大學附屬學校合作共同體是以首都師範大學為領導,以首都師範大學首都基礎教育發展研究院具體負責行使策劃與組織學術交流、協調與提供專業支持等職能,由各有關附屬學校自發組織的集團性的學術合作團體。

組織機構,主要任務,成員名單,

組織機構

該合作共同體實行理事會制度。理事會下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二名,每屆任期五年;理事會聘請顧問若干名; 理事會閉會期間由理事長行使理事會職權,副理事長配合具體負責合作體各成員單位的召集、聯繫等日常工作。首屆理事會理事長由首都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校長擔任,副理事長分別由廣西碧園集團董事長和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校長擔任。其他各校安排一名領導擔任理事會理事。聘請楊學禮校長為合作體終身顧問。
理事會下設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首屆秘書長由首都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校長擔任。
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撰寫合作共同體年度工作總結及年會會議紀要;收集整理合作共同體及會員單位工作動態,並及時發布;負責規劃、組織和協調合作體的項目合作工作;利用和整合各會員單位之間的辦學資源,開發、推廣適應各單位發展需要的合作項目。
理事會秘書長實行輪值制,每五年輪換一次。輪值期滿,向下一屆輪值的秘書長移交工作。
合作共同體每年舉行一次年會,原則由各成員單位輪流承辦。年會上除了完成由理事會提出的年會會議主題和其他相關工作以外,還需確定下屆年會的時間、地點和年會主題。
該合作共同體採取會員制。首師大各附屬中學為首批會員單位。其他兄弟學校提出申請,並願意遵守本章程,經合作體年會與會會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可成為該合作體會員單位。

主要任務

在首都師範大學的領導和首都師範大學首都基礎教育發展研究院的具體指導下,擬定合作共同體的工作方針和任務,確定年度工作計畫和年度工作預算;根據需要修改合作共同體章程;確定年會內容,邀請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方面參加會議;安排專門機構監督各項經費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協調各單位的工作以及權益;召集理事會對有關工作檔案進行審定及其他有關重大事項的研究決策。

成員名單

首都師範大學附屬紅螺寺中學
首都師範大學附屬山陰中學
首都師範大學附屬東平學校
首都師範大學附屬雲崗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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