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干縣審計局

餘干縣審計局

餘干縣審計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上饒市委辦公廳、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餘干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饒辦字〔2019〕10號)和《中共餘干縣委辦公室、餘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餘干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幹辦發〔2019〕8號),餘干縣審計局貫徹落實縣委關於全縣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縣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干縣審計局
  • 外文名:Yugan County Audit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機構調整,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調整

中共餘干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審計局,接受中共餘干縣委審計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餘干縣委審計委員會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在全縣審計領域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組織建設的意見建議,組織研究全縣審計工作戰略、規劃、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中共餘干縣委、中共餘干縣委審計委員會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審計項目計畫等。設中共餘干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負責處理中共餘干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餘干縣審計局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中共餘干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中共餘干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內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以及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地方性審計法規草案,制定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全縣地方性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法規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縣長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和縣有關部門和單位,鄉鎮(場)黨委、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主要包括:
1、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3、鄉鎮(場)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和省市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使用縣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5、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6、全縣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
7、縣屬國有企業、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縣政府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
8、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9、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
10、參與審計署、省審計廳、市審計局統一組織的審計事項;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鄉科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相關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國家審計署、省審計廳、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職能轉變

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支持配合上級審計機關審計工作統籌,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審理股)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財務、文電、統計、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綜治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後勤保障、機關大樓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會、教育培訓、文稿起草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等工作。負責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承擔重要業務文稿的起草和審核有關工作,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承擔地方性審計法規草案、全縣審計規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參與起草全縣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草案工作,承擔縣審計局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等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內設業務股室的審計業務質量,糾正或責成糾正各業務股室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牽頭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相關問題。
(二)財政與金融審計股(教科文體審計股)
組織審計國家、省、市、縣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和省市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組織審計各鄉鎮場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承擔縣財政局及其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牽頭起草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承擔團縣委、縣婦聯、縣科協、縣文聯、縣社聯、縣僑聯、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商務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縣應急管理局、縣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縣城投公司、縣農墾集團、縣供銷社等部門及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牽頭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相關問題。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審計縣教科文體部門及直屬單位和各鄉鎮(場)政府管理的教科文體專項資金。承擔黨委宣傳系統、電視台、縣委黨校、縣教育體育局、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等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牽頭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相關問題。
(三)經濟責任審計股(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起草制定縣本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行政法規草案和有關規章制度,組織對鄉鎮(場)黨委、政府正職以及依法屬於縣審計部門審計監督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的經濟責任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審計與縣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政法、公安(含交警)、司法等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承擔縣委辦、縣政府辦等領導機構辦公室負責人、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檔案局、縣委信訪局等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牽頭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相關問題。
(四)農業農村審計股(社會保障審計股)
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開展全縣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承擔縣委統戰部、縣工商聯、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環保局、縣水利局、縣扶貧辦、縣林業局等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策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負責對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的合資項目和國有控股的中外合資企業的審計監督;提供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援助、貸款項目的審計公證報告。牽頭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相關問題。
組織審計縣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各鄉鎮(場)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承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民政局、縣醫療保障局、縣總工會、縣紅十字會、縣殘聯、縣屬各類醫院等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牽頭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相關問題。
(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
組織審計縣政府投資、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承擔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統計局、縣高新技術產業園、縣創新創業產業園、縣生態食品產業園等部門及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牽頭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相關問題。

行政編制

餘干縣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審計師1名(副科級),縣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
餘干縣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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