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防體制

韓國國防體制,根據有關規定,總統為全國武裝力量最高統帥,實行“總統安全保障”體制。最高決策機構為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其成員包括總理、國防部長、國家安全企劃部部長、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及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的部長,總統任主席。1990年10月1日之前,韓國實行的是陸、海、空三軍並立的體制,其後根據“國軍組織法修正案”規定,現已改為三軍聯合體制,即國防部是在總統統率之下的最高軍事行政機構,主要負責國防政策和軍隊建設計畫的制訂,國防部長在總統的領導之下掌握對武裝部隊的指揮及控制大權。國防部辦事機構為新設的國防參謀本部,下設有5個直屬室,分別為民事心理戰室、指揮統制室、戰略態勢室、秘書室及軍事研究室。這5個室除軍事研究室室長由文官擔任外,其他4個室均由少將級軍官擔任。陸、海、空三軍本部僅擁有本軍種的人事、教育、訓練、軍需、預算、監察等軍政權。參謀長聯席會議設1名上將級主席和3名中將級副主席(陸、海、空三軍各1名),下設戰略企劃、作戰、情報及支援4個本部,除支援本部部長由海軍中將擔任外,其他3個本部的部長均由陸軍中將擔任。此外,這4個本部共設有11個參謀部,各有1名少將級軍官擔任參謀部部長。參謀長聯席會議的行政機構為聯合參謀部,目前,其職能已由原來的三軍協調機構改為辦事機構。全國武裝力量由正規軍和準軍事部隊組成,其中正規軍包括陸、海、空三軍和海軍陸戰隊,準軍事部隊包括民防部隊和海岸警衛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