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心度

韓非子·心度

《韓非子·心度》是戰國末期法家學派代表人物韓非所著《韓非子》裡面的一篇文章。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韓非子·心度
  • 創作年代:戰國末期
  • 作品出處:《韓非子》
  • 文學體裁:先秦諸子散文
  • 作者:韓非
原文,譯文,作者簡介,

原文

聖人之治民,度於本,不從[01]其欲,期於利民而已。故其與之刑,非所以惡[02]民,愛之本也。刑勝而民靜,賞繁而奸生。故治民者,刑勝,治之首也;賞繁,亂之本也。夫民之性,喜其亂而不親其法。故明主之治國也,明賞,則民勸功;嚴刑,則民親法。勸功,則公事不犯;親法,則奸無所萌。故治民者,禁奸於未萌;而用兵者,服戰於民心。禁先其本者治,兵戰其心者勝。聖人之治民也,先治者強,先戰者勝。夫國事務先而一民心,專舉公而私不從,賞告而奸不生,明法而治不煩。能用四者強,不能用四者弱。夫國之所以強者,政也;主之所以尊者,權也。故明君有權有政,亂君亦有權有政,積而不同,其所以立異也。故明君操權而上重,一政而國治。故法者,王[03]之本也;刑者,愛之自也。
夫民之性,惡勞而樂佚。佚則荒,荒則不治,不治則亂,而賞刑不行於天下者必塞。故欲舉大功而難致而力者,大功不可幾而舉也;欲治其法而難變其故者,民亂不可幾而治也。故治民無常,唯治為法。法與時轉則治,法與世宜則有功。故民朴而禁之以名則治,世知[04]維之以刑則從。時移而治不易者亂,能治眾而禁不變者削。故聖人之治民也,法與時移而禁與能變。
能越[05]力於地者富,能起[06]力於敵者強,強不塞者王。故王道在所開,在所塞,塞其奸者必王。故王術不恃外之不亂也,恃其不可亂也。恃外不亂而治立者削,恃其不可亂而行法者興。故賢君之治國也,適[07]於不亂之術。貴爵,則上重,故賞功爵任而邪無所關。好力者其爵貴;爵貴,則上尊;上尊,則必王。國不事力而恃私學者其爵賤,爵賤,則上卑;上卑者必削。故立國用民之道也,能閉外塞私而上[08]自恃者,王可致也。
【注釋】

[01] 從:通“縱”,放縱。
[02] 惡(wù):厭惡,憎恨。
[03] 王(wàng):稱王,即統治天下。
[04] 知:同“智”。
[05] 越:當做“趨”
[06] 起:當做“趨”
[07]適:專注,專門在這方面致力的意思。
[08]上:通“尚”,崇尚。

