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統一會計制度》是由美國紐約飯店協會、美國飯店及汽車旅館協會制定、出版。該《制度》自1926年出版第1版,先後修訂了7次,截止1986年第8次修訂本已經出版。目前,全世界的飯店業和飯店管理集團都執行該《制度》,我國舉辦的外商投資旅遊飯店聘請外國飯店管理集團管理的飯店,也都執行這本《制度》。
該《制度》中“權益”的含義與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中“所有者權益”的含義是一致的,包括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和留存收益兩部分,是符合國際慣例的。《企業合計準則》規定,所有者權益包括投資人對企業的投入資本、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等四項內容,這是為了反映所有者權益的構成,便於投資人和其他報表閱讀者更好地了解企業所有者權益的來钁及其變動情況。其中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厲於留存收益性質,未分配利潤是企業累積的尚未分配的利潤或累積的尚未彌補的虧損,一旦分配,也可能形成留存收益的構成項目。因此,該制度關於“權益”的含義及包括內容與《企業會計準則》關於“所有者權益”的含義及包括內容是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