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數字官CDO,源於企業數位化轉型的需要。這是一個關乎企業未來的戰略性職務,是通過加強對企業內部、外部供應商、客戶之間的關係互動和數據流動,推動企業傳統組織方式、運營模式與數位化技術的融合。
CDO絕不是一個簡單的新概念,而是包含著兩層深刻的意義。一、將CIO從成本中心、內向型的職務,轉向利潤中心、外向型崗位;二、它孕育著組織變革的發生在即。傳統科層制的結構,正在受到更大的挑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首席數字官
- 外文名:Chief Digital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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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
首席數字官的職責包括設計出並執行能夠發展品牌忠誠度、以及社交媒體支持率的社會策略。
職業發展
數位化時代催生了企業全新的管理職位,首席數字官就是其中之一。普華永道旗下諮詢公司思略特2014年12月發布的報告顯示,世界頂級的1500家公司中,有約6%設定了首席數字官或類似職位。
根據美國高德納諮詢公司的調查,預計2015年底,有25%的公司設計首席數字官,並聘用相關人員。
組織創新
雖然從文字描述上看,CDO的工作職責千差萬別,但若究其根本,卻承載著頗具共性,甚至近乎相同的使命。
企業數位化轉型並非一個抽象務虛的概念,而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同時涉及企業文化、價值理念、戰略管理、技術架構、運營模式、市場行銷、業務拓展等諸多要素,且各個要素之間並非單執行緒的簡單串聯接續關係,而是相互關聯影響的關係網結構,需要多執行緒同時推進並保持動態平衡狀態,方可確保企業數位化轉型的順利實施,而這也恰恰是CDO的職責所在,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企業在數位化進程中不但要實現企業自身的數位化,更重要的是創造能夠有效幫助客戶實現或提升數位化的產品、服務及解決方案。因此,在這類企業之中,CDO的職權範圍得以進一步周延,承載著更加重大的責任和使命。
GE把數位化的推進作為一種革命和利益增長點,無論是供應鏈,維修服務,還是資產運營,有了CDO這樣的專職,就可以加強推行力度 ,就像當年推行6-sigma那樣,成為數位化只能前行、非做不可的體系支撐。
從哪裡選拔
CDO的職責與使命的重要性,對其履職者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CDO不但要精通數位技術,時刻對數位化保持敏銳的洞察力,而且要兼具開闊的戰略視野,總體而言更加注重對於綜合能力的考驗,而非單一技能。
世界知名管理諮詢思略特公司的調研數據對這一點進行了有效地詮釋與佐證。現任CDO們有著各異的從業經驗和背景,涉及行銷、銷售、技術、諮詢、戰略、學術等諸多領域,但超過70%的CDO在企業中位居副總裁以上級別,更多考驗的是綜合管理技能,或者說成為CDO的關鍵不在於背景,而在於他們要具備相應的綜合能力,能夠以跨部門的工作方式來有效地推進數位化轉型工作。
此處需要特別解釋說明的是,儘管行銷和銷售背景的CDO所占的比例超過50%,但這並不在說,行銷能力與銷售能力是成為CDO的決定性因素。
由於以上這組數據的樣本是“已經設定CDO的企業“,而這些企業大多數集中於娛樂傳媒、消費品等行業,這些行業受數位化變革衝擊最早,也最為明顯,行銷與銷售的的壓力尤其巨大,因此數位化轉型需求也相對較為迫切,相應地以此為起點的企業比例較大,相關職位率先向CDO轉型的可能性也較大。
行銷與銷售固然重要,卻僅僅是企業數位化轉型中的兩個環節而已,可以有效提高數位化水平,但是無法涵蓋企業數位化轉型的全部,對工業領域更是如此。CDO仍然是一個可能來自各方面的的全能選手,需要對企業的方方面面進行協調。
面臨的挑戰
正如雷諾汽車廠CDO所強調的:重塑與顛覆,是CDO工作職責與使命中隱含的關鍵字。
“重塑“是:在現有商業模式和價值鏈之下,藉助數位技術重新塑造企業生產、銷售、運營等各個方面的運作方式。
而”顛覆“則是:以全新的視角對企業自身所處的市場環境和價值鏈進行審視和構思,將數位化技術與企業自身核心優勢相結合,以前所未有的業務模式與市場建立全新的關係。
然而,任何一次變革,都不可避免地會觸碰當前平衡狀態下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也必然遭到激烈的反抗與抵制,所以在某種意義上講,“CDO應該像個聰明的流氓“:既擁有顛覆性思維(outbox thinking),又能夠審時度勢,在必要的時候爆發出敢於破局的力量。
數位化也只是一種手段,最終目的是為實現企業長久的利益與發展。因此在持續地重塑和選擇性顛覆的過程中,構建企業短期業務目標與長期數位化轉型之間的動態平衡,是CDO所面臨的最大挑戰。
區別
職場新貴CDO(首席數字官)與職場前貴CIO(首席信息官)的區別主要體在以下方面。
CDO職能涉及戰略規劃、運營管理、流程最佳化,甚至業務拓展等諸多方面,涵蓋範圍較廣,綜合性較強,與企業實際業務關聯更加緊密。
CIO擁有的實際職能是負責企業內部日常工作所使用的信息系統和工具的管理維護,更加關心技術,專業性較強,但往往並不太涉及的企業實際業務。
恐怕最為重要的,也是最令人痴迷和震驚的差別是:CDO是利潤中心,而絕非傳統的CIO那樣成為成本洞穴——這是CDO最具有進攻性的地方。
然而《哈佛商業評論》已經等不及企業內部的論資排輩了,乾脆直接將CDO置於僅次於CEO的重要位置,並認為CDO應當具備以下能力:
(1)能夠促使企業所有利益相關者達成一致,實現數位化轉型的領導力與人格魅力
(2)深諳企業政治之道並能運其自如,精通信息技術、市場行銷、戰略、財務等各方面的知識,與各種不同專業領域的人溝通全無障礙
(3)全面精通數字領域的所有知識,包括而不限於電子商務、網路行銷、社交媒體、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