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不可分性是在對待選項目諸方案進行評價和決策時,往往會受到各種內部和外部條件(如資源、資金等)的限制。 由於這種限制而對項目進行取捨時,認為項目是不可分的,即一個項目作為一個整體要么被完全採用,要么被完全放棄。人們總是假設,只要在決策中一個項目被否定了,則該項目的局部或“一小部分”也不應被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