餅乾衛生標準

餅乾衛生標準

《餅乾衛生標準(GB 7100-2003)》規定了餅乾食品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包裝、標識、貯存及運輸要求和檢驗方法。本標準適用於以穀類粉、油脂、食糖等為主要原料,添加適量的輔料,經調粉、成型、烘烤等工藝製成的餅乾類食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餅乾衛生標準
  • 外文名:Hygienic standard for biscuits
  • 標準號:GB 7100-2003
  • 發布日期:2003-9-24
  • 主管部門:衛生部
  • 歸口單位:衛生部
  • 起草單位北京市疾病控制中心
術語和定義,指標要求,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食品添加劑,衛生要求,包裝,標識,貯存及運輸,貯存,運輸,檢驗方法,感官要求,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

術語和定義

非夾心餅乾:經焙烤熟制後不經過任何處理的餅乾類食品。
夾心餅乾:經焙烤熟制後再餅乾之間(或表面)添加油脂、食糖或果醬等夾心料後不再經過加熱的餅乾類食品。

指標要求

原料要求

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開封或散裝的奶油、黃油等易腐原料,應在低溫條件下保存。

感官要求

應具有該品種特有的正常色澤、氣味、滋味及組織狀態,不得有酸敗、發霉等異味,食品內外不得有霉變、生蟲及其他肉眼可見雜質。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項目
指標
酸價(以脂肪計)(KOH)/(mg/g)≤
5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g/100g)≤
0.25
總砷(以As計)/(mg/kg)≤
0.5
鉛(Pb)/(mg/kg)≤
0.25
水分/(g/100g)≤
6.5

微生物指標

微生物指標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項目
指標
非夾心餅乾
夾心餅乾
菌落總數/(cfu/g)≤
750
2000
大腸菌群/(MPN/100g) ≤
30
黴菌計數/(cfu/g)≤
50
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不得檢出

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質量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使用量應符合GB 2760的規定。

衛生要求

應符合GB 8957的規定。

包裝

包裝容器和材料應符合相應的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

標識

定型包裝的標誌要求應符合有關規定。

貯存及運輸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乾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揮發、易腐蝕的物品同處貯存。

運輸

運輸產品時應避免日曬、雨淋。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或影響產品質量的物品混裝運輸。

檢驗方法

感官要求

取50g以上試樣觀察其色澤、氣味、滋味及組織狀態是否正常,應符合4.2的要求;不得有異味、霉變及其他外來的污染物。

理化指標

水分
按GB/T 5009.3規定的方法測定。
酸價、過氧化值、砷、鉛
按GB/T 5009.56規定的方法測定。

微生物指標

按GB/T 4789.24規定的方法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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