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孢克肟咀嚼片,適應症為本品適用於對頭孢克肟敏感的鏈球菌屬(腸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蘭漢球菌、大腸桿菌、克雷伯桿菌屬、沙雷菌屬、變形桿菌屬及流感桿菌等引起的下列細菌感染性疾病:1.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症(感染時),慢性呼吸系統感染疾病的繼發感染,肺炎;2.腎盂腎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膽囊炎、膽管炎;4.猩紅熱;5.中耳炎、副鼻竇炎。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頭孢克肟咀嚼片
- 藥品類型:處方藥
- 用途分類:抗生素類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是頭孢克肟。
化學名稱為:(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亞胺)乙醯胺基]-3-乙烯-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化學結構:
化學名稱為:(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亞胺)乙醯胺基]-3-乙烯-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化學結構:
分子式:C16H15N5O7S2·3H2O
分子量:507.50
性狀
本品為白色至淡黃色片。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對頭孢克肟敏感的鏈球菌屬(腸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蘭漢球菌、大腸桿菌、克雷伯桿菌屬、沙雷菌屬、變形桿菌屬及流感桿菌等引起的下列細菌感染性疾病:
1.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症(感染時),慢性呼吸系統感染疾病的繼發感染,肺炎;
2.腎盂腎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膽囊炎、膽管炎;
4.猩紅熱;
5.中耳炎、副鼻竇炎。
1.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症(感染時),慢性呼吸系統感染疾病的繼發感染,肺炎;
2.腎盂腎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膽囊炎、膽管炎;
4.猩紅熱;
5.中耳炎、副鼻竇炎。
規格
50mg(以C16H15N5O7S2計)。
用法用量
1.成人和體重30公斤以上的兒童:口服,每次50~100mg(效價),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據年齡、重體、症狀進行適當增減,對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效價),一日二次。
2.小兒:口服,每次1.5~3mg(效價)/kg(體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據症狀適當增減,對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6mg(效價)/kg(體重),一日二次。
兒童一日兩次,每次按下列劑量口服:
6個月至1歲每次14-20mg;
1歲至2歲每次20-25mg;
2歲至4歲每次25-33mg;
4歲至歲每次33-40mg;
6歲至9歲每次40-50mg;
9歲至14歲每次50-66mg;
14歲至18歲每次66-100mg。
2.小兒:口服,每次1.5~3mg(效價)/kg(體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據症狀適當增減,對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6mg(效價)/kg(體重),一日二次。
兒童一日兩次,每次按下列劑量口服:
6個月至1歲每次14-20mg;
1歲至2歲每次20-25mg;
2歲至4歲每次25-33mg;
4歲至歲每次33-40mg;
6歲至9歲每次40-50mg;
9歲至14歲每次50-66mg;
14歲至18歲每次66-100mg。
不良反應
臨床研究資料表明,本片主要不良反應包括腹瀉等消化道反應(0.87%),皮疹等皮膚症狀(0.23%),臨床檢查值異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0.45%),嗜酸細胞增多(0.20%)等。
1. 嚴重不良反應:
