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國憲法法院
- 外文名:대한민국 헌법재판소
- 建立於:1988年9月
- 機構:獨立的司法機構
- 法官的任期:6年
- 代院長:李貞美
歷任院長,
簡介
憲法法院擁有裁定對總統、總理和法官的彈劾,決定解散政黨,審查立法與憲法的一致性,解決國家機關之間、國家機關與地方政府之間或地方政府之間的許可權糾紛以及裁定有關憲法的申訴等5個方面的司法權。憲法法院由9名法官組成。法官都由總統指派,但他們當中的3人必須是由國會提名的人選,另3人必須是由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的人選。法官的任期為6年,可以連任。
根據韓國憲法規定,一旦彈劾總統議案在國會表決通過後,憲法法院的憲法法庭將組成審判庭,由9位法官合議,並最終作出判決。最終判決結果由9名法官投票產生,只要有6名法官投贊成票,彈劾議案即可通過。依照規定,憲法法庭必須在接受彈劾議案後180天之內作出判決。
中新網2月1日電 據韓媒報導,韓國憲法法院的8名憲法法官1日投票選舉代院長,女憲法法官李貞美當選,李貞美將接替剛卸任的朴漢徹院長指揮總統彈劾案的審理。
歷任院長
任次 | 姓名 | 任期 | 籍貫 | 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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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任 | 曹圭光 (조규광) | 1988年9月15日-1994年9月14日 | 忠淸南道舒川郡 | |
2任 | 金容俊 (김용준) | 1994年9月15日-2000年9月14日 | 京畿道京城府 (今首爾) | 首爾大學 |
3任 | 尹永哲 (윤영철) | 2000年9月15日-2006年9月14日 | 首爾大學 | |
代理 | 周線會 (주선회) | 2006年9月20日-2007年1月21日 | ||
4任 | 李康國 (이강국) | 2007年1月22日-2013年1月21日 | 首爾大學 | |
代理 | 宋斗煥 (송두환) | 2013年1月28日-2013年3月22日 | 忠淸北道永同郡 | 首爾大學 |
代理 | 李貞美 (이정미) | 2013年3月25日-2013年4月11日 | 慶尚南道蔚山市 (現已分割) | 高麗大學 |
5任 | 朴漢徹 (박한철) | 2013年4月12日-2017年2月1日 | 首爾大學 | |
代理 | 2017年2月1日-2017年3月13日 | 慶尚南道蔚山市 (現已分割) | 高麗大學 | |
代理 | 金二洙 | 2017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