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游環枉罪部將案

韓游環枉罪部將案

韓游環枉罪部將案,此案發生於唐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游環枉罪部將案
  • 發生年代:唐代
  • 涉及人物:韓游環
  • 出處:《通鑑》《舊唐書》《新唐書》
案件詳情
唐德宗貞元三年十月,邯寧節度使韓游環因子參與謀反,委軍務於節度副使,赴長安請罪。按唐律,凡犯謀反、謀大逆、謀叛等大罪行,父子連坐同死。故韓游環依律當坐子罪從死,於是軍中以為他此去定被治罪,必不可返。臨行之時,餞送之禮甚薄。誰知德宗免其罪,復遣他還鎮郴州,為郇寧節度使如故。貞元四年正月,韓游環回到邢州。見其還,軍中皆不自安。韓游環手下大將范希朝善領兵,名聞軍中,得士卒之心,韓游環怕他於己不利,於是加以罪名,將殺之。范希朝得到訊息後,出奔風翔,德宗素知其名聲,便召他入朝宿衛,統領禁軍,亦不責韓游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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