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在其轄區龍江鎮設定的分局,龍江分局主要職責:依區局授權代表區局在鎮區域範圍內具體行使職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龍江分局
- 轄區:龍江鎮
- 主要職責:具體行使職權
- 職責調整:交通運輸、港航管理職責
基本情況,機構說明,職責調整,內設架構,
基本情況
機構說明
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龍江分局實行雙重領導體制,以鎮領導為主,日常管理、人事任免和績效考核由鎮負責,是鎮主管龍江轄區的環境保護、交通運輸、港口行政、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事業、市容環境的工作機構,依法行使環境保護、交通運輸、水政、城市行政綜合執法職權。
職責調整
將由原交管所交通運輸、港航管理職責,原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龍江分局承擔的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及市容環境管理職責,原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承擔的環境保護市政公用、城市管理職責,以及原水利所承擔的水行政執法職責整合組建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龍江分局。
內設架構
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龍江分局設9個職能股:
1.綜合股
負責全局工作的統籌協調,編制全局性工作計畫,擬定提交局長辦公會議討論的事項,跟進計畫落實,督辦全局工作及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組織撰寫全局性總結材料;負責文秘、信息、統計會議和培訓的組織協調等日常事務;負責組織人事、黨、團、婦女計生和文化建設;負責政務公開、信息化、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工作,以及對罰沒財物和行政收費的財務監督、票據管理;負責管理內部後勤事務、接待工作、對外聯繫和車船管理;負責組織實施績效考評及人員考核,負責作風、紀律和黨風廉政建設,檢查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查處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現象;負責信訪工作、受理並交辦信訪案件,督辦重大案件、反覆投訴案件;負責服務視窗管理,受理職責範圍內所有行政許可項目申請和發證工作;負責交通、環保、市政、城管、水政相關規費的徵收和罰沒辦證的視窗服務工作。
2.政策法規股
負責政策、法律研究和調研工作,撰寫調研材料、專題研究文章,為分局重大決策提供政策和法律意見;負責貫徹執行上級行政許可和辦案程式規範,審核行業管理規範性檔案;負責業務管理和執法實踐中法律理論及重大、疑難問題的研究,創新管理和執法機制;負責對各職能股行政許可、執法業務的檢查、監督、指導和考核,對重大或影響較大案件和行政許可進行評估,作出提交行政許可和案件審理小組審核的建議;負責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和執法證件管理;負責案件的立案、調查、處罰、銷案的監督管理和與相關部門案件移送工作;組織辦理聽證、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和協助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負責本局職能內的公眾宣傳和法制工作、科普知識的普及工作;對工作亮點和階段性工作的宣傳總結;負責為企業上等級、產品認證、產品創優、外貿申請、融資上市等活動提供守法證明;協調治理公路、水路“三亂”工作;負責行業內安全應急統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辦理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
3.環境保護股
貫徹執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工作和環境保護目標管理制度;擬訂環境保護工作計畫;負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及開發建設的環境影響初審,參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協助“三同時”管理和驗收;負責自然資源和城鄉生態的環境保護管理;監督生態破壞的恢復,監督管理產生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及噪聲、振動等的污染源的環境管理工作;負責環境監察、監測;負責檢查監督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對污染源的調查;負責環境安全管理,調處環境污染事故,調解處理污染糾紛;負責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推廣環境保護新技術、新工藝,協同有關部門推動清潔生產;參與城市其他環境設施的建設、管理。
4.運輸水政股
貫徹執行交通運輸、港口、水利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區鎮做好道路客貨運、城市公共運輸、客貨運輸站場和港口碼頭的發展規劃。負責道路運輸經營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行政許可及行業管理;負責轄區交通運力的投放、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及線路的調控管理;負責城市公共運輸和計程車行業的日常管理;負責節假日旅客運輸、重點貨物運輸、指令性搶險物資運輸等的組織、協調和監督;負責對港口碼頭行業以及其他港口輔助業等實施行政管理;負責水路運輸(包括鄉鎮渡口)、水路運輸服務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對道路運輸經營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性收費項目的監督和管理;負責水事活動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工作;負責道路運輸行業、港口碼頭、水路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維護道路運輸經營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港口碼頭、水運行業平等競爭秩序。
