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墨莊(1906.1~1998.2),男,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新登鎮人。畢業於上海法學院。曾是新登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
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
項墨莊(1906.1~1998.2),男,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新登鎮人,東安中心國小畢業,1933年考入上海法學院,攻讀法律,1935年畢業後回新登繼承父業從商。因他恪守誠信,童叟無欺,故在當地有口皆碑。
項墨莊雖居富室,然對地方教育事業卻頗為關心。20世紀40年代,他曾以家母“項母王太夫人”的名義,向全縣各鄉鎮中心國小和保國民學校贈送鐫有“喚醒女子入學”六字的銅鐘一口,鄉鎮中心國小加贈“衣冠鏡”一面,此舉在民間廣為流傳。1944年,他又出資若干以支持胥口村紳士羅自強在胥口長垣創辦塔山鄉第二中心國民學校,並由羅自強推薦就任該校校長。他主張學習陶行知的教育思想,為國家培養人才。
1949年秋,新登縣人民政府決定籌建城郊區完全國小,校址選在東王殿。該殿雖系忠烈祠,卻為乞丐之居所,房子面積既小又破舊,要維修則無錢。後由縣人民政府出面,項墨莊牽頭,邀集鎮上士紳吳叔丹、朱維坤、曹俊生、曹傑生等人組成校產委員會,由項墨莊任主任委員,負責為學校籌集資金,當年籌得稻穀13833斤,其中項墨莊獨自捐助4866斤。在修建校舍過程中,從材料採購到工匠安排,墨莊事必親躬。
當時,教職工的薪俸靠學校自籌。為此,項墨莊曾不顧山高路遠,在青年教師羅其發陪同下,翻山越嶺幾十公里,挨家逐戶收繳校產租金,終於使教職工的薪俸得以按月兌現。
1951年,項墨莊被推舉為新登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繼而出席了浙江省臨安專區各界人民代表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