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飛彈豎起發射車是用於飛彈起豎、發射的專用車輛。主要由發射裝置、液壓系統、電控系統、行走系統和溫控系統組成。其功能一般以起豎、發射為主,兼有運輸、裝填、短期貯存、調溫、配合測試設備對飛彈進行測試等功能。
分類 飛彈豎起發射車可分為履帶式和輪式飛彈起豎發射車。
履帶式起豎發射車 履帶式起豎發射車載重量大,越野能力強,越野能力強,能克服河網和土堆等障礙;其次轉向靈活,幾乎能原地打轉,加之,帶裝甲的履帶車還能忍受火箭燃氣流的衝擊。其不足是對路面有破壞。
SA-6防空飛彈 SA-6(根弗)是一種低空防空飛彈系統,於1967年在莫斯科的一次閱兵中展出,它可用
安-22 和
伊爾-76 飛機空運。現在正由蘇聯、阿爾及利亞、保加利亞、古巴、捷克、埃及、東德、印度、匈牙利、伊朗、科威特、利比亞、莫三比克、波蘭、羅馬尼亞、敘利亞、坦尚尼亞、越南、南斯拉夫等國使用。
SA-6飛彈運輸發射車的底盤是由PT-76輕型坦克改型而來。車體是一個全焊接的結構,前面有乘員艙,乘員艙後面是攜帶飛彈的迴轉台,迴轉台的後面是發動機。駕駛員座在車內前方左邊位置,而右邊位置為車長,兩人之前有一大塊擋風玻璃,該擋風玻璃可用一個艙口蓋蓋住,艙口蓋上頭用鉸接方式同車體相連,因此艙口蓋可向外打開。在艙口蓋關閉的情況下,他們可通過裝在車內前方的潛望鏡觀察前面的情況。車前有斜甲板,而斜甲板的前方有擋泥板,該車涉水時,可防泥水濺在車上。
發動機和傳動裝置位於車體後面。扭力桿承載系統包括六個橡膠輪胎的負重輪、負重輪後面的主動輪和負重輪前面的誘導輪。但是該車沒有履帶迴轉輪。在第一個和最後一個負重輪的位置上,也安裝了液壓減振器。SA-6運輸發射車沒有安裝三防系統,因此不能三防,同時也沒有夜視系統,更沒有兩棲能力。
SA-6飛彈放在迴轉台上,迴轉台可旋轉360度。同時飛彈隨發射架可上仰到最大85度。行走時,迴轉台轉到後面,把飛彈放平,減少整個運輸發射車的高度。
在修改的ZIL-131履帶車上,有備用飛彈三枚,可用裝填車後面的起重機,把它們裝填到運輸發射車上.
發射架既是飛彈的發射導軌,又是飛彈的托架,發射時,飛彈在它上面滑行1米(從尾錐移動時算起)。運輸時,進口前方還有鉸鏈式支架起額外的支撐作用。
輪式起豎發射車 輪式車相比履帶車,有結構簡單、工作可靠、運輸距離遠,行駛速度髙,壽命長,噪音小等多方面優點,並且對路面損壞較小。
SS-20 中遠程固體彈道飛彈於1977年開始裝備部隊,是蘇聯研製的兩級固體飛彈,是SS-16洲際彈道飛彈的派生型,由SS-16固體飛彈的第一、二級組成,用來替換服現役的運載能力較小的SS-4, SS-5飛彈。SS-20固體彈道飛彈全長16米,彈徑1.75米,起飛重量約20~33噸,最大射程約為5000公里。
SS-20飛彈的發射車輛是一種高度機動的載重車輛,是MA3-543重型越野車的變型車,是在MA3-543車型的基礎上,增加了兩根標準軸,把普通的MA3-543(8 x 8)變成(12 x 12)的機動運輸起豎發射車。為了系列化、通用化和快速裝備特殊用途的軍用車輛,蘇聯經常採用的設計方法是在不破壞某車型設計狀態的前提下來進行變型設計的。
SS-20飛彈發射車 由於車輛長度的增加,提供了在封閉結構中貯存和運輸飛彈的條件,飛彈重量對地面載荷的分配更加均勻。六個驅動點每三個一組,分為兩組,使車輛中部形成一個空間,此空間可以安裝舉升發射裝置所需的液壓千斤頂。用液壓千斤頂將發射裝置起豎成垂直狀態,在車尾部進行發射。SS-20飛彈的發射筒、發射台和彈射動力系統聯成一體,整個發射裝置重量估計為10噸。由於彈重約20噸,要使飛彈有一定的出口速度,其彈射壓力在15表壓左右,因此,發射筒的材料可採用高強度的碳纖維增強複合材料,也可以採用高強度金屬材料,既能保證強度,剛度要求,又可使重量減輕,以滿足在低級公路上機動。
