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業用不鏽鋼薄壁容器

食品工業用不鏽鋼薄壁容器

本標準是根據食品、飲料、乳製品、釀酒、製藥、日用化工等行業不鏽鋼容器的套用特點,結合國內機械製造行業的工藝裝備而制定的。

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輕工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食品工業用不鏽鋼薄壁容器
  • 外文名:Stainless steel sheet container for foodstuff industry
  • 標準號:QB/T 2681-2004
  • 出版社:國家標準出版社
  • 開本:16
  • 裝幀:平裝
  • 語言:簡體中文
範圍,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食品工業用不鏽鋼薄壁容器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食品、飲料、乳製品、釀酒、製藥、 日用化工等行業用來發酵、冷卻、調配、貯存酒液、果汁、乳品及潔淨水等液態物料的食品工業用常壓不鏽鋼薄壁容器。

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91-2000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T 3280一 1992 不鏽鋼冷軋鋼板
GB 16798-1997 食品機械安全衛生
JB/T 4735一 1997 鋼製焊接常壓容器
JB/T 9185-1999 鎢極惰性氣體保護焊工藝方法
YB/T 5091-1993 惰性氣體保護焊接用不鏽鋼棒及鋼絲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薄壁容器
指罐體材料厚度與直徑的比值不大於 0.2%. 且厚度不大於 5mm 的容器。
容積
本標準中所說的容積系指有效容積。

產品分類

型式
本標準規定的食品工業用不鏽鋼薄壁容器為立式或臥式常壓容器,按結構可分為單筒式、保溫式、 彌勒板冷卻式、內插板冷卻式、內盤管冷卻式。

要求

設計
食品工業用不鏽鋼薄壁容器的容積設計推薦優先選用本標準規定的容積系列參數。
圖紙的設計要充分考慮工藝工況,選擇合理的高徑比,合理配置罐體附屬檔案。
如採用冷軋不鏽鋼板材,罐體內外表面保持板材的原色和粗糙度,內焊縫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於0.8μm;如採用彤、拋光或電化學拋光,應保持內外表面均勻一致,且表面粗糙度Ra不大於 0.8μm。容器應符合GB 16798一1997 的規定。
容器的上、下封頭應採用折邊結構,過渡圓弧半徑R 不小於25mm,採用冷旋壓或冷模壓方式加工;罐體開孔直徑不小於 38mm 時應採用內翻邊或外翻邊,翻邊圓弧半徑應不小於 5mm。
原材料應確保其物理、化學性能符合相關標準規定,材料進廠檢驗應尤其注重外觀檢查,供應商所提供材料質量及檢驗報告證明。
不鏽鋼板材一般選用冷軋不鏽鋼卷板,符合GB/T 3280-1992 的規定,罐體的每個簡節的拼按縱縫不允許超過二條;不鏽鋼板材寬度應優先選用1000mm、1219mm 和1500mm 三種規格。
製造
不鏽鋼板材在開卷、校平時不應出現表面劃傷,避免與其他材料接觸出現鐵污染。
筒節下料展開長度應根據罐底和罐蓋的實際測量周長(按中徑),偏差為±3mm。
下料應確保圖紙尺寸的要求,切割直線偏差±0.5mm/m,圓弧偏差R±1mm,割口斷面不得有割豁、偏吹現象,否則應予修正。
板材對接間隙一般為0.2mm~0.6mm,且相對均勻;對接錯邊量小於1/6 板厚,最大不超過0.4 mm。
板材接縫採用氫弧焊點焊固定,焊點表面無氧化現象,且不應高於母材,否則予以磨平。
板材的焊接應採用氧氣保護焊等惰性氣體保護焊接方法,並符合JB/T 9185-1999 的規定。
角接或搭接接縫間隙不大於1mm,局部間隙允許超過1mm,但焊前應予以填補。
焊縫部位不應有明顯的焊接變形,焊縫寬度、余高均勻一致,焊縫余高為0mm~0.6mm。
罐體內焊縫應修磨至與母材齊平,表面粗糙度R,不大於0.8μm; 外焊縫兩側各20mm~25mm內拋亮帶,要求亮度均勻,邊緣整齊。
彌勒板、內插板或盤管等零部件表團不應有深度超過0.2mm 的壓痕和劃傷,否則應予修整。
產品製作完成後,應進行整體酸洗鈍化及水洗處理,用水潔淨,水中氯離子含量不超過25mg/L,酸洗鈍化後不得出現表面包差現象;水洗時應將酸洗鈍化膏全面清除。
罐體上的部分碳鋼材料如支座、吊耳等,表面應進行防鏽處理並塗以圖紙規定的面漆,且罐體上的碳鋼部件應加不鏽鋼墊板。
罐體附屬檔案
食品工業用不鏽鋼薄壁容器的主要附屬檔案如上人孔、下人孔、攪拌器、液位計、呼吸器、取樣閥、QB/T 2681 - 2004噴淋裝置、清洗裝置、閥門等,應確保其質量和安裝位置,品質應符合GB 16798-1997 的規定。
附屬檔案要求全部採用不鏽鋼材料製作,表面作拋光處理,粗糙度不大於Ra1. 6。
上、下人孔要求輕便靈活,人員迸出方便;呼吸器的設計通氣量應大於迸出液口的最大流通量; 所有附屬檔案不允許有泄漏現象。
罐體上的開孔要圓滑,管口採用翻邊凸緣工藝,焊接採用對接形式,並且焊縫處要進行修磨拋光。
底攪拌和側攪拌的密封宜採用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機械密封。

