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推適用制度

通過對法律條文含義的類推,能夠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制裁沒有被規定為犯罪行為但是足以對社會造成危害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類推適用制度
  • 情況: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一定行為
  • 出處:刑法
  • 屬性:具有一定程式性的法的創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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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推適用

比附援引,即將法律於某案例類型A所明定的法律效果,轉移適用於法律未規定的相類似的案例類型B之上。
相類似者,應做相同的處理,基於平等原則,系正義之要求。
1.首先依據法律規範意旨判斷A、B案例是否類似,
2.其次依據平等原則,可否基於同一法律理由,將該法律規範類推適用。

類推類型

個別類推

就某個別法律規範而類推適用; 
如:
將自然人人格權的保護規則類推適用於法人
將物權規則類推適用於智慧財產權
人格權精神損害賠償類推適用身份權精神損害賠償
社團法人類推適用無權利能力社團
代理類推代表
合夥類推適用與發起人
法律行為類推適用於準法律行為
無權代理類推適用冒名行為

總體類推

就多數同類法律規定抽出的一般法律原則,而類推適用。
如:德國法上,從僱傭、委託等繼續性法律關係的規定中,抽出一項法律原則:
繼續性債之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得以重大事由主張隨時終止契約,而以該原則類推適用於其他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繼續性債之關係。
從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整體類推出內外有別、保護善意第三人規則。
從有限公司、普通合夥的人合性規則整體類推出人合性保護規則。

簡介

類推適用制度從法律角度看,是指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一定行為,但其足以造成一定的社會危害時,將具有相似性質的行為法律擴充適用或者援用同它有類似性質事項的法律進行定罪量刑。類推制度是一種具有一定程式性的法的創製,“諸斷罪無正條,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明重”,是刑法的保護個人權利機能和保障社會秩序機能矛盾的表現和緩衝。類推制度依據類推適用對象不同分為法律條文含義的類推解釋和具體行為的類推適用。以法律條文含義為對象的類推解釋通過對法律條文本來並不具備的含義進行類推理解,使法律條文能夠適用於原來法律沒有規定的社會關係。這是對於刑法保障機能的維護。

其它

再者就是具體行為的類推適用,“法有限,而情無窮”,刑法作為成文法,理所當然具有抽象性和相對於社會發展的滯後性,因此不能夠針對每一個行為做出具體的規定,從而出現了對於法律沒有規定的行為,援引與其性質相類似的刑法條文適用於該行為的法律類推適用。類推解釋和類推適用的區別在於類推解釋是針對法律條文的類推,具有普遍意義;類推適用則是針對具體行為的類推,不具有普遍意義。刑法是通過嚴厲的刑罰手段來限制個人的權利從而調整社會關係,具有國家強制性和懲罰性,類推制度雖然最大限度的懲治了危害社會的行為,但是也不可避免的損害了刑法對法律行為所具有的可預測性和可評價性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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