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關於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標準、規劃;組織擬訂全市交通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和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及管理。
(三)承擔全市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執行道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輸規範的措施辦法;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實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銜接與合作事宜;指導國境河流運輸及航道管理的有關事宜;負責對全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
(四)承擔全市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責任,貫徹執行交通建設、養護、路政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措施辦法;組織協調交通重點工程建設資金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五)研究提出全市交通建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意見、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六)研究提出用於交通事業的財政性資金和專項資金收支預算建議;組織交通建設項目內部審計工作;執行有關交通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方面的政策建議。
(七)組織協調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八)負責監測和協調額爾古納市重點幹線公路網運行情況;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制定交通科技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
(十)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文稿起草、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政務督辦,組織協調信息公開等工作。指導機關信息化建設、行業新聞宣傳工作,協調機關後勤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任免、幹部監督、培訓教育、職稱資格上報、技能考試鑑定、工資社保、年度考核、出國(境)管理等工作,監督指導所屬單位相關工作。指導行業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財務審計股。執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修訂完善財務內部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執行上級公路建設投融資措施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本級投資項目資金籌措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市交通運輸各項經費和專項資金的調度與管理,負責提出專項資金、預算的安排建議和編制決算。組織實施行業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工作。
(三)規劃建設管理股。擬訂全市公路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相關部門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提出相關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建議,承擔相關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監督指導公路行業環保節能、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擔統計分析工作。
負責公路建設監督管理工作。協調科技項目研究、成果轉化及推廣套用。負責相關標準化工作。貫徹執行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公路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交)工驗收工作。監督指導工程造價、招標投標、資質管理、質量監督相關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技術行政管理日常工作。
(四)交通運輸股。負責旗市際道路旅客運輸,協助國際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監督指導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客貨運輸場站經營、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從業人員管理等工作。指導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網約車等城市客運管理。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按許可權負責農村客運站的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初步審查、立項和工程竣工後的驗收工作。負責公路養護、路政、運營服務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管理超限運輸、涉路工程相關事項。指導公路統籌調度、路網監測、搶險救災等工作。承擔農村公路、國邊防公路相關工作。
(五)交通戰備股。承擔行業軍民融合工作。規劃額爾古納市國防交通網路布局,編制國防交通保障計畫,制定國防交通應急保障方案和交通重點目標保障方案。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準備與實施。負責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建設,監督檢查國防交通儲備物資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軍事行動和搶險救災的交通保障,監督指導全市國防交通工作。承擔額爾古納市交通戰備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政策法制股。組織交通運輸行業政策調查研究,承擔改革協調工作。負責行業依法行政指導和行政執法的協調及監督工作。組織重大案件調查和跨行政區域執法,承辦指定管轄案件。承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市場公平性競爭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協調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行業行政許可,行業從業資格核發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綜合協調,推進政務審批流程、環節最佳化等工作。制定全市公路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參與或組織安全生產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