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海斌(曾用名:顧曉軍),男,漢族,1972年10月出生,江蘇張家港人,大學本科學歷,1995年8月參加工作,200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22年4月,經蘇州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蘇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顧海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顧海斌
- 性別:男
- 籍貫:江蘇張家港
- 出生日期:1972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職務任免,
人物履歷
1995年8月起,歷任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塘橋法庭見習書記員、經濟審判庭助理審判員、民事審判庭第二庭審判員、塘橋法庭庭長助理、副庭長、庭長;
2009年7月,任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塘橋法庭庭長(副科級);
2010年12月,任張家港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院長助理、塘橋法庭庭長;
2012年9月,任張家港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13年12月,任張家港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正科級);
2016年7月,任張家港市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正科級);
2019年1月,任常熟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21年9月,免去常熟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職務。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12月2日,清廉e蘇州顯示,常熟市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顧海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4月,經蘇州市委批准,蘇州市紀委監委對常熟市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顧海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顧海斌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組織觀念淡漠,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經商辦企業,與他人合作開辦娛樂會所;利用職權為黑惡勢力站台撐腰,充當“保護傘”;執法犯法,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審判、執行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
顧海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犯罪等,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蘇州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蘇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顧海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職務任免
2018年12月,擬推薦為基層人民法院院長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