MA3-543運輸車最大標準長度為11.70米,經過改裝後,車長不小於17米。仍採用原來的發動機,其額定功率為525馬力。裝有組合式液力變矩器和三個齒輪傳動箱以及超速檔傳動箱。
除飛彈運輸起豎發射車外,還配有指揮控制車和電源車各一輛。這些車輛都是在普通的MA3-543底盤上裝有一個廂式車廂的車輛,可以在鐵路上運輸。在通常情況下,要完成SS-20飛彈的發射任務,需要許多輔助車輛。由於考慮到:(1)用備用車輛裝載飛彈的可能性很小;(2)飛彈的重量和尺寸意味著每一輛車一次只能運輸一枚飛彈;(3)排除了發射裝置連續發射和再裝載的可能性,因此,要儘可能合理地組織發射車組。SS-20飛彈指揮控制車的特點沒有通常的兩個駕駛室,這種車只有一個位於車輛左前方的駕駛室,這對SS-20的維修和發射都有利。SS-20飛彈由運輸起豎發射車運輸,分散隱蔽在森林之中,或藏匿在橋樑之下,涵洞之內。戰時,接到命令駛向預定陣地實施發射,發射準備時間約15分鐘。
飛彈發射車簡史 六十年代以來,一方面空襲兵器發展迅速,對地面目標威脅日益增大,另一方面地面部隊的機械化程度不斷提高,使戰爭的戰線移動得很快,致使老式的固定防空系統不能有效完成防空作戰的任務,其本身的安全也受到嚴重威脅。在這種情況下,地面防空系統迫切需要提高機動性能,加強野戰防空作戰的能力,只有這樣,才能適應現代防空作戰的需要。
其次,自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坦克發展迅速,一批機動性能強和裝甲防護性能好、火力強度大的新型坦克先後裝備部隊,一批舊式坦克(如蘇聯的PT-76水陸兩棲坦克等)退役,用作其它自行式武器的底盤,這就為研製自行式防空武器創造了有利的物質條件。蘇聯的S A-6地空飛彈和四管23毫米自行式高炮,就是採用PT-76坦克的底盤。
經過了幾年的研製,1964年蘇聯出現了世界上第一種自行式戰術防空武器系統SA- 4它採用了履帶式發射車。該系統在作戰時無需固定陣地,可直接從車上發射,既可用於固定陣地和國土防空,也可用於野戰防空。後來蘇聯又研製並裝備了SA-6、SA-8、SA-9、SA-11和S A-13等自行式防空武器系統,其中SA-6在1973年的第四次中東戰爭中發揮了很大作用,在前三天中就擊落了30架以色列飛機。目前世界正已裝備使用自行式防空武器系統的國家是:美國(“小懈樹”)、法國(“響尾蛇”)、法/德(“羅蘭特”)、英國(“長劍”)等。這些系統都採用了履帶式或輪式發射車。前者裝甲防護性能、通過性能和緩衝性能好,穩定係數大,但自身重量重,成本高,維護複雜,後者使用維護簡單,成本低,行程遠,但受道路的限制大。
履帶式“飛毛腿”飛彈發射車 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俄羅斯的SS-1B飛毛腿C飛彈,該飛彈於1962年服役,裝在由JS-2坦克底盤發展而來的履帶車上。1965年,前蘇軍用輪式MAZ543運輸一起豎一發射車替換了原來的履帶車。MAZ543在飛毛腿B系統中(俄軍代號R-17 )稱為9P117M。
輪式“飛毛腿”飛彈發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