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青波,男,1962年12月出生,漢族,廣東東源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5月,佛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顧青波作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顧青波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河源
- 出生日期:1962年12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免去職務,依法雙開,依法逮捕,
人物履歷
1981.07-1983.01 河源縣藍口鎮國小教師
1983.01-1984.06 共青團河源縣幹事
1984.06-1986.05 共青團廣東省委組織部幹事
1986.05-1991.12 共青團廣東省委組織部副科長、科長
1991.12-1996.12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綜合處、綜合一處科長、黨組秘書(其間:1994.12-1996.12 掛任惠東縣副縣長)
1996.12-1997.10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綜合一處副處級幹部、常務會議秘書
1997.10-2002.04 廣東省清遠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
2002.04-2003.06 廣東省清新縣人民政府副書記、縣長
2003.06-2006.10 廣東省清遠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6.10-2009.09 廣東省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
2009.10-2014.12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省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
2014.12-2018.12 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8年11月,據廣東省紀委監委訊息: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黨組書記、局長顧青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免去職務
2018年12月,廣東省政府免去:顧青波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局長職務。
依法雙開
2019年5月,據廣東省紀委監委訊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省核工業地質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顧青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顧青波理想信念喪失,政治上蛻化變質,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接受高檔宴請,收受禮品、禮金;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濫權妄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權力觀扭曲,公權私用,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他人在承接項目業務、申請財政補貼等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
顧青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不知敬畏,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顧青波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19年5月,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顧青波(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佛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顧青波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