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崶(1758-1834),元和人(今江蘇省蘇州市)。字禹三,號旭亭、桂舲,別稱種梅老人。室名還讀齋、還讀書齋、小寒碧齋。乾隆四十二年(1777)拔貢,廷試一等,分刑部。悉心讀律,平反滇南盜案,升郎中。從讞諸省大獄,出為廣東高廉道,歷福建按察使、廣東巡撫署總督、刑部尚書兼兵部尚書。以失察候際清案左遷,未幾復補刑部右侍郎,以疾告歸,與潘奕、石韞玉、吳玉松、陶澍合稱為“滄浪五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崶
- 別名:種梅老人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江蘇元和(今蘇州)
- 出生日期:1758年
- 逝世日期:1834年
- 職業:刑部尚書兼兵部尚書
- 主要成就:重修真武廟
- 代表作品:《還讀齋詩稿》
個人介紹,任職情況,還讀齋詩稿,爭議事件,一說:加官進爵,二說:奪職遣戍(更可信),重修真武廟,抗英行動,逝世,
個人介紹
韓崶(1758-1834),元和人(今江蘇省蘇州市)。字禹三,號旭亭、桂舲,別稱種梅老人。室名還讀齋、還讀書齋、小寒碧齋。乾隆四十二年(1777)拔貢,廷試一等,分刑部。悉心讀律,平反滇南盜案,升郎中。從讞諸省大獄,出為廣東高廉道,歷福建按察使、廣東巡撫署總督、刑部尚書兼兵部尚書。以失察候際清案左遷,未幾復補刑部右侍郎,以疾告歸,與潘奕、石韞玉、吳玉松、陶澍合稱為“滄浪五老”。韓崶以名德稱。少慧能文,工詩,問梅詩社成員,政事餘暇未嘗一日廢書,故以“還讀”名其齋。
任職情況
嘉慶六年,授湖南嶽常澧道,遷按察使,調福建,署布政使。蔡牽方擾台灣,海疆多事,崶籌軍備杜接濟甚力,遷湖南布政使。十一年,召為刑部侍郎。十二年,命赴荊州按將軍積拉堪與知府交結事,又命勘南河。十三年,宗室敏學恃勢不法,讞擬輕比,詔斥部臣屈法縱奸,譴責有差。崶方奉使河間讞獄,未與畫諾,上以崶先於召對面陳,意存開脫,且部事素由崶先覈定,跡近專擅,降授廣東按察使。未幾,擢巡撫。
還讀齋詩稿
有《還讀齋詩稿》20卷續刻6卷遺稿補刻2卷,道光七年(1827)精刻本,12行行22字小字雙行上下黑口雙框單魚尾,蘇州市圖書館藏。有乾隆狀元石韞玉等題詞,內有孔繼垚寫作者桂舲先生小像,開本28.5*17CM,厚約8.5CM,初刻初印,原裝8冊全,最後一冊有幾葉略有水漬、不嚴重,其餘完好。
爭議事件
韓崶任職期間在山西發生的一起強姦案,儘管事件的過程大抵相似,但事件的結果卻截然不同,對韓崶本人的仕途也有著極其深刻的影響。
一說:加官進爵
韓崶為官期間,清正廉明,為民理冤。他在山西為官時,有個姑娘被歹徒強姦,告到縣衙,縣官因接受賄賂,判定為通姦,放縱歹徒。韓崶接受此案後,反覆研究,認真調查,終於查明真相,將歹徒按律嚴懲。由於韓崶辦事公正,為民辦事,能懲辦貪官,因而受到朝廷的賞賜,獲得可以在紫禁城騎馬的殊榮。
二說:奪職遣戍(更可信)
