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勒流青年創業促進會

順德勒流青年創業促進會

順德勒流青年創業促進會是由順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有志創業青年、企業家,以及熱心輔助青年創業的人士自願組成的地方性、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熱烈慶祝順德勒流青年創業促進會成立,我們將為創業青年學習交流與資源整合提供支持的服務平台,輔導和幫助勒流有創業志向的青年了解創業,深入創業。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共青團勒流街道委員會和登記管理機關勒流街道社會工作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本會會址設在佛山市順德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順德勒流青年創業促進會
  • 外文名:ShunDe Youth Career Advancement Association
  • 縮寫:SDYCAA
  • 業務:青年創業
發展歷史,建設宗旨,業務範圍,會員條例,

發展歷史

勒流青年創業促進會成立
記者吳景邦報導:勒流昨日舉行青年創業促進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會員會議。52名會員選舉產生了第一屆理事會會長、副會長。新成立的青年創業促進會將致力於為有創業理想的青年搭建平台,進行諮詢培訓,鼓勵青年建立自己的公司。
勒流青年創業促進會第一屆會員共52名,分別來自勒流的不同行業,其中男性33名,女性19名,平均年齡28歲。會員大會選舉廣東人人愛電器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吳冠宏為第一屆理事會會長。
吳冠宏介紹,勒流青年創業促進會的職能是開展創業諮詢、培訓,舉辦和參與科技論壇、創業交流會等活動,討論近期及未來有發展空間的行業及運作模式,掀起“頭腦風暴”。當有好項目時,促進會將整合資源,抱團出擊,吸引風險投資牽線搭橋,鼓勵創業者建立自己的小企業。“在會員創業前期、實幹階段,促進會也會邀請專家前來指導,加強經營輔導、創造市場機會,提升他們應對市場挑戰的能力。”
25歲的會員黃基目前是一名產品設計師,他說:“許多年輕人,特別是剛走出校園的大學生都有一番幹事業的夢想,但是,做什麼,行不行,從哪開始,怎么做都不很清楚。”抱著這樣的困惑,他加入了青年創業促進會。
華南理工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梁基照被聘為促進會顧問,他說資本籌措困難、心理準備不足、企業管理經驗缺乏是目前創業青年普遍遇到的困難。因此,促進會將積極促成會員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長期的合作關係,為會員創業提供技術支持。
勒流街道黨工委委員、團委書記歐勝軍表示,青年是社會經濟的中堅力量,如何擴大就業,讓經濟煥發活力,也是政府著力解決的重、難點問題。他希望青促會與各企業“聯營”,秘書處與各位會員“聯動”,會員之間“聯繫”,面對市場競爭“聯手”,為青年創造更多的創業機會。

建設宗旨

宗旨: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黨的十七大關於“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精神,通過資金扶持、技能培訓、信息服務、政策協調和社會倡導,動員社會力量幫助青年創業,帶動青年就業,協助政府推進青年創業就業工作。本會重點服務對象是有志向、有創業思路的創業或待業大專畢業生。

業務範圍

(一)開展創業就業培訓,幫助青年增長知識,增廣見聞,提升技能,提高青年創業就業能力。
(二)為青年創業就業提供法律政策諮詢和信息服務。
成員合照成員合照
(三)依法管理青年創業基金,積極向社會募集資金,為志向明確、創業思路成熟的青年創業者提供小額無息借款和貸款擔保。同時借鑑中國青年創業國際計畫(YBC)模式,扶持青年創業。
(四)聘請導師,為本會資助的青年創業者提供一對一的陪伴式輔導。
(五)倡導社會力量扶持青年創業就業。
(六)組織青年開展創業理論研討和經驗交流;組織會員與成功青年創業者開展友好交往;加強會員、青年創業者與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溝通聯繫;指導會員團體開展工作。
(七)協助會員和青年創業者維護合法權益。
(八)協同有關部門評選、表彰、宣傳青年創業的先進典型。
(九)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事項。

會員條例

本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個人會員以個人身份自願參加協會。單位會員由依法登記註冊的國有、私營、合資、股份制等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事業單位、其他民間合法組織(或相關機構)組成。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順德勒流青年創業促進會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專長和影響力;
(四)熱心於青年創業事業;
(五)單位會員需具有獨立民事地位的中國公民或具有法人資格、合法身份的各種合法團體(或相關機構)。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有關部門、單位推薦或個人申請,並提交入會申請書,單位會員入會申請應由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確認;
(二)填寫會員登記表;
(三)由理事會授權機構審核通過。成立大會前的首批會員由籌備小組協商有關方面產生;
(四)由本會理事會或授權辦公室發給會員證。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主辦的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政策法規,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支持本會建設,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積極參加本會業務活動;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關心本會工作,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保守本會秘密。
會員退會應提出書面申請,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不履行義務的,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因工作單位或居住地變更,不能履行義務的,其會籍自行解除。
第十三條會員因違法犯罪或有嚴重違紀本章程的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新聞報導--順德勒流提供諮詢培訓助力青年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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