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韓顯宗
- 字號:字茂親
- 所處時代:北魏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昌黎棘城
- 出生時間:466年
- 去世時間:499年
- 主要作品:《馮氏燕志》《孝友傳》
- 主要成就:中書侍郎 本州中正 赭陽救駕
人物生平,主要成就,諫言遷都,提倡節儉,體察民情,保重龍體,廣納賢能,和善治國,提倡創新,文明治國,提倡倉儲,參朝議政,軼事典故,墓志銘,
人物生平
韓顯宗,字茂親,昌黎棘城人,使持節、散騎常侍、安東將軍、齊冀二州刺史、燕郡康公韓麒麟次子。
主要成就
諫言遷都
其一曰:竊聞輿駕今夏若不巡三齊,當幸中山,竊以為非計也。何者?當今徭役宜早息,洛京宜速成。省費則徭役可簡,並功則洛京易就。往冬輿駕停鄴,是閒隙之時,猶編戶供奉,勞費為劇。聖鑒矜愍,優旨殷勤,爵浹高年,賚周鰥寡,雖賑普沾今,猶恐來夏菜色。況三農要時,六軍雲會,其所損業,實為不少。雖調斂輕省,未足稱勞,然大駕親臨,誰敢寧息?往來承奉,紛紛道路,田蠶暫廢,則將來無資。此國之深憂也。且向炎暑,而六軍暴露,恐生癘疫,此可憂之次也。臣願輿駕早還北京,以省諸州供帳之費,並功專力,以營洛邑。則南州免雜徭之煩,北都息分析之嘆;洛京可以時就,遷者僉爾如歸。
提倡節儉
其二曰:自古聖帝必以儉約為美,亂主必以奢侈貽患。仰惟先朝,皆卑宮室而致力於經略,故能基宇開廣,業祚隆泰。今洛陽基址,魏明帝所營,取譏前代。伏願陛下,損之又損。頃來北都富室,競以第宅相尚,今因遷徙,宜申禁約,令貴賤有檢,無得逾制。端廣衢路,通利溝渠,使寺署有別,四民異居,永垂百世不刊之范,則天下幸甚矣。
體察民情
三曰:竊聞輿駕還洛陽,輕將數千騎。臣甚為陛下不取也!夫千金之子,猶坐不垂堂,況萬乘之尊,富有四海乎?警蹕於闈闥之內者,豈以為儀容而已?蓋以戒不虞也。清道而後行,尚恐銜蹶之或失,況履涉山河,而不加三思哉!此愚臣之所以悚息,伏願少垂省察。
保重龍體
其四曰:伏惟陛下,耳聽法音,目玩墳典,口對百辟,心虞萬幾,晷昃而食,夜分而寢。加以孝思之至,隨時而深,文章之業,日成篇卷。雖睿明所用,未足為煩,然非所以嗇神養性,頤無疆之祚。莊周有言:形有待而智無涯。以有待之形,役無涯之智,殆矣。此愚臣所不安,伏願陛下垂拱司契,委下責成,唯冕旒垂纊,而天下治矣。高祖頗納之。
廣納賢能
和善治國
又曰:“夫帝皇所以居尊以御下者,威也;兆庶所以徙惡以從善者,法也。是以有國有家,必以刑法為治,生民之命,於是而在。有罪必罰,罰必當辜,則雖棰撻之刑,而人莫敢犯也。有制不行,人得僥倖,則雖參夷之誅,不足以肅。自太和以來,多坐盜棄市,而遠近肅清。由此言之,止奸在於防檢,不在嚴刑也。今州郡牧守,邀當時之名,行一切之法;台閣百官,亦鹹以深酷為無私,以仁恕為容盜。迭相敦厲,遂成風俗。陛下居九重之內,視人如赤子;百司分萬務之要,遇下如仇讎。是則堯舜止一人,而桀紂以千百。和氣不至,蓋由於此。《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實宜敕示百僚,以惠元元之命。”
提倡創新
又曰:“昔周幽王為犬戎所逐,東遷河洛,鎬京猶稱‘宗周’,以存本也。光武雖曰中興,實自創革,西京尚置京尹,亦不廢舊。今陛下光隆先業,遷宅中土,稽古復禮,於斯為盛。豈若周漢出於不得已哉?按《春秋》之義,有宗廟曰都,無則謂之邑,此不刊之典也。況北代宗廟在焉,山陵托焉,王業所基,聖躬所載,其為神鄉福地,實亦遠矣。今便同之郡國,臣竊不安。愚謂代京宜建畿置尹,一如故事,崇本重舊,以光萬葉。”
文明治國
又曰:“伏見洛京之制,居民以官位相從,不依族類。然官位非常,有朝榮而夕悴,則衣冠淪於廝豎之邑,臧獲騰於膏腴之里。物之顛倒,或至於斯。古之聖王,必令四民異居者,欲其業定而志專。業定則不偽,志專則不淫。故耳目所習,不督而就;父兄之教,不肅而成。仰惟太祖道武皇帝創基撥亂,日不暇給,然猶分別士庶,不令雜居;伎作屠沽,各有攸處。但不設科禁,賣買任情,販貴易賤,錯居混雜。假令一處彈箏吹笛,緩舞長歌;一處嚴師苦訓,誦詩講禮。宣令童齔,任意所從,其走赴舞堂者萬數,往就學館者無一。此則伎作不可雜居,士人不宜異處之明驗也。故孔父雲里仁之美,孟母弘三徙之訓,賢聖明誨,若此之重。今令伎作家習士人風禮,則百年難成;令士人兒童效伎作容態,則一朝可得。是以士人同處,則禮教易興;伎作雜居,則風俗難改。朝廷每選舉人士,則校其一婚一宦,以為升降,何其密也。至於開伎作宦途,得與膏粱華望接閈連甍,何其略也。此愚臣之所惑。今稽古建極,光宅中區,凡所徙居,皆是公地,分別伎作,在於一言,有何為疑而闕盛美。”
