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地方稅務局

韶山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有幹部職工48人,平均年齡36歲,其中大專(含)以上學歷45人,下設5個機關科室,2個稅務分局,1個稽查局,1個辦稅服務廳,負責韶山210平方公里4鄉3鎮10萬人口2191戶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地方稅收征管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韶山市地方稅務局
  • 成立時間:1994年9月
  • 所獲榮譽: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
  • 所屬地區:韶山市
  • 所屬部門:韶山市人民政府
工作職能,機構設定,辦公室,人教監審科,計財科,稅政科,征管科,辦稅服務廳,稽查局,第一稅務徵收分局,第二稅務徵收分局,領導成員,崔 智,韓建祥,周朝君,王 瑛,彭靜波,獲得榮譽,

工作職能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稅務總局、省地方稅務局和湘潭市地方稅務局、韶山市人民政府的指示、決定,對上述領導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
二、正確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及上級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法。
三、根據上級地稅機關的工作要點,研究制訂本局發展規範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根據上級地稅機關和市人民政府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和下達本局的年度稅收計畫,組織各項收入,完成稅收任務。
五、根據上級的統一部署,積極探索和推進稅收征管改革。
六、開展稅法宣傳,提高公民的納稅意識,改善征納關係;幫助企業開展生產,提高經濟效益,培植地方稅源。
七、負責監督檢查本局工作人員的稅收執法情況,改變、糾正不當的處理意見和擅自越權減免稅收、違反稅收政策的行為。
八、依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的規定,任免、調配、培訓、考核和獎懲幹部職工。
九、負責本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有計畫地組織開展稅收理論與政策調查研究工作。
十一、行使市人民政府、上級地稅機關賦予的其他職權,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日常政務、文秘、檔案、稅收宣傳、後勤管理工作。

人教監審科

負責人事任免、教育培訓、執法監察、內部審計工作。

計財科

稅收會統、稅源分析、經費管理、稅收票證、協調管理。

稅政科

負責費金管理、稅種管理、涉外稅收、政策法規工作。

征管科

負責稅收徵收管理、發票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辦稅服務廳

負責辦理稅務登記、稅費徵收、發票的購銷等業務。

稽查局

查處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

第一稅務徵收分局

負責韶山鄉、大坪鄉、楊林鄉、如意鎮的稅收征管。

第二稅務徵收分局

負責清溪鎮、銀田鎮、永義鄉的稅收征管。

領導成員

崔 智

黨組書記、局 長
統籌管理全局工作

韓建祥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二分局、征管、辦稅服務廳工作

周朝君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計財、稅政工作

王 瑛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人教監察、黨團共青婦工作

彭靜波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辦公室、稽查局、一分局工作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韶山市地方稅務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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