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割他的肉吃,剝他的皮睡。形容對敵人的深仇大恨。出自《春秋左傳·襄公二十一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食肉寢皮
- 拼音:shí ròu qǐn pí
- 用法:作謂語、賓語
- 典源:《春秋左傳·襄公二十一年》
基本信息,典源,釋義,示例,
基本信息
【名稱】食肉寢皮
【用法】作謂語、賓語;形容仇恨很大。
典源
《春秋左傳·襄公二十一年》
「齊莊公朝指殖綽、郭最。曰:『是寡人之雄也。』州綽曰:『君以為雄,誰敢不雄。然臣不敏,平陰之役,先二子鳴,莊公為勇爵,殖綽、郭最,欲與焉?』州綽曰:『東閭之役,臣左驂迫,還於門中,識其枚數,其可以與於此乎?』公曰:『子為晉臣也。』對曰:『臣為隸新,然二子者,譬於禽獸,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矣。』」晉·杜預註:「言嘗射得之。」
釋義
“譬如禽獸,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矣。’”後遂以“食肉寢皮”喻敵人為禽獸,恨不得割他的肉吃,剝他的皮當墊褥,表示極端仇恨。
此意於今不錯,然當時的意思有待商榷。當時州綽認為自己比齊國的殖綽、郭最勇猛,且二人曾經被自己俘獲過,恥於與二人為伍,認為這兩個人與自己相比只相當於禽獸,被自己食肉寢皮。
示例
宋 李彌遜 《楊政換給右武大夫恭州團練副使制》:“食肉寢皮,志每存於去惡;履腸涉血,勇屢見於先登。”
《西遊記》第八回:“卻說 殷小姐 痛恨 劉 賊,恨不食肉寢皮。”
魯迅 《吶喊·狂人日記》:“又一回偶然議論起一個不好的人,他便說不但該殺,還當‘食肉寢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