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文煥

韓文煥

韓文煥(1906-1986),貴州安順人,民國陸軍中將。黃埔軍校三期畢業,屬於同鄉谷正倫一系,歷任首都警察廳長,101軍軍長,1949年後在香港,台中居住,病逝於加拿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文煥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安順縣
  • 出生日期:1906年8月31日
  • 逝世日期:1986年6月1日
  • 畢業院校黃埔軍校
人物生平,個人履歷,

人物生平

韓文煥韓文煥
韓文煥,字方伯,號雲安。生於1906年8月31日(清光緒三十二年七月十二)。貴州安順人。民國時安順出了五個大人物:“谷家三中委、韓家二將軍,”指的就是谷正倫谷正綱谷正鼎三個國民黨中央委員,韓家兩個中將:一個韓文源、一個韓文煥。
其父韓時中身魁梧,富雄力,性剛強。少時以趕馬馱煤賣往安順城內為生,後漸有積蓄,入城購地開設油炸房,娶妻鄧氏,生二子。次子文煥外形酷似其父。文煥六歲母逝,年幼失恃,父課子甚嚴,以至文煥性沉穩,多謀略,好思辨,以讀書為伴。1924年,在築達德中學畢業後,接到黃埔就讀之族兄韓文源相邀,也欲投筆從戎,回安相商從軍事宜,父不允,言:好男不當兵。然文煥去意已決,與父虛與委蛇,暗中將鄉間穀物賤賣,籌措旅資。某日夤夜密遁,往廣東而去,家中發人追趕未果。1925年到廣州考進黃埔軍校第三期步兵科。1926年1月軍校畢業後派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警衛團第3營第9連少尉排長。3月調升黃埔軍校第五期入伍生部(部長方鼎英)第1團(團長郭大榮)中尉區隊長。9月調升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俘虜管理處宣傳股少校股長。10月攻克南昌後調任新編第2師(師長葉劍英)政治部宣傳科少校科長。因言行得體,精明幹練,頗得葉劍英喜愛。