試驗方法

焊接外觀
按 JB/T 4735-1997 的規定進行。
水壓
罐體應進行盛水試漏,試驗用水的氯離子含量不超過25mg/L,水溫不低於5℃,12h 無滲漏、無異常變形和異常響聲為合格,試驗完畢應將水漬清理乾淨。
帶有彌勒板、內插板和盤管等冷卻裝置的,其夾層或盤管內應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 25 倍,保壓30min無滲漏為合格。
附屬檔案
噴淋裝置和清洗裝置出廠前應進行運轉試驗,供水壓力達到工藝設計壓力,要求該裝置噴水均勻,轉動自如。
攪拌器出廠前應進行試運轉,罐內加水水位達到工作位置,運轉時間不低於4h,要求罐體無異常震動和不正常的聲音,電機運轉正常。

檢驗規則

檢驗分類
產品製造竣工後,檢驗部門應按本標準和圖樣的規定進行檢驗。食品工業用不鏽鋼薄壁容器的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按 規定進行。
產品應逐台進行檢驗,合格並簽署合格證明後,方可出廠。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要求的全部內容。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產品試製、定型、鑑定時;
b) 正式生產後,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 停產 12 個月恢復生產時;
d) 出廣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e) 國家質量監督部門提出要求時。

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標誌
食品工業用不鏽鋼薄壁容器應在明顯部位固定不鏽鋼銘牌,內容至少應包括:
a) 產品名稱和商標;
b) 主要技術規格,包括容積、外形尺寸等;
c) 淨重;
d) 出廠編號;
e) 生產日期;
f) 製造單位;
g) 製造地址;
h) 採用標準編號。
包裝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應符合GB/T 191-2000,包裝箱內應附有:
a) 產品說明書;
b) 合格證;
c) 裝箱單。
運輸
食品工業用不鏽鋼薄壁容器裝車運輸時應整體包裹保護膜,包括所有附屬檔案。產品放置在墊有軟質材料的專用鞍式擱架上,綑紮牢靠,避免劃傷。
貯存
食品工業用不鏽鋼薄壁容器包裝後貯存在帶頂棚、無氯離子和其他腐蝕性物質的倉庫中;儀器、儀表應在防潮的庫房內貯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