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業組織反欺詐和虛假宣傳公約》是2018年8月2日由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指導,中國40家國家級食品行業組織達成共識,發起實施的反欺詐和虛假宣傳公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食品行業組織反欺詐和虛假宣傳公約
社會意義,公約內容,
社會意義
《食品行業組織反欺詐和虛假宣傳公約》共有十條內容,對行業組織建立健全行規行為、督促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監測欺詐和虛假宣傳、回應社會輿論熱點,以及引導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等進行了約定。
這十條公約,既是行業組織對開展整治行動的支持,也是其踐行責任、主動擔當的承諾。
公約內容
一、督促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和進口商落實主體責任,督促第三方平台經營者、廣告發布單位和相關方履行法律責任,尚德守法,誠實守信,杜絕欺詐和虛假宣傳。
二、建立健全行規行約,規範企業競爭行為,創建和維護公平的營商環境,推動形成不敢、不想、不做欺詐和虛假宣傳的良好行風。
三、持續監測行業欺詐和虛假宣傳問題,自覺通報信息,積極分析原因,全力推動整改,主動開展風險交流預警。
四、加強法規政策宣貫培訓,鼓勵企業依法主張權利,支持企業內部人員投訴舉報,及時發現處置欺詐和虛假宣傳問題線索。
五、鼓勵企業互相監督、互相促進,擔當社會責任,維護食品行業整體榮譽,推動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六、密切與政府有關部門溝通協作,及時反映行業訴求和意見建議,配合開展監管工作,共治違法行為,共享治理成果。
七、針對輿論熱點和社會關切,及時主動發聲,科學解讀,消除公眾疑慮。努力推動媒體科學客觀報導,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八、積極引導科學、理性消費,提高廣大消費者對欺詐和虛假宣傳的辨識能力,提升自身維權意識。
九、充分發揮科研院所等技術力量作用,共同推動科技創新,提升科學管理,推動產業升級。
十、積極開展行業內部和跨行業合作,發動全社會力量,共同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行業組織反欺詐和虛假宣傳公約》共有十條內容,對行業組織建立健全行規行為、督促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監測欺詐和虛假宣傳、回應社會輿論熱點,以及引導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等進行了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