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美原子能協定

韓美原子能協定

《韓美原子能協定》,於1974年簽訂並生效,將於2014年3月19日到期。

據韓國《朝鮮日報》2013年3月24日報導,韓國和美國決定就《韓美原子能協定》修改一事每3個月協商一次,而不是將2014月3月到期的該協定延長到2016年。

韓國外交部原子能合作大使樸魯壁和美國駐韓大使利珀特2015年4月22日分別代表兩國在首爾草簽了《韓美原子能協定》修訂版。至此,韓美結束了長達4年半的《韓美原子能協定》修訂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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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韓美原子能協定》,於1974年簽訂並生效,將於2014年3月19日到期。

啟動修改

2013年3月12日,韓國外交高層人士表示,韓國2013年3月將重啟修改《韓美原子能協定》的談判,首要目標是保障韓國提煉濃縮的權利。但是過去兩年美國核不擴散的立場很堅定,因此相關談判並沒有取得大的進展。韓美兩國正在考慮使用“高溫冶金處理”的濃縮方式,這是一種不用擔心會被用於製造武器的新型核燃料處理技術。韓國政府希望在朴槿惠2013年5月訪美之前取得一定進展。

期限延長

據韓國《朝鮮日報》2013年3月24日報導,韓國和美國決定就《韓美原子能協定》修改一事每3個月協商一次,而不是將2014年3月到期的該協定延長到2016年。
韓國政府高層負責人2013年4月23日表示“韓美兩國政府決定24日下午同時公布最近在華盛頓舉行的協商結果”。首爾的外交訊息人士說,韓國總統朴槿惠會見美方人士時表現出了修訂原子能協定的強烈意志,所以美國的態度也比較積極。朴槿惠5月份訪問美國時也有可能討論修訂原子能協定問題。

談判進展

2014年1月8日,韓美關於修訂《韓美原子能協定》的第9輪談判在韓國大田結束,為期2天。雙方在會談上就提高韓國核能出口競爭力、核廢料處理、核電燃料供應等問題深入交換了意見,但未能縮小意見分歧。

結束談判

韓國外交部原子能合作大使樸魯壁和美國駐韓大使利珀特2015年4月22日分別代表兩國在首爾草簽了《韓美原子能協定》修訂版。至此,韓美結束了長達4年半的《韓美原子能協定》修訂談判。
樸魯壁在隨後的記者會上表示,根據新協定,韓美將擴大在乏燃料管理、核燃料穩定供應、核電出口等三大重點領域的合作。
據韓聯社報導,韓方在新協定中強調了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韓美兩國作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擁有和平用途下進行核能研究、生產和利用的不可割讓的權利”被寫進了新協定序言。
新協定還規定,兩國在擴大核能合作過程中不應侵害對方主權。在鈾濃縮和乏燃料後處理等所有與核能有關的活動方面,應尊重對方國家的核能項目,不可進行不合理的妨礙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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