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測報告

預測報告是科技報告的一種,又稱“可行性研究報告”。它的任務是在擬訂建設項目前,全面分析論證該項目上馬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對技術政策、技術方案、工程規模等進行方案論證與經濟評價;選擇一個技術上合理、經濟上合算的最優方案和最優時機,為建設項目的決策提供科學根據。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的四個基礎是社會要求、經濟思考、情報資料和數學方法;編寫的三個要素是物理模型、數學模型和邊界條件(判斷準則)。可行性研究能減少盲目性,以較小的代價獲得較大的經濟效益。根據國家計委《關於建設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的試行管理辦法》規定,一切大、中型建設項目在編制設計計畫書前,都必須進行預測,要回答該項目是否應該做、什麼時候做和如何做等問題。其格式為:①題目、②作者或單位、③總論(前言)、④論證方案、⑤投資及效益、⑧結論或討論、⑦參閱文獻。論證方案是主體,包括工程規模、設備條件、地理環境、人員來源等。論證理由必須充分、論證數據務必精確。投資及效益部分要進行經濟對比和經濟分析。由於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現實和實踐性很強,不是寫好即能發表,還得召開審查會議對其進行討論、答辯,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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