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格與藝術形象

風格與藝術形象 文學的基本特點是用形象反映社會生活,表達人的思想情感。具有獨特創作個性的作家,無論是在人物形象或事物情境的描繪上,都顯示出自己的特色。獨特的藝術形象的塑造,是形成文學風格的重要條件。加巴爾扎克善以極細膩、尖刻的筆觸描畫拜金狂,吝嗇鬼的醜態,魯迅善以輕彩淡塗勾勒人物的主要特徵,托爾斯泰則善於描寫人物心理的微妙變化。優秀的作家,不僅善於刻劃典型人物的典型性格,而且在人物形象類型的選擇上,也形成自己的特點。如老舍善寫北方都市市民,契訶夫善寫社會底層的小人物,莎士比亞善寫封建上層貴族,趙樹理善寫農村鄉民。生動典型的藝術形象,不僅高度集中地反映一定的生活本質與社會風貌,而且也體現了作家的全部生活願望、思想情感與審美理想。因此,伴隨著每一個風格成熟的作家的出琬,文學的畫廊里都增添一系列鮮明獨特的藝術形象和典型,而每一個成功的藝術形象,又都是作家個人風格的載體與憑證。藝術形象,是文學風格的最終體現。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