個人履歷

1927年春,兵進上海,北伐取得初步勝利。1927年4月12日,時受俄共扶持之國民黨,發現中共黨員在黃埔學生及黨內發展迅速,有越俎代庖之勢,為蔣介石警覺,即令清黨,開始捕殺中共黨員,史稱“四·一二”政變。時任國民革命軍新編第二師師長葉劍英極為同情中國共產黨,決意脫離蔣陣營,投向當時還奉行“聯俄、聯共”政策的汪精衛武漢政府。然葉從事不密,被蔣所察下令拘捕。文煥參與拘捕事宜,原葉、韓有舊屬關係,加之私交甚篤,文煥趁亂將葉放走,臨別葉言:恩大不言謝,他日有緣必厚報之。文煥言:非圖相報,只慕長官為人。贈銀而別。
1927年5月調升第六軍(軍長程潛)第17師(師長李明灝)政治部中校秘書。1928年6月因權利鬥爭,李宗仁扣押程潛,悍然宣布解散第六軍,韓文煥出任第21師(師長陳繼承)第61團(團長王副乾)機關槍隊上尉隊長。8月調任首都衛戍司令部(司令谷正倫)參謀處上尉參謀。1929年7月,隨吳思毅司令從日軍手中接收膠濟鐵路並駐防青島。因與日軍交接過程,外柔內剛,據理力爭,不失國之威儀,為日人刮目相看。
1930年1月調升憲兵第2團(團長金德洋)第2營少校營附。1931年2月憲2團改稱憲兵第1團(團長金德洋),升任第2營中校營長。10月調升憲兵第3團(團長蔣孝先)中校團附。
1932年1月調升憲兵司令部(司令谷正倫)參謀處上校處長。3月1日,蔣介石授意正式成立中華民族復興社。復興社幹部均穿藍衣黃褲,故又稱“藍衣社”,文煥被蔣欽點為復興社30名少壯派骨幹之一。復興社的主要活動是積極配合中央政府進行抗日備戰;收集地方軍閥及割據勢力的情報工作……
1933年6月調任中央軍校駐贛暑期研究班(主任康澤)上校副主任。9月調任別動總隊(總隊長康澤)上校總隊附。滲透到華北地區,進行暗殺親日分子、肅清漢奸之活動,戰果輝煌,有效打擊親日分子之囂張氣焰,引起了日本華北駐軍之恐懼,提出外交干涉,蔣令暫時停止活動,文煥等返回南京,藍衣社由此名噪神州。
1935年1月調任第三屆憲兵教導團上校團長。經軍委檢閱訓練成績,譽為全體憲兵楷模。5月20日敘任陸軍步兵中校。
1936年3月所部改編為憲兵第8團,仍任上校團長。同月26日轉任陸軍憲兵中校。9月30日晉任陸軍憲兵上校。12月考入陸軍大學特別班第三期學習。
1937年所部憲兵在南京保衛戰中隨憲兵司令蕭山令全部殉難,他因在校學習而倖免。
1938年10月陸大畢業後派任軍政部第16補充兵訓練處少將處長。
1939年1月調任貴州省軍管區少將參謀長。6月6日調任貴州省保全處少將處長。
1942年1月26日升任貴州省軍管區(兼司令吳鼎昌)中將副司令兼省保全處處長。
1943年8月19日晉任陸軍少將。
1945年1月17日當選貴州省政府(主席吳鼎昌)委員。5月2日調任軍事委員會政治部(部長張治中)第2廳(廳長劉詠堯)中將副廳長。9月調任首都警察廳中將廳長。10月10日獲頒忠勤勳章。
1946年5月1日當選三一聯誼社監事。同月5日獲頒勝利勳章。同月16日晉任陸軍中將。8月當選南京特別市執行委員會(主委蕭贊育)委員。9月23日停役。
1947年5月處理學潮,未發命案,受蔣介石青睞。9月當選三青團南京支團監察會常務監察。當時警廳小車司機章滌時以職務之便,夾帶戰時違禁物品、偷賣汽油,被人舉報,章滌時按理為文煥身邊心腹之人,且罪不彌天,然文煥性惡貪贓枉法之事,著令嚴懲,將章拘捕。章求告無效,在獄中誣陷文煥貪污50餘億,10月此事見報,驚動蔣介石。12月被停職審查,警察廳長由黃珍吾繼任。
1948年6月宣判無罪,10月28日出任貴州全省保全司令部(司令谷正倫兼)副司令。同首都警察廳長比,貴州保全副司令,是無論如何也比不上的。恰遇安順臨參會提議安順辦大學。文煥樂捐水田百石,作獎學金。(見黃茂峴《黔中儒商戴子儒》116頁)。
谷正倫任貴州省主席兼保全司令。因胃癌,不能勝任繁忙之軍務勞苦。當時貴州89軍軍長空缺,谷正倫即推薦韓文煥等三人由蔣介石挑選。誰知,蔣介石拋開三人,任劉伯龍為軍長。谷斷定劉乃蔣心腹,心有警惕。
1949年11月,解放軍挺進貴州。谷正倫薦韓文煥代貴州省主席兼保全司令兼任第101軍(轄第271師、第272師)軍長。蔣介石同意並批覆,谷脫身走雲南。蔣電令韓文煥:“國共不兩立,須抵抗到底,必要時,炸毀橋樑電廠,實行焦土政策。”身為職業軍人之文煥,接此電令心中頗為躊躇,問計族兄韓雲波,雲波言:請顧念桑梓之情,勿結子孫萬世之仇,視此傷天害理之電令為“亂命”,為軍者可不受。文煥遂從其言,遂丟下汽油300桶,抗命不炸毀安順,率軍離安西撤。
後安順昌明法師敏覺和尚被劉伯龍殺害。安順震駭。1949年11月14日,貴陽傳來驚天霹靂:“貴陽民眾臨時治安委員會”主任盧燾先生又被劉伯龍殺害,全省震撼。當時,谷正倫氣得吐血。因盧燾是原孫中山先生委任的貴州省主席,貴州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是谷正倫的老上司。盧燾先生在全省的威望甚高。他出任“貴陽民眾臨時治安委員會”主任就是谷正倫親自登門去請的。
此時,谷、韓在晴隆獲雲南省主席盧漢電:“谷主席:貴部89軍駐我霑益時,將某村三千餘村民悉數殘殺,雲南百姓憤慨,望予處理。否則,請勿退往雲南。”盧漢將邊境封鎖,公路挖斷。軍民六七萬被堵。谷要殺劉伯龍,但劉乃蔣心腹。於是谷、韓商量,將劉罪行電告蔣,祈示辦法。蔣見電甚怒,復電:“著由吾兄權宜處理。” 於是谷、韓設計,在晴隆將劉伯龍處死。百姓得知,歡聲雷動,燃放鞭炮,迎谷赴昆明,上飛機去港。谷不去台灣者,懼蔣究其過也。韓文煥將來去之電報,妥為保管,恐蔣食言。12月撤往香港定居。
1952年,全國政協在京召開。雲南王龍雲曰:“谷、韓在黔,一槍不放,退出貴州,殺劉伯龍,抗焦土令。二人乃愛國人士,應統戰過來。”谷正綱聞之,急聯絡何應欽張群、谷正鼎、楊森孫震、韓文源七中委聯名,呈文求蔣介石“恩準二人回台。”蔣見信,乃召谷、韓回台灣。二人晉見蔣。被蔣大罵一頓。二人不敢吭聲。不久谷正倫因胃癌在台灣去世。
1954年3月韓文煥移居台灣台中
1967年韓因子女在加拿大,遂移居加拿大渥太華。
1986年6月11日在加拿大渥太華病逝。
以上資料來源於胡博編著《國民革命軍將官總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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