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縣體育活動中心《關於舉辦縣城職工“五心教育”杯籃球賽工作方案》的通知

余府辦發[2008]159號

縣政府各工作部門:

縣體育活動中心《關於舉辦縣城職工“五心教育”杯籃球賽工作方案》經縣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OO八年九月三日

城職工“五心教育”杯籃球賽工作方案

餘慶縣體育活動中心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滿足廣大人民民眾的體育文化需求,推動我縣全民健身活動的蓬勃開展,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舉辦縣城職工“五心教育”杯籃球賽。為保障比賽成功舉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縣體育活動中心《關於舉辦縣城職工“五心教育”杯籃球賽工作方案》的通知
  • 比賽時間:2008年9月11日16:00
  • 地點:縣體育中心燈光球場
  • 主 任凃華君
報名時間,比賽時間,組織領導,

報名時間

各單位9月5日前將組隊名單報縣體育活動中心辦公室。聯繫人:王友鳳。

比賽時間

2008年9月11日16:00在縣體育中心燈光球場舉行開幕式,開始比賽。

組織領導

一組織機構
主 任:凃華君 縣人民政府科技副縣長
副主任:陳春華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李 軍 縣體育活動中心主任
成 員:陳興平 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陳忠祿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呂德明 縣國防教育辦公室主任
熊富才 縣政法委副書記
李進洪 縣教育局副局長
張元志 縣農業辦公室副主任
王仲華 縣交通局副局長
羅貴清 縣財政局副局長
夏坤武 縣衛生局副局長
謝申恆 縣工商局副局長
婁金強 縣建設局副局長
任建華 縣菸草公司紀檢組長
李啟俊 供銷社黨委書記
汪忠國 縣體育活動中心副主任
馮運華 裁判長
各代表隊領隊
二競賽機構
⒈指揮調度組
總指揮:陳春華
副總指揮:李 軍
成 員:王擁政 王 仨
負責整個運動會的協調調度。
⒉運動員資格審查組
組 長:李 軍
副組長:汪忠國 馮運華
負責參賽運動員資格審查。
⒊仲裁組
組 長:陳春華
副組長:李 軍 汪忠國
成 員:馮運華 吳庭貴
對比賽之中出現的爭議進行裁決。
⒋競賽組
組 長:馮運華
成 員:陸永珍 楊 鵬 吳廷貴 王擁政 王 仨
石雲波 李幫奎 王友鳳 唐 娟
負責場地準備和競賽工作。
⒌宣傳報導組
組 長:汪忠國
成 員:王 仨 王擁政 王友鳳 石雲波
負責開幕式和閉幕式隊伍的組織、策劃、宣傳報導。
⒍安全保衛組
組 長:吳 銀
副組長:李 軍
成 員:四名民警
負責賽場及運動隊的安全保衛。
⒎醫療救護組
組 長:韓自能
負責運動員的傷病醫治、衛生安全防範。
⒏後勤組
組 長:汪忠國
副組長:吳庭貴
成 員:石雲波 王友鳳 唐 娟
負責開幕式和閉幕式會場準備、音響。
四、組隊名單
⒈黨群系統:
縣委辦 縣人大辦 縣政協辦
縣組織部 縣紀委 武裝部
⒉宣傳系統:
宣傳部
⒊政府系統:
政府一隊 政府二隊 政府三隊 縣城管局
計生局 建設局 人事局
⒋政法系統:
縣政法委 縣公安局
縣法院 縣檢察院
⒌教育系統:
縣教育局 餘慶中學 白泥中學 職業中學
城關中學 實驗中學 白泥中心校
⒍農口系統:
縣農辦
⒎交通系統:
縣交通局
⒏財稅系統:
縣財政局 縣地稅局 縣國稅局
⒐衛生系統:
縣衛生局
⒑供銷系統:
供銷社
⒒菸草系統:
縣菸草公司
⒓縣工商系統:
縣工商個私協
五、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
餘慶縣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
餘慶縣體育活動中心
三競賽日期和地點
⒈競賽日期:9月11日起
⒉比賽地點:縣體育活動中心燈光球場
四參加單位
縣直各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
五競賽辦法
⒈第一階段,9隊以上採用分組單循環進行比賽,9隊以下採用單循環進行比賽。
⒉第二階段比賽在領隊會上決定,領隊會定於9月8日上午9時在體育活動中心會議室召開(抽籤決定第二階段比賽辦法)
⒊競賽規則採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籃球競賽規則
⒋服裝:各隊應備有兩套顏色深淺不同的比賽服裝。運動員比賽服裝上號碼必須與報名單相符,號碼不符或無號、重號者均不得參加比賽。
六參賽辦法
⒈報名辦法:每隊可報男隊員8—12人,領隊1名,教練1名,運動員年齡不限。
⒉運動員資格:
⑴運動員必須是在縣城工作的本單位、本系統在職職工(含上掛學習人員)。
⑵資格審查:在比賽前,比賽中、比賽後對運動員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如查實有弄虛作假,按國家籃球競賽處罰規定執行。
①比賽前查出,不予報名;
②比賽中查出,立即取消該隊員的比賽資格;
③比賽後查出,取消該隊獲得的名次。
⑶參賽運動員必須經醫生檢查,證明身體健康者,方能報名參賽。
⑷各參賽隊務必將參賽隊員名單於9月5日前報縣體育活動中心辦公室。
⑸錄取名次及獎勵:
①9個隊以上參加取前6名;8個隊參加取前4名;6—7個隊參加取前3名;4—5個隊參加取前2名;2—3個參加取前1名。
②比賽設“體育道德風尚獎”男隊一名;“組織獎”男隊一名。
七本規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附⒈“五心教育”杯籃球賽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辦法
附屬檔案⒈
“五心教育”杯籃球賽
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辦法
為發揮團結拼搏,公正競賽的社會主義風尚,更好地體現運動會“團結、奮進、文明、育人”的宗旨,大會組委會決定在舉
辦本次“五心教育”杯籃球賽期間開展“體育道德風尚獎”的評選活動。評選辦法和要求如下:
一、評選範圍
凡參加 本次“五心教育”杯籃球賽的各代表隊均可參加評選。
二、評選條件
1、代表隊運動員嚴格遵守《運動員守則》、《教練員守則》。
2、嚴格遵守大會的有關規定、服從領導、聽眾指揮、做到令行禁止。
3、遵守賽場紀律、比賽作風端正、尊重裁判、服從裁判、尊重對方、尊重觀眾。
4、認真對待每一場比賽、奮力進取、頑強拼搏、勝不驕、敗不餒、賽出水平、賽出風格。
5、遵守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
6、關心集體、友愛團結、愛護公物、勤儉節約、勇於向不良傾向作鬥爭。
三、評選辦法
本次運動會評選“體育道德風尚獎”男隊一名,所評代表隊由競賽組推薦後報組委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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