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工作的意見》(余府發[2009]18號)檔案要求,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及便民服務事項的清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對我縣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及便民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的通知
- 目的:便民服務事項的清理工作
- 發布機構:余府辦發
- 時間: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內容,清理原則,清理範圍,有關要求,
內容
余府辦發[2009]7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
清理原則
(一)全面清理原則。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責任、監督的原則和該取消的一律取消、該調整的必須調整的要求,對現有的行政審批事項及其設立依據進行徹底清理。
(二)依法審定原則。清理工作要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於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7〕33號)、《關於印發<貴州省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通知》(黔審改發[2008]1號)、《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遵義市市級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便民服務項目的決定》(遵府發[2006]18號)、《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縣級行政部門保留、取消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余府發[2005]44號)等檔案和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許可權、範圍和標準進行。
清理範圍
全縣所有行政機關和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便民服務事項。
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專人負責。此次清理工作關係到能否打造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集中時間、集中人力,嚴格按要求完成本單位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便民服務項目的清理工作。
(二)紮實推進清理工作,全面完成清理任務。各單位要認真填報清理表格,在2009年5月31日前將電子文檔(要求統一用Excel表格)和書面材料(含事項清理表、該事項的法律法規依據)報送到縣政務服務中心,逾期未報送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