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計畫編制

風險管理計畫編制是識別項目可能面臨的風險並給出相應處理措施(包括轉移、規避或降低)的過程。對於執行中的項目,由於不斷有新情況發生,項目可能會面臨新風險,有時還需要編制附加風險管理計畫。

風險轉移亦稱“合夥分擔風險”。用契約或協定,在風險事故一旦發生時將損失的一部分轉移到項目以外的第三方身上的策略。主要有非保險轉移和保險轉移兩種方法。要遵循的原則是:(1)必須讓承擔風險者得到相應報酬;(2)對於各具體風險,尋找最具實力的承擔者。採用這種策略所付出的代價大小取決於風險大小。當項目資源有限,不能實行減輕和預防策略,或風險發生頻率不高,但潛在損失或損害很大時,適宜採用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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