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路小組暫行辦法

養路小組暫行辦法,全稱《山東省政府關於各公路沿線養路小組暫行辦法》。1947年6月11日公布執行。主要目的是適應解放戰爭需要,保證軍事運輸、及時修補公路。主要內容是規定了沿公路線各村組織養路小組的方法、要求,縣區公路幹部設定和領導責任,以及養路小組的權利和工作範圍。這是山東最早的養護公路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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