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打擊非法行醫及銷售假冒偽劣藥品專項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我縣醫療及藥品市場秩序,遏制和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和銷售假冒偽劣藥品行為,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打擊非法行醫及銷售假冒偽劣藥品專項行動方案
  • 地點:餘慶縣
  • 實施:發布之日
  • 屬性:管理條例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立專項執法整治和日常監督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提高醫療服務質量,使我縣醫療及藥品市場秩序沿著法制化、標準化、規範化道路發展,為廣大人民民眾營造安全衛生放心的就醫環境。重點規範醫療機構執業行為、嚴懲非法行醫、打擊銷售假冒偽劣藥品。嚴格依法行政,堅決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突出重點,以點帶面,確保我縣醫療及藥品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抓出實效。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對現有的醫療機構和藥店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頓,淨化醫療服務及藥品市場;以專項整治為契機,加快衛生綜合執法的步伐,積極探索醫療和藥品銷售行業監管的有效模式,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三、 組織領導
為保障專項行動順利開展並取得預期效果,特成立縣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楊成星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羅 誠 縣政府辦副主任
韓自能 縣衛生局局長
成 員:肖 永 縣公安局局長
吳有海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余 忠 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局長
周忠武 縣文體廣播電視局局長
吳亞江 縣衛生監督所所長
曾維安 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吳有倫 縣衛生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衛生局,韓自能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專項行動的牽頭和協調。抽王剛、夏坤祺、王北戰、張發其、楊勝利負責具體辦公。
四、工作重點
一未取得合法《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
⒈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執業活動的;
⒉通過買賣、轉讓、租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展執業活動的;
⒊使用過期、失效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展執業活動的;
⒋使用偽造、塗改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展執業活動的;
⒌存在“坐堂行醫”行為的。
二超出衛生行政部門核准的登記範圍開展執業活動的,包括診療活動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範圍的,變更執業地點等。
三醫療機構將本單位的科室、門診部、業務用房租借或承包給社會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活動的。
四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出租科室”、“外包科室”從事診療活動的。
五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
六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鑑定胎兒性別及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七未經批准或備案擅自開展“義診”、坐堂行醫、免費體檢、醫療美容和采供血等非法行醫活動。
八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的。
九擅自變更《藥品經營許可證》核准的許可項目經營藥品的,包括超出許可範圍經營藥品、變更藥品地點等。
十掛靠經營、走票、出租、轉讓櫃檯等行為。
Ⅰ制售、郵購假劣藥品等行為。
Ⅱ以非藥品冒充藥品的行為。
Ⅲ藥品零售企業銷售人工終止妊娠藥品、特殊管理藥品等行為。
Ⅳ不具有施行終止妊娠手術資格的機構和個人使用終止妊娠藥品。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2009年7月10日—7月31日)。成立領導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通過廣播、電視、傳單、板報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此次專項打擊行動的目的、方法和內容等,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動員全社會支持配合開展此項工作。組織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人員和醫療機構相關人員,深入鄉鎮、村,調查摸底,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同時,對照有關法規,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二集中整頓階段(2009年8月1日——9月30日)。組織衛生、公安、工商、人口計生、食藥監等相關部門,集中對重點區域和重點內容開展全面深入、細緻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無證行醫和超範圍執業、無證或超範圍銷售藥品、私自進行胎兒性別鑑定和施行墜胎手術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屢教不改的,將依法依規分別給予停業整頓、罰款、沒收藥械、吊銷證照、取締等處罰。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總結驗收階段(2009年10月1日——10月15日)。以此次專項打擊行動為契機,總結經驗,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全縣醫療、藥品市場健康有序運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從保障人民民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局出發,從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高度和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對整治醫療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違規銷售藥品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再提高、再認識。
二明確責任,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凡違反職責要求,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執法不嚴、甚至嚴重失職瀆職的;監管不力,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徇私舞弊,縱容或放任非法行醫的;以及對非法行醫壓案不查,瞞案不報,包庇袒護的,都要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涉嫌犯罪的必須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三突出重點,加大執法力度。圍繞本方案提出突出治理的重點,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工作實施計畫,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和工作措施,加大執法力度,特別是要加強對重點環節、重點地域的整治力度,加大對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的整治力度,不斷鞏固和擴大治理工作成果。同時要加強與有關執法部門間的聯繫、協調和配合,相互支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形成部門聯動的綜合整治局面和強大的工作合力,著力解決醫療及藥品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
四嚴肅法紀,集中查處違法案件。進一步加大監督執法力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暢通信訪、投訴舉報渠道,對民眾投訴舉報要認真受理,並根據線索及時追根溯源,做到有案必查,違規必究,不放過任何一個非法行醫案件線索,不放過任何一個侵害民眾利益的非法行醫者。對嚴重危害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民眾反映強烈、性質惡劣、跨地區跨行業的重大案件要掛牌督辦,限期辦結,保證做到案件調查清楚,依法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五創新監管模式,探索長效監管機制。衛生部門要在這次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總結經驗,本著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完善長效監管機制。積極探索從源頭上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及藥品銷售行業秩序,規範醫療機構、藥店、醫務人員的執業行為。將專項整治與加強日常管理緊密結合起來,切實加強對醫療服務和藥品銷售行業的日常監管,逐步實現監管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經常化。
六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民眾自我保護意識。要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的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力量,達到整治一處教育一片的目的,不斷增強人民民眾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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