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杭民政局

餘杭民政局

餘杭區民政局是區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要承擔部分社會保障、部分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和基層政權建設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杭民政局
  • 成立時間:1974年2月
  • 辦公地址:邱山大街460號餘杭區民政大樓
職責,簡介,

職責

餘杭民政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民政行政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制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二)負責全區社會團體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四)主管全區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承辦傷殘等級和烈士稱號的申報工作;承擔區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復員退伍軍人、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等接收安置管理工作。
(六)組織、協調全區救災工作,核查上報災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指導災區進行災民生活救濟和開展生產自救。
杭州市餘杭區民政局
(七)統籌管理全區社會救濟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全區城鄉社會困難戶定期救濟、臨時補助及其他特殊救濟對象的扶持工作;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工作。
(八)組織管理和指導扶貧濟困、社會捐贈等社會互助活動。
(九)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推進社區建設,指導社區服務
(十) 主管全區地名管理工作,規範全區地方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區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承擔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及日常管理工作,調查和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十一) 指導全區社會福利事業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
(十二) 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十三) 主管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十四) 主管收養登記工作。
(十五) 主管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十六) 負責全區各類社會福利企業的資質管理,維護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並監督落實。
(十七) 負責三峽庫區入遷我區移民的安置和扶持開發工作。
(十八) 負責福利彩票發行和區本級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九) 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下屬單位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管理。
(二十) 負責指導、協調鎮鄉、街道的民政工作。
(二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簡介

餘杭民政局簡歷:
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5月22 日—23日成立餘杭縣、杭縣人民政府,均設民政科;1974年2月建立餘杭縣內務局;1978年月11月改為餘杭縣民政局;1994年4月撤縣設市改為餘杭市民政局;2001年3月撤市設區改為餘杭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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