5.城市管理股
貫徹執行城管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城市規劃和建設工作,在制定規劃和實施建設過程中提出城市管理工作意見;制定城市管理標準、考核辦法,對轄區內的環境衛生、市容市貌、綠化保潔、市政公用設施的運行效果進行檢查考評;負責地方公路和城市道路路政、市容市貌、戶外廣告的行業管理;對飲食娛樂服務行業提選址意見;負責建築工地的文明施工監督和驗收;指導各村(居)城市管理部門開展城市管理工作,推進基層城管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對各村(居)城市管理效果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協調鎮相關部門、行業協會,處理城管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負責督促落實轄區內臨街商鋪“門前三包”工作。
6.市政公用股
貫徹執行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城市園林和公路道路綠化養護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轄區內公共綠化管養;保護古樹名木;負責對供水、排水、燃氣、污水、公路道路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垃圾中轉站的運營和管理;負責城區主幹道路和地方公路路面管理維護,市政交通設施標誌的設立和維護;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的垃圾收倒,道路、街巷的清掃、保潔工作,內街巷下水道、沙井的清疏,亂張貼的清理及公廁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除“四害”工作。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安全監管工作。
7.環保執法股
環保執法股負責全鎮環境保護執法,主要職責如下:負責對轄區職能範圍涉及的企業、業主或監管對象的日常監督管理,對其行政違法行為進行現場糾違、調查取證;組織各類針對性專項行動,參加相關部門聯合執法,節日重點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各類民眾投訴、上級交辦信訪件的查處和回復工作;完成分局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8.交通執法股
交通執法股負責全鎮交通運輸和水上(水政、港航)執法,主要職責如下:負責對轄區職能範圍涉及的企業、業主或監管對象的日常監督管理,對其行政違法行為進行現場糾違、調查取證;組織各類針對性專項行動,參加相關部門聯合執法,節日重點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各類民眾投訴、上級交辦信訪件的查處和回復工作;完成分局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9.城管執法股
城管執法股負責全鎮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主要職責如下:負責對轄區職能範圍涉及的企業、業主或監管對象的日常監督管理,對其行政違法行為進行現場糾違、調查取證;組織各類針對性專項行動,參加相關部門聯合執法,節日重點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各類民眾投訴、上級交辦信訪件的查處和回復工作;完成分局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綜合股
負責全局工作的統籌協調,編制全局性工作計畫,擬定提交局長辦公會議討論的事項,跟進計畫落實,督辦全局工作及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組織撰寫全局性總結材料;負責文秘、信息、統計會議和培訓的組織協調等日常事務;負責組織人事、黨、團、婦女計生和文化建設;負責政務公開、信息化、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工作,以及對罰沒財物和行政收費的財務監督、票據管理;負責管理內部後勤事務、接待工作、對外聯繫和車船管理;負責組織實施績效考評及人員考核,負責作風、紀律和黨風廉政建設,檢查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查處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現象;負責信訪工作、受理並交辦信訪案件,督辦重大案件、反覆投訴案件;負責服務視窗管理,受理職責範圍內所有行政許可項目申請和發證工作;負責交通、環保、市政、城管、水政相關規費的徵收和罰沒辦證的視窗服務工作。
2.政策法規股
負責政策、法律研究和調研工作,撰寫調研材料、專題研究文章,為分局重大決策提供政策和法律意見;負責貫徹執行上級行政許可和辦案程式規範,審核行業管理規範性檔案;負責業務管理和執法實踐中法律理論及重大、疑難問題的研究,創新管理和執法機制;負責對各職能股行政許可、執法業務的檢查、監督、指導和考核,對重大或影響較大案件和行政許可進行評估,作出提交行政許可和案件審理小組審核的建議;負責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和執法證件管理;負責案件的立案、調查、處罰、銷案的監督管理和與相關部門案件移送工作;組織辦理聽證、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和協助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負責本局職能內的公眾宣傳和法制工作、科普知識的普及工作;對工作亮點和階段性工作的宣傳總結;負責為企業上等級、產品認證、產品創優、外貿申請、融資上市等活動提供守法證明;協調治理公路、水路“三亂”工作;負責行業內安全應急統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辦理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
