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淑保

饒淑保,男,1964年11月出生,漢族,江西省黎川人,大學文化,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西省撫州市黎川縣政府辦副主任、人防辦主任。

2020年6月25日,據黎川縣紀委縣監委訊息,饒淑保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饒淑保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64年11月
  • 畢業院校:華南農業大學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4年~1988年6月華南農業大學農專業學習畢業,
1988年7月-1996年1月 黎川縣政府辦無線電管理委員會主任;
1996年1月-1997年11月 黎川縣供銷社副主任;
1997年11月-1998年10月 黎川縣湖坊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8年10月-2001年11月 黎川縣宏村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1年11月-2004年8月 黎川縣樟溪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團主席;
2004年8月-2010年1月 黎川縣農業局局長;
2010年1月-2019年1月 黎川縣政府辦副主任、人防辦主任;
2019年1月-2019年6月 黎川縣政府辦主任科員(正科長級)
2019年6月 黎川縣政府辦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12月28日,據黎川縣紀委縣監委訊息,饒淑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黎川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6月25日,據黎川縣紀委縣監委訊息,經黎川縣委批准,黎川縣紀委監委對黎川縣人防辦原主任饒淑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饒淑保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充當劉某某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對縣人防辦追繳人防易地建設費不力負主要領導責任;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饒淑保嚴重違反民眾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其違紀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並涉嫌濫用職權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縣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饒淑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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