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閣職,北宋前期三館、秘閣中學士至校理,元豐改制以後的秘書省中秘書監至正字,通稱館職。政和以前的集賢殿修撰、直龍圖閣和直秘閣,政和以後的集英殿修撰至直秘閣,通稱閣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館、閣職
- 設定朝代:宋朝
歷史沿革
宋沿唐制設三館,改弘文館為昭文館,其次為史館、集賢院。
太平興國三年(978),新建三館成,總名為崇文院。
端拱元年(988),於崇文院中堂建秘閣,藏善本書和字、畫。
宋真宗趙恆初年,建龍圖閣,藏宋太宗趙炅御書、文集。末年,又建天章閣,藏自己的書籍與文集。以後歷朝都為先皇帝建閣藏其御書、文集等。諸館、閣還負責編修國史等事務。
元豐官制改革以前,宰相都帶館職,分兼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集賢殿大學士。
此外,昭文有學士、直學士、直館,史館有修撰、編修、校勘、檢討;集賢有學士、直學士、修撰、直院、校理;秘閣有直閣、校理,崇文院有檢討、校書等,又直龍圖閣等也寓直於秘閣,通稱為館職,一般只稱修撰、直閣以下為館職。除史館修撰等外,館職亦許其他官員帶職,稱為貼職、職名,簡稱職。
北宋前期三館是儲備人才的地方,館職選任較嚴,文官入任館職,成為升遷中央要職的捷徑,其他官員亦以帶職為榮。
元豐官制改革,以三館職事歸秘書省,設監、少監為長官,下設丞、著作郎、著作佐郎、秘書郎、校書郎、正字。
元祐元年(1086),復設館職,後雖經反覆,而上述官員亦被稱為館職,其選任與被重視的情況,與元豐改制前的館職相近。
政和六年(1116),設集英殿修撰,改集賢殿修撰為右文殿修撰,設秘閣修撰為三等,又於直龍圖閣後增直天章閣至直徽猷閣,加直秘閣為六等,南宋又於直徽猷閣後陸續增設直敷文閣至直顯文閣六等,仍以直秘閣為直閣的末等,通稱為閣職,亦稱貼職。
此外,觀文、資政兩殿設大學士、學士,端明殿設學士,稱為殿學士,為宰相、執政資格所帶職名。龍圖等十一閣,除直閣外,又設學士、直學士、待制,為侍從資格所帶職名,卿監以下帶修撰、直閣。
這些形成殿學士、閣學士、直學士、待制、修撰、直閣諸等級,成為各種資格的內外文官所帶的相應職名。通常待制以上稱職名,修撰以下稱貼職,但常以職名、貼職通稱自學士至直閣諸職,其他館職也是官員們常帶的職名,是文官的榮譽職稱。
此外,宋代閣門之職也稱為閣職,如閣門通事(宣贊)舍人、閣門祗候,為武臣的帶職,也稱為貼職。這是武臣之清選,比於文臣的館職清流,為武臣進取之基。
明清時期,收藏圖籍、編修國史等事務轉由翰林院掌管,故亦稱翰林院為“館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