3.環境保護股
貫徹執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工作和環境保護目標管理制度;擬訂環境保護工作計畫;負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及開發建設的環境影響初審,參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協助“三同時”管理和驗收;負責自然資源和城鄉生態的環境保護管理;監督生態破壞的恢復,監督管理產生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及噪聲、振動等的污染源的環境管理工作;負責環境監察、監測;負責檢查監督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對污染源的調查;負責環境安全管理,調處環境污染事故,調解處理污染糾紛;負責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推廣環境保護新技術、新工藝,協同有關部門推動清潔生產;參與城市其他環境設施的建設、管理。
4.運輸水政股
貫徹執行交通運輸、港口、水利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區鎮做好道路客貨運、城市公共運輸、客貨運輸站場和港口碼頭的發展規劃。負責道路運輸經營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行政許可及行業管理;負責轄區交通運力的投放、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及線路的調控管理;負責城市公共運輸和計程車行業的日常管理;負責節假日旅客運輸、重點貨物運輸、指令性搶險物資運輸等的組織、協調和監督;負責對港口碼頭行業以及其他港口輔助業等實施行政管理;負責水路運輸(包括鄉鎮渡口)、水路運輸服務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對道路運輸經營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性收費項目的監督和管理;負責水事活動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工作;負責道路運輸行業、港口碼頭、水路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維護道路運輸經營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港口碼頭、水運行業平等競爭秩序。
5.城市管理股
貫徹執行城管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城市規劃和建設工作,在制定規劃和實施建設過程中提出城市管理工作意見;制定城市管理標準、考核辦法,對轄區內的環境衛生、市容市貌、綠化保潔、市政公用設施的運行效果進行檢查考評;負責地方公路和城市道路路政、市容市貌、戶外廣告的行業管理;對飲食娛樂服務行業提選址意見;負責建築工地的文明施工監督和驗收;指導各村(居)城市管理部門開展城市管理工作,推進基層城管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對各村(居)城市管理效果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協調鎮相關部門、行業協會,處理城管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負責督促落實轄區內臨街商鋪“門前三包”工作。
6.市政公用股
貫徹執行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城市園林和公路道路綠化養護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轄區內公共綠化管養;保護古樹名木;負責對供水、排水、燃氣、污水、公路道路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垃圾中轉站的運營和管理;負責城區主幹道路和地方公路路面管理維護,市政交通設施標誌的設立和維護;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的垃圾收倒,道路、街巷的清掃、保潔工作,內街巷下水道、沙井的清疏,亂張貼的清理及公廁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除“四害”工作。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安全監管工作。
7.環保執法股
環保執法股負責全鎮環境保護執法,主要職責如下:負責對轄區職能範圍涉及的企業、業主或監管對象的日常監督管理,對其行政違法行為進行現場糾違、調查取證;組織各類針對性專項行動,參加相關部門聯合執法,節日重點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各類民眾投訴、上級交辦信訪件的查處和回復工作;完成分局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8.交通執法股
交通執法股負責全鎮交通運輸和水上(水政、港航)執法,主要職責如下:負責對轄區職能範圍涉及的企業、業主或監管對象的日常監督管理,對其行政違法行為進行現場糾違、調查取證;組織各類針對性專項行動,參加相關部門聯合執法,節日重點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各類民眾投訴、上級交辦信訪件的查處和回復工作;完成分局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9.城管執法股
城管執法股負責全鎮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主要職責如下:負責對轄區職能範圍涉及的企業、業主或監管對象的日常監督管理,對其行政違法行為進行現場糾違、調查取證;組織各類針對性專項行動,參加相關部門聯合執法,節日重點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各類民眾投訴、上級交辦信訪件的查處和回復工作;完成分局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