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分是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年度中間所進行的階段性或季節性收益分配。包括實物預分和現金預分兩種形式。在統一經營、統一核算為主和實行工分制的情況下,一般是按社員實做勞動工分分配,年終再進行結算。實物預分主要是分糧食,在各季(如夏、秋) 農作物收穫後。留出國家徵購和集體需要的種子、飼料、儲備糧等,其餘分給社員作口糧。現金預分,一般就經濟收入多少,按月或按季進行。預分時,需遵循統籌兼顧、全面安排、留有餘地的原則,發動民眾,制訂切實可行的預分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預分
- 拼音:yù fēn
- 基本解釋:式分配前先分配一部分
- 出處:《要不準的數學》
詞目:預分
拼音:yù fēn
基本解釋
1. 正式分配前先分配一部分。
吉學霈 《要不準的數學》:“這天晚上,他計算‘夏季預分’一下乾到午夜一點鐘。” 李準 《馬小翠的故事》:“秋天,縣裡開秋季預分會議,社裡叫 馬小翠 去參加。” 白危 《被圍困的農莊主席》:“在麥收以前,它必須做好第一次預分的準備工作,保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莊員都能增加收入。”
2. 正式分配前,為了徵求意見而進行的初步分配。如:住房預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