(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出現不適感,口內異常感、哮喘、眩暈、便意、耳鳴、出汗等現象,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2)過敏樣症狀:有出現過敏樣症狀(包括呼吸困難、全身潮紅、血管性水腫、蕁麻疹等)(<0.1%)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異常發生時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3)皮膚病變:有發生皮膚黏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壞死症(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 如有發生髮熱、頭痛、關節痛、皮膚或黏膜紅斑、水泡、皮膚緊張感、灼熱感、疼痛等症狀,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4)血液障礙:有發生粒細胞缺乏症(<0.1%,早期症狀:發熱、咽喉痛、頭痛、倦怠感等)、溶血性貧血(<0.1%,早期症狀:發熱、血紅蛋白尿、貧血等症狀)、血小板減少(<0.1%,早期症狀:點狀出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有其他頭孢類抗生素造成全血細胞減少的報告,因此應密切觀察,例如進行定期檢查等,有異常發生時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5)腎功能障礙:有引起急性腎功能不全等嚴重腎功能障礙(<0.1%)的可能性,因此應密切觀察,例如定期進行檢查等,如有異常發生時,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6)結腸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嚴重大腸炎例如偽膜性結腸炎等(<0.1%)。如有腹痛、反覆腹瀉出現時,應立即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7)有發生間質性肺炎(有出現伴有發熱、咳嗽、呼吸困難、胸部X線異常,嗜酸細胞增多等症狀)及PIE症候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狀發生應停止給藥,採取給予糖皮質激素等適當處置;
2. 其他不良反應:
1. 嚴重不良反應:
(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出現不適感,口內異常感、哮喘、眩暈、便意、耳鳴、出汗等現象,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2)過敏樣症狀:有出現過敏樣症狀(包括呼吸困難、全身潮紅、血管性水腫、蕁麻疹等)(<0.1%)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如有異常發生時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3)皮膚病變:有發生皮膚黏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壞死症(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應密切觀察, 如有發生髮熱、頭痛、關節痛、皮膚或黏膜紅斑、水泡、皮膚緊張感、灼熱感、疼痛等症狀,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4)血液障礙:有發生粒細胞缺乏症(<0.1%,早期症狀:發熱、咽喉痛、頭痛、倦怠感等)、溶血性貧血(<0.1%,早期症狀:發熱、血紅蛋白尿、貧血等症狀)、血小板減少(<0.1%,早期症狀:點狀出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有其他頭孢類抗生素造成全血細胞減少的報告,因此應密切觀察,例如進行定期檢查等,有異常發生時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5)腎功能障礙:有引起急性腎功能不全等嚴重腎功能障礙(<0.1%)的可能性,因此應密切觀察,例如定期進行檢查等,如有異常發生時,應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6)結腸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嚴重大腸炎例如偽膜性結腸炎等(<0.1%)。如有腹痛、反覆腹瀉出現時,應立即停止給藥,採取適當處置。
(7)有發生間質性肺炎(有出現伴有發熱、咳嗽、呼吸困難、胸部X線異常,嗜酸細胞增多等症狀)及PIE症候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狀發生應停止給藥,採取給予糖皮質激素等適當處置;
2. 其他不良反應:
禁忌
對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由於有可能出現休克,給藥前應充分詢問病史。
2.為防止耐藥菌株的出現,在使用本品前原則上應確認敏感性,將劑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劑量。
3.對於嚴重腎功能障礙患者,由於藥物在血液中可維持濃度,因此應根據腎功能狀況適當減量,給藥間隔應適當增大(參照[藥代動力學]數據)。
