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貨幣政策是韓國貨幣當局為實現巨觀經濟目標而對貨幣供應量進行調節和控制所採取的方針、政策。
韓國的貨幣政策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 ①60~70年代。這一時期主要實行擴張性貨幣政策,增加貨幣供應量以刺激經濟成長。實行這一政策的主觀原因是政府採取 “增長至上” 的發展政策。客觀原因是在韓戰後,為恢復國內經濟發展,實施 “社會經濟發展”的五年計畫急需大量資金,因此,韓國政府不僅大量舉借外債,在國內也採取了多種方法籌集資金。可以說,從韓鮮戰爭之後到70年代,韓國政府實行的擴張性貨幣政策成為其經濟發展政策的支柱,刺激了經濟的高速發展。韓國中央銀行在這一階段的具體措施有: 一是擴大貨幣供應量,M2的年平均增長率達到49%。二是為動員儲蓄,1965年,中央銀行將定期存款利率從15%提高到30%,但為減輕企業的負擔,規定商業銀行的一般貸款利率為26%,存貸利差由中央銀行向指定的專業銀行支付貸款利息補貼。三是中央銀行的再貼現和再貸款利率都大幅度低於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以使商業銀行得到優惠利率的資金。當時中央銀行提供了無限貸款,結果曾使直接貸款總量一度失控,為調整這一問題,中央銀行加強了再貼現管理和貨幣管理的職能,規定了商業票據的限額,擴大了中央銀行的許可權。在經濟恢復時期的韓國貨幣政策,在解決失業促進經濟的高速發展,獲得了比較滿意的效果。②70~80年代。由於政府的高速發展政策和中央銀行的擴張性貨幣政策,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韓國發生了較為嚴重的通貨膨脹,1980年以後出現了嚴重的經濟危機,GDP年增長速度降為5% (1960~1973年平均為9. 7%),消費物價指數達到28. 7%(1965~1980年平均為18. 4%)。這一時期,韓國銀行實行了緊縮貨幣和信貸的政策,設立了兼顧控制通貨膨脹,穩定物價和發展經濟雙重目標。其主要措施: 一是1979~1980年,緊縮信貸規模,貨幣供應量急劇減少,降低各商業銀行的信貸額度並限定貸款上限。超過限定額度的貸款須經中央銀行批准。二是中央銀行發行 “貨幣穩定債券”,以吸收資金,穩定物價。三是開拓了一個公開市場操作的新工具——“穩定貨幣賬戶”,規定中央銀行有權要求一般銀行在中央銀行設定的賬戶中存入一定額度的資金。與存款準備金不同的是,這種賬戶享有利息,且可根據銀行支付準備情況有選擇地使用。四是70年代,韓國實行了主辦銀行制度,各企業申請貸款時,必須向主辦銀行申請。實施這些緊縮措施,很快控制了通貨膨脹和失業率。1982年的消費物價指數為7. 2%,GDP也有所回升。1982~1985年為刺激經濟進一步回升,韓國中央銀行在一定程度上放鬆了信貸,穩定貨幣供應,保持M2的適度增長。從1984年起,取消對商業銀行的優惠利率,避免利率倒掛。③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進入80年代中期,韓國中央銀行實行了較為溫和的貨幣政策,主要是以市場調節為主,直接干預減少,貨幣政策工具多樣化。首先,中央銀行開始改善信貸管理方式。以調整法定準備金,公開市場業務和再貼現等間接調控方式取代了貸款限額等直接調控方式。其次,進入80年代,韓國實行“投資自主”政策。從1982年取消了商業銀行貸款利率的優惠制度。從1988年開始,全國性的地方性銀行有權自行確定利率。90年代,韓國進入整個經濟調整和金融體制改革時期,中央銀行逐漸獨立地行使金融調控職能,通過控制貨幣發行,穩定物價,抑制通貨膨脹。這時期貨幣政策的改革主要包括放鬆利率管制和外匯管制,其趨勢是逐步走向金融自由化、市場化和國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