提倡倉儲
又曰:自南偽相承,竊有淮北,欲擅中華之稱。且以招誘邊民,故僑置中州郡縣。自皇風南被,仍而不改,凡有重名,其數甚眾。疑惑書記,錯亂區宇。非所以疆域物土,必也正名之謂也。愚以為可依地理舊名,一皆釐革。小者併合,大者分置。及中州郡縣,昔以戶少並省;今人口既多,亦可復舊。君人者,以天下為家,不得有所私也。故倉庫儲貯,以俟水旱之災,供軍國之用,至於有功德者,然後加賜。爰及末代,乃寵之所隆,賜賚無限。自比以來,亦為太過。在朝諸貴,受祿不輕,土木被錦綺,僮妾厭粱肉,而復厚賚屢加,動以千計。若分賜鰥寡,贍濟實多。如不悛革,豈周給不繼富之謂也?愚謂事有可賞,則明旨褒揚,稱事加賜,以勸為善;不可以親近之昵,猥損天府之儲。
又曰:諸宿衛內直者,宜令武官習弓矢,文官諷書傳。而今給其蒱博之具,以成褻狎之容,長矜爭之心,恣喧囂之慢,徒損朝儀,無益事實。如此之類,一宜禁止。高祖善之。
參朝議政
後乃啟乞宋王劉昶府諮議參軍事,欲立效南境,高祖不許。高祖曾謂韓顯宗及程靈虬曰:“著作之任,國書是司。卿等之文,朕自委悉,中省之品,卿等所聞。若欲取況古人,班馬之徒,固自遼闊。若求之當世,文學之能,卿等應推崔孝伯。”
又謂顯宗曰:“見卿所撰《燕志》及在齊詩詠,大勝比來之文。然著述之功,我所不見,當更訪之監令。校卿才能,可居中第。”
又謂程靈虬曰:“卿比顯宗,復有差降,可居下上。”顯宗對曰:“臣才第短淺,猥聞上天,至乃比於崔光,實為隆渥。然臣竊謂陛下貴古而賤今。臣學微才短,誠不敢仰希古人,然遭聖明之世,睹惟新之禮,染翰勒素,實錄時事,亦未慚於後人。昔揚雄著《太玄經》,當時不免覆盎之談,二百年外,則越諸子。今臣之所撰,雖未足光述帝載,裨暉日月;然萬祀之後,仰觀祖宗巍巍之功,上睹陛下明明之德,亦何謝欽明於《唐典》,慎徽於《虞書》?”
高祖曰:“假使朕無愧於虞舜,卿復何如於堯臣?”顯宗曰:“臣聞君不可以獨治,故設百官以贊務。陛下齊蹤堯舜,公卿寧非二八之儔?”高祖曰:“卿為著作郎,僅名奉職,未是良史也。”顯宗曰:“臣仰遭明時,直筆而無懼,又不受金,安眠美食,此臣優於遷固也。”高祖哂之。後與員外郎崔逸等參定朝儀。
軼事典故
韓顯宗,性剛直,能面折庭諍,亦有才學。沙門法撫,三齊稱其聰悟,常與顯宗校試,抄百餘人名,各讀一遍,隨即覆呼,法撫猶有一二舛謬,顯宗了無誤錯。法撫嘆曰:貧道生平以來,唯服郎耳。
墓志銘
韓顯宗墓誌,北魏延昌三年(514年)刻,清乾隆二十年(1755)河南孟縣出土。與《司馬紹》,《司馬景和》,《司馬進宗》合稱“四司馬志”,為北魏著名墓誌。書風勁健,結體雅致。楊守敬《平碑記》稱其為“逸品”。
魏故著作郎韓君墓志銘
君諱顯宗,字茂親,昌黎棘城人也。故燕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雲南莊公之玄孫,大魏使持節、散騎常侍、安東將軍、齊冀二州刺史燕郡康公之仲子。以成童之年,貢秀京國。弱冠之華,征榮麟閣。載籍既優,又善屬文,立志噭然,外明內潤,加之以善與人交,人亦久而敬焉。仕雖未達,抑亦見知,洗善獨足,不迷清淵,可謂美寶為質,雕磨益光也。春秋卅有四,太和廿三年四月一日卒於官。有赭陽之功,追贈五等男,加以繒帛之賻,禮也。其年十二月廿六日,卜窆於瀍水之西。紼引在途,魂車靡托,妻亡子幼,無以為主,唯兄子元雍,仁孝發表,義同猶子,送往念居,攝代喪事。親舊嗟悼,痛兼綿愴,乃鐫制幽銘,以旌不朽之令名。
其辭曰:荊挺光璧,海出明珠,在物斯況,期之碩儒。應韓啟族,肇自姬初,康公之子,莊公之餘。學綜張馬,文慕三閭,春英早被,秋華晚敷。言與行會,行與心符,欽賢尚德,立式存謨。揚貞東觀,建節南隅,惟帝念功,錫爵是孚。上天不弔,枕疾纏軀,人之雲亡,永矣其徂。昔聞晉叔,今覿齊孤,朝野悽愴,親友欷歔,銘之玄石,以表其殊。妻魏故中書侍郎、使持節、冠軍將軍、郢州刺史、昌平侯、昌黎孫玄明之叔女。太和廿三年歲次乙卯十二月壬申朔廿六日丁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