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延壽放散官錢案

韓延壽放散官錢案,此案發生於西漢宣帝五鳳元年(公元前57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延壽放散官錢案
  • 出處:《漢書·宣帝紀》《漢書·韓延壽傳》
  • 發生時間:西漢宣帝五鳳元年(公元前57年)
  • 涉及人物:韓延壽
案件經過
西漢宣帝五鳳元年(公元前57年),侍謁者福向御史大夫肖望之告發左馮翊韓延壽先前任東郡太守時,曾放散官錢千餘萬。肖望之與丞相丙吉議論此事,丙吉認為經過大赦,不用查問。恰有御史前往東郡處理公務,肖望之令他兼問此事。韓延壽聞知後,即派遣屬吏審查肖望之前任左馮翊時所犯罪過,誣告肖望之曾放散官錢百餘萬。宣帝令臣下深究,查明肖望之沒有犯罪事實,而韓延壽罪行明白,在東郡為官時還曾僭制,效仿尚方官署取公家銅物在月食時鑄造刀劍,使用官府經費私自僱傭屬吏,製造裝飾兵車、甲冑,花費超過三百萬錢。公卿大臣們論定他的罪行(1)韓延壽前已違法犯罪,(2)後又誣陷執法大臣,欲以解脫,屬奸猾不道罪,應當判處死刑,宣帝批准後,韓延壽被斬首,棄市。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