譯文

聖人治理民眾,謀慮人的本性這個根本問題,不放縱民眾的欲望,其用心務必對民眾有利,所以當必須對民眾動用刑罰時,並不是厭惡民眾,而是出於對民眾的愛護。刑罰一嚴厲,民眾就比較循規守法;獎賞太多太濫,奸邪之事就不斷滋生。所以,做治民這件事,讓刑罰嚴厲是第一要務,濫施獎賞則是造成混亂的根源。要知道,民眾按其自然本性來說,是喜歡混亂的局面而不喜歡受法制約束的。所以,明君治理國家,總是明定獎賞,這樣,民眾就會努力於建功立業;同時又加重刑法,這樣,民眾就會習慣於法制的約束了。民眾努力於建功立業,國家的政務就不會受到干擾;民眾習慣於法制了,奸邪之事就無從產生。所以,善於治理民眾的君主,總是把禁奸這件事做在奸邪之事尚未發生之時;善於用兵打仗的統帥,總是開戰之前就讓民眾在思想上服膺這場戰爭。就是說,想禁止民眾做什麼,要先從根本上使得民眾不想、不敢做那被禁之事,才會真正收到成效;想使用民眾去打仗,要先使民眾真心支持這場戰爭,才能最後取得戰爭的勝利。聖人對於“治民”的基本觀點,是認為首先要治理民之“本”,國家就會、才會強盛;遇有戰事時,首先要動員民眾,使他們在思想上支持這場戰爭,就會、才會獲得戰爭的勝利。這是因為,治理民眾,做到“先治”、“先戰”了,就能統一民眾的思想;民眾都以國家公事為重了,就不會為了滿足私慾而不惜損害公利;實行了獎賞“告奸”的政策,奸邪之事就難以發生;國家要治理的事項都在法律上做了明確的規定,治民的事務就不會繁多而難於處理了。誰能夠奉行這四條,他的國家就強盛得勝;不能奉行這四條,他的國家就衰弱失敗。一個國家走向強盛,靠的是治民政策正確,一個君主享有尊貴,憑的是擁有權勢。所以得到明君評價的君主,一定既有權勢,又有好的治民政策。昏君可能最初也是既有權勢,又有並不錯的政策的,但他沒有堅持實行最初的好政策,就是說,他成了昏君,是因為他後來實行了相反的政策。因此,明君是因為握有權力而享有威望,因為一貫地實行好的政策而使國家得到大治。所以說:法制是稱王的根本措施,刑律是君主對民眾有愛心的初始表現。
民眾的天性是厭惡勞作而喜歡安逸的。人只顧安逸,就會荒廢正業;君主荒廢了正業,國家就得不到治理;國家得不到治理,就會出亂子;因此,君主要是不把獎賞和刑法普遍施行於他的國家,是終於會釀出亂子來的。誰想成就王天下之大業,卻又不去爭取廣大民眾的支持,那是決沒有希望成功的;君主想要完善自己的法律體系,卻又不肯變革自己現行法律制度的話,他就別想真正治理好國內的民亂。治民是不會有永遠不需修改的“常法”的,哪種做法最有利於“治”,就把它確定為“法”,換言之,法制因時制宜地修訂,才能最好地發揮治國的效能;治民的方式與社會情況相適應,才能產生所希望的作用。因此,民風淳樸之時,用名分規範人們的言行,就能讓國家達到大治;人們善於玩弄智巧時,利用刑罰來限制他們的行為,都只能讓民眾服從規矩;時代變了,治民的法律不變,那一定會導致社會動亂;善於耍智巧的人多了,國家頒發的禁令不做相應的改變,國力一定會削弱。所以,聖明君主治理民眾的指導思想是:法制要隨著時代的發展而進行修改,禁令要因應人們智慧型的提高而加以調整。
能在農耕方面充分發揮力量的社會就富裕,能在戰爭領域充分調動力量的國家就強盛,國家就強盛;保持強盛趨勢持續不斷地發展,就可以王天下。所以王天下之途既在於開創什麼,又在於禁絕什麼;能夠徹底禁絕奸邪的君主,必定王天下。因此,王天下的道路不是指靠別國不來擾亂自己,而是依靠自己不可能被擾亂。建立在指望別國不來搗亂的基點上,這樣地治國用民必定使國家逐漸衰落貧弱;建立在爭取自身不可能被人搞亂這個基點上,去切實地推行法治,一定使國家走向繁榮富強。所以賢明的君主治理國家,專注於自己不可能被人搞亂的道路。一個國家,民風若是以獲得爵位為尊貴,它的君主一定權重勢大,所以在他的國家,可以憑著給有功之人加爵晉級的政策,就使得壞人沒有了可乘之機。崇尚農耕的國家裡,爵位就很尊貴;爵位很尊貴,君主就受到尊敬;君主受到尊敬,就一定會王天下。哪個國家要是不依靠農耕而是依賴私學立國,在它那裡爵位就會被人看得很賤;爵位被人看得很賤,它的君主的威望就低;君主威望低,國家就必定衰落貧弱。所以,立國治民的正確道路是:使外敵無法擾亂我,國內禁絕一切違法活動,君主崇尚自強;具有這三個條件,王天下的目的就可以實現了。

作者簡介

韓非子(約前280-前233),即韓非,為韓國國君之子,戰國末期韓國人,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子”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著作有《韓非子》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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