大清道光四年,山西榆次縣發生了一件強姦案,知縣呂錫齡受賄,逼認通姦,民女忿而自盡,親屬進京控訴。朝庭命巡撫親自再審,結果仍以通姦結案。原告不服,繼續上告,御史梁中靖親自到刑部辦理此案,審得實情是強姦而非通姦,並且發現原審各官均有收受賄賂、徇私枉法、包庇犯罪嫌疑人等違法犯罪情節。結果,不但被告問斬,民女旌表,而且追查處理了巡撫、按察使及府縣涉案的多名官員,降職、革職、外遣、戍邊,不一而足,罪有應得。韓崶當時正是刑部尚書,下邊出了這么大事,這么多人挨處分,就算他沒有受賄,也有用人失察等連帶責任。由此,韓崶被停職,交代問題,最後被判“奪職遣戍”,也就是解除職務,遣送邊關戍守。但是,考慮到他已經66歲,畢竟為朝廷勤勤懇懇效力一輩子,道光皇帝親對他從寬處理,命令他到馬蘭峪,效力於正在修建的道光皇帝自己的萬年吉地工程處。
重修真武廟
道光四年(1824年)閏七月十五日,韓崶到達馬蘭峪,住在馬蘭峪石城北真武廟的東院。這裡有茅屋三間,枕著城,面對著山,林木很多,氣勢旺盛,讓他感到又清新又空曠,鬱悶之氣立刻消解了不少。
第二天,他瞻仰了住處西邊的真武閣、關帝廟、城隍廟。真武閣,正殿三間,供奉真武帝;又西偏三間,供奉關帝像,是從一個陵地移奉過來的;再往西是城隍廟。韓崶看到神像光明顯赫,高大嚴正,就像活的一樣。瞻仰中,當地的道士們對他說,有關神的靈感相應的事,這裡發生了很多很多。又指著庭前的四株老柏、一株神槐和廟前的一盤古磨說,這些都不知道有幾百年了,世上很少見。
此廟枕著城樓,樓上有鐘報時,鐘上刻著"明嘉靖四十年鑄"。老栢、神槐、古磨、鑄鐘四樣奇物,擴大了韓崶的見聞,他因此創作了《四君詠》詩,記述這優美的景象。後來,他的好朋友、先後任馬蘭鎮總兵官、江蘇布政使等重要職務的繼昌,還高興地給他寫了和詩。繼昌系正白旗滿洲庚辰科舉人,道光三年九月初三日賞候補三品卿,二品頂帶。由廣西布政使司署巡撫,任內十憂回京。道光三年九月奉旨署理馬蘭鎮總兵兼東陵總管內務府大臣。道光五年三月補授江蘇布政司。
回顧此廟的歷史,韓崶知道是明代萬曆五年(1577年)副總兵,太原張日福移建到這個地方的。自那以後,雖然偶爾有所修葺,但是經過的年代久遠,正殿抱廈、山門、牆壁等多半傾斜毀壞,風雨侵蝕,再不修將會廢棄。於是,韓崶私下產生了修葺此廟的念頭。
經過一番努力,兩個月之後,重修工程開工,但不久因地凍而停工,韓崶暫時回家休息。次年二月,大地回春,韓崶又進廟來看,此廟道士一誠立刻趨前給他行禮,告訴說“住持有志修廟很久了。自你走後便向本地紳士、商人、農戶募捐,也有自動捐獻的。無奈馬蘭峪這個地方地不肥沃,又趕上前年歉收,各家存糧、存款都很少,僅募到600緡,辦不了事。內務府郎中慶玉,好禮向善,有股俠客的豪爽勁,如果能得到他的承諾、贊助,那事沒有不成功的。”
第二天正好慶玉來了,韓崶跟他一說,慶玉果然非常高興,慷慨地把這座廟的修復當成自己的責任。接著他又跟常駐馬蘭峪的貝勒奕亨說了,跟自己的好友、馬蘭鎮前總兵官繼昌說及這件事,他們也都願意捐出薪俸來幫助。慶玉的朋友、印務章京富勒歡在整理物料、估算工程、管理賬目等方面,也提供了很大幫助。施工中,他嚴格要求工匠按照規制改作,看材料腐朽的,換了它,能用的仍將就用。道士一誠也跟著眾人抬筐、刨土,不怕勞苦。道光五年(1825年)三月二十五日開工,六月十五日就落成了,只用了80天。新修的真武閣,屋頂高大華美,煥然一新。韓崶選了吉日祭神,官吏、紳士、很多百姓都來觀禮,歡騰雀躍這項工程。
韓崶計算了一下,這項工程,花錢總計1200緡有零,真是事半功倍、志堅事成。韓崶認為,這實在是慶玉慷慨、富勒歡往來督促等大家的努力,才完成的。道士一誠一心一意,毫不鬆懈,能感化百姓的心,才結成了這樣的善果,他的功勞也不能埋沒。那些零星捐助的眾人姓名,就列在碑的背面,來記載共同的向善之舉。