4.下列患者慎重給藥:
(1)對青黴素類有過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氣管哮喘、皮疹、蕁麻疹等過敏症狀體質的患者。
(3)嚴重的腎功能障礙患者(參照[藥代動力學]數據)。
(4)經口給藥困難或非經口營養患者,全身惡液質狀態患者(因時有出現維生素K缺乏症狀,應注意觀察)。
5.對臨床檢驗結果的影響:
(1)用斑氏(Benedict)試劑、費林氏(Fehling)試劑、尿糖試紙(Clinitest)進行尿糖檢查,有假陽性出現的可能性,應予以注意。
(2)有出現直接庫姆斯試驗陽性的可能性,應予以注意。
6.不要將牛奶、果汁等與藥混合後放置。
7.其他
在幼小的大白鼠實驗中,口服1000mg/kg以上時,有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
2.為防止耐藥菌株的出現,在使用本品前原則上應確認敏感性,將劑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劑量。
3.對於嚴重腎功能障礙患者,由於藥物在血液中可維持濃度,因此應根據腎功能狀況適當減量,給藥間隔應適當增大(參照[藥代動力學]數據)。
4.下列患者慎重給藥:
(1)對青黴素類有過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氣管哮喘、皮疹、蕁麻疹等過敏症狀體質的患者。
(3)嚴重的腎功能障礙患者(參照[藥代動力學]數據)。
(4)經口給藥困難或非經口營養患者,全身惡液質狀態患者(因時有出現維生素K缺乏症狀,應注意觀察)。
5.對臨床檢驗結果的影響:
(1)用斑氏(Benedict)試劑、費林氏(Fehling)試劑、尿糖試紙(Clinitest)進行尿糖檢查,有假陽性出現的可能性,應予以注意。
(2)有出現直接庫姆斯試驗陽性的可能性,應予以注意。
6.不要將牛奶、果汁等與藥混合後放置。
7.其他
在幼小的大白鼠實驗中,口服1000mg/kg以上時,有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小鼠及大鼠劑量達人劑量400倍時的生殖試驗未見對胎鼠損害的證據。
關於妊娠用藥的安全性尚未確定,故對孕婦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婦女用藥時,需權衡利弊,當利大於弊時方可用藥。
未研究頭孢克肟對分娩的影響,只有在明確需要使用本品時,方可使用。
頭孢克肟是否經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在使用本品時,應考慮暫停授乳
關於妊娠用藥的安全性尚未確定,故對孕婦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婦女用藥時,需權衡利弊,當利大於弊時方可用藥。
未研究頭孢克肟對分娩的影響,只有在明確需要使用本品時,方可使用。
頭孢克肟是否經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在使用本品時,應考慮暫停授乳
兒童用藥
頭孢克肟對小於6個月的兒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
老年用藥
本品在老年人中的血藥濃度和AUC可較年輕人分別高26%和20%,老年患者可以使用本品。
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應調整給藥劑量,肌酐清除率大於等於60ml/分的患者可按普通劑量及療程使用。肌酐清除率為21-60ml/分或血液透析患者可按標準計量的75%(標準給藥間隔)給予。肌酐清除率<20ml/分或長久臥床透析患者可按標準計量的一半(標準給藥間隔)給予。
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應調整給藥劑量,肌酐清除率大於等於60ml/分的患者可按普通劑量及療程使用。肌酐清除率為21-60ml/分或血液透析患者可按標準計量的75%(標準給藥間隔)給予。肌酐清除率<20ml/分或長久臥床透析患者可按標準計量的一半(標準給藥間隔)給予。
藥物相互作用
藥物過量
由於無特異的解救藥物,建議洗胃。
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均不能明顯從體內除去頭孢克肟。
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均不能明顯從體內除去頭孢克肟。
藥理毒理
1. 藥理作用:
本品為口服第三代頭孢菌素,抗菌譜廣,對部分革蘭氏陽性菌及陰性菌均具有抗菌活性,特別是對革蘭氏陽性菌中的鏈球菌(腸球菌除外)、肺炎球菌,革蘭氏陰性菌中的淋球菌、布蘭漢氏球菌、大腸菌、克雷伯氏菌、沙雷氏菌、變形桿菌屬、流感桿菌等有較強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機制為殺菌性。
本品對各種細菌產生的β-內醯胺酶具有較強的穩定性,對產生β-內醯胺酶細菌顯示優越的抗菌性。
本品作用機制為阻止細菌細胞壁的合成,其作用點因細菌的種類而異,與青黴素結合蛋白(PBP)中PBP1(1a,1b,1c)以及PBP3有較高親和性。
2. 毒理研究