需要指出的是,根據新近發現的真武廟建築構件殘件上面的文字顯示,韓崶重修真武廟,是用了為道光皇帝修建陵寢的材料的。
韓崶崇拜祭祀真武,認為湖北武當山最為著名,地處在名山大川,四面八方的商人爭著去。像馬蘭峪這樣邊塞狹小的地區,百姓稀少。廟建在什麼年代,地方志都沒有記錄。即使是前明張公移建碑記內,也沒有詳細說出原廟始建在什麼地方,可見名氣不大。
同時,他又以為,馬蘭峪隸屬於右北平,地處京東北300華里,屬於真武帝北極的位置。況且,有很多陵寢在這裡,現在又在離廟五里地左右的寶華峪為當今聖上建萬年吉地,因此,這裡又是個可以崇尚的地方。
由此,他又想到此前剛剛發生的因故被貶的災禍時,家人們為他代求關帝靈簽,靈簽有“北山門外好安居”的偈語。今天他來到這個地方,正好在北帝廟殿宇下,能在這裡平安居住,免於去遠處守邊,好象冥界中也有定數,神靈在暗中保佑著他。果然,第二年,韓崶又被朝廷任用為刑部侍郎,只是,不久後,他“因病乞歸”,於道光十四年辭世。
心存感恩之心,韓崶在人生的低潮時期,不灰心,不放棄,不倦怠,盡力做著力所能及的好事,這就是古往今來所有有識之士的追求。只是,刻有韓崶文章《重修真武閣記》的石碑,至今無從尋找,令人遺憾。
抗英行動
時英吉利兵船占澳門炮台,入黃埔,久之始退。總督吳熊光不即遣兵驅逐,以罪罷,命崶兼署總督。十四年,崶查閱澳門夷民安堵,因疏陳:“西洋人於其地舊設炮台六,請自伽思蘭炮台迤南,加築女牆二百餘丈,於前山寨駐專營,蓮花莖增關徬石垣,新涌山口築炮台,填蕉門海口,以資控制。”如議行。又密陳粵海形勢:“沿海村落,處處可通,外洋盜匪,易生窺伺。必先固內而後可御外。凡屬扼要炮台,宜簡練精銳,嚴密防守。並令沿海紳衿耆董,督率丁壯,互相捍護,自衛身家,較為得力。”百齡繼為總督,會奏:“華、洋交易章程,外國兵船停泊外洋,澳內華、洋人分別稽覈。各國商賈,止許暫留司事之人,經理債務,餘俱飭依期回國,不得在澳逗留。洋船引水人,責令澳門同知給發牌照。買辦等華人,責成地方有司慎選承充,隨時稽察。洋船起貨時,不許洋商私自分撥。”下軍機大臣採擇議行。
逾年,海盜張保仔就撫,烏石二、東海霸以次誅降,賜花翎。十六年,復署總督。疏請免米稅,以通商販、裕民食。又疏陳:“潮州多械鬥,而營員無協緝之責,請令文武會拏;距省遠,請軍流以下就近由巡道覆覈。”又言:“懲治悍匪,請如四川例:初犯械繫,限一年改行;積兩限如故,即治以棍徒屢次滋擾律。”皆允行。十八年,入覲,授刑部尚書。崶父是升年八十,給假三月歸為壽。二十一年,丁父憂,服闋,以一品銜署刑部侍郎,尋補刑部尚書。
道光四年,平反山西榆次縣民閻思虎獄,被議敘。初,思虎強姦趙二姑,知縣呂錫齡受賕,逼認和姦,趙二姑忿而自盡,親屬京控。命巡撫親提,仍以和姦擬結。御史梁中靖疏劾,提解刑部,審得實情是強非和,並原審各官賄囑、徇縱、回護諸弊狀,思虎論斬,趙二姑旌表,巡撫邱樹棠、按察使盧元偉及府縣各官,降革遣戍有差。詔嘉刑部堂司各官秉公申雪,並予議敘。梁中靖參奏得實,亦加四品銜。會有官犯侯際清擬流,呈請贖罪,部議因際清犯罪情重,仍以可否並請。詔斥含混取巧,命大學士托津等查訊,侍郎恩銘、常英、司員恩德等皆有賄囑情事,崶亦解任就質,坐失察司員得賄,嗣子知情,親屬撞騙,議奪職遣戍,因年老,從寬,命效力萬年吉地工程處。
逝世
逾歲,召署刑部侍郎。六年,以病乞歸。十四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