(1)急性毒性(LD50mg/kg)
本品為口服第三代頭孢菌素,抗菌譜廣,對部分革蘭氏陽性菌及陰性菌均具有抗菌活性,特別是對革蘭氏陽性菌中的鏈球菌(腸球菌除外)、肺炎球菌,革蘭氏陰性菌中的淋球菌、布蘭漢氏球菌、大腸菌、克雷伯氏菌、沙雷氏菌、變形桿菌屬、流感桿菌等有較強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機制為殺菌性。
本品對各種細菌產生的β-內醯胺酶具有較強的穩定性,對產生β-內醯胺酶細菌顯示優越的抗菌性。
本品作用機制為阻止細菌細胞壁的合成,其作用點因細菌的種類而異,與青黴素結合蛋白(PBP)中PBP1(1a,1b,1c)以及PBP3有較高親和性。
2. 毒理研究
(1)急性毒性(LD50mg/kg)
(2)亞急性、慢性毒性
對於成年SD大白鼠以100,320及1,000mg/kg口服給藥13周,成年犬以100,200及400mg/kg口服給藥5周,所有的實驗均未發現異常。
對於成年的SD族大白鼠以100,320及1,000mg/kg口服給藥53周的實驗中,血常規、血液化學(包括肝腎功能)與對照組比較無明顯改變,病理組織檢查發現1000mg/kg劑量組雄性動物慢性腎病的發生率及程度均比對照組嚴重。1000mg/kg劑量組雌鼠體重增加受抑制,腎臟重量增加,盲腸的重量亦見顯著增加。
(3)對生殖系統的影響
對SD族大白鼠在妊娠前和妊娠初期口服給藥100~1,000mg/kg,在器官形成期,圍產期,哺乳期口服給藥320~3,200mg/kg觀察其對生殖系統的影響,結果沒有發現其影響大白鼠的繁殖能力和致畸作用。新生幼鼠的生長、發育和生殖能力也未發現異常。
3. 對腎的影響
一次給兔子口服1000mg/kg該藥,觀察其對腎臟的影響,沒有發現異常。
SD族大白鼠口服給藥560mg/kg並同利尿藥速尿合用,連續2周沒有出現用藥後的異常情況,亦沒有出現因利尿劑所導致的腎功能惡化。
4.抗原性
本藥對各種動物的抗原性同頭孢氨苄相同或稍弱。本藥沒有誘發抗原性,亦不與頭孢氨苄、頭孢克羅及頭孢噻肟呈免疫交叉性。
藥代動力學
我國目前尚缺乏本品詳細的藥代動力學研究資料,國外藥代動力學研究資料表明:
1.吸收:
(1)正常成人空腹口服一次50、100、900mg(效價),約4小時後血清濃度達到峰值,分別為0.69、1.13、1.95μg/ml,血清濃度半衰期為2.3~2.5小時。腎功能正常的小兒患者口服一次1.5、3.0、6.0mg(效價)/kg(體重)後,約3~4小時血清濃度達到峰值,分別為1.14、2.01、3.97μg/ml,血清濃度半衰期為3.2~3.7小時。
(2)對於中度腎功能衰竭組(30≤Ccr<60ml/min,n=3)及重度腎功能衰竭組(10≤Ccr<30ml/min,n=4?),分別單次服用頭孢克肟100mg進行比較。中度腎衰組服用後6小時血清濃度達峰值為2.04μg/ml,重度腎衰組服用後8小時峰值為2.27μg/ml,12小時後血清中濃度分別為0.71μg/ml、1.83μg/ml,重度腎衰組峰值出現時間及血清中維持時間均長,半衰期分別為4.15小時及11.05小時。
2.分布:
本品在患者痰液中、扁桃組織、上鄂竇黏膜組織、中耳分泌物、膽汁、膽囊組織等的滲透性良好。
3.代謝:
在人體的血清、尿中未發現具有抗菌活性代謝產物。
4.排泄:
主要經腎臟排泄,正常成人(空腹時)口服50、100、200 mg(效價),尿中排泄率(0~12小時)約為20~25% ,最高尿中濃度分別為42.9(4~6小時)、62.9(4~6小時)、82.7μg/ml (4~6小時)。另外,腎功能正常的小兒患者經口服用1.5、3.0、6.0mg(效價)/kg後尿中排泄率(0~12小時)約為13~90% 。
1.吸收:
(1)正常成人空腹口服一次50、100、900mg(效價),約4小時後血清濃度達到峰值,分別為0.69、1.13、1.95μg/ml,血清濃度半衰期為2.3~2.5小時。腎功能正常的小兒患者口服一次1.5、3.0、6.0mg(效價)/kg(體重)後,約3~4小時血清濃度達到峰值,分別為1.14、2.01、3.97μg/ml,血清濃度半衰期為3.2~3.7小時。
(2)對於中度腎功能衰竭組(30≤Ccr<60ml/min,n=3)及重度腎功能衰竭組(10≤Ccr<30ml/min,n=4?),分別單次服用頭孢克肟100mg進行比較。中度腎衰組服用後6小時血清濃度達峰值為2.04μg/ml,重度腎衰組服用後8小時峰值為2.27μg/ml,12小時後血清中濃度分別為0.71μg/ml、1.83μg/ml,重度腎衰組峰值出現時間及血清中維持時間均長,半衰期分別為4.15小時及11.05小時。
2.分布:
本品在患者痰液中、扁桃組織、上鄂竇黏膜組織、中耳分泌物、膽汁、膽囊組織等的滲透性良好。
3.代謝:
在人體的血清、尿中未發現具有抗菌活性代謝產物。
4.排泄:
主要經腎臟排泄,正常成人(空腹時)口服50、100、200 mg(效價),尿中排泄率(0~12小時)約為20~25% ,最高尿中濃度分別為42.9(4~6小時)、62.9(4~6小時)、82.7μg/ml (4~6小時)。另外,腎功能正常的小兒患者經口服用1.5、3.0、6.0mg(效價)/kg後尿中排泄率(0~12小時)約為13~90% 。
貯藏
遮光,密閉,在陰涼(避光並不超過20℃)處保存。
包裝
雙鋁包裝,6片/盒或12片/盒。
有效期
暫定24個月。
執行標準
YBH130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