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貫之可工部尚書制

《韋貫之可工部尚書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韋貫之可工部尚書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韋貫之可工部尚書制
敕:河南尹韋貫之:善馭者齊六轡,善理者正六官,六官成則百事舉,故吾選賢任舊,以次第補之,而六卿之材,吾已得五,闕一不可,待汝而成。貫之以正行明誠,為先朝輔,始以直進,終以直退,道有消長,德無緇磷。及帥湘潭,尹河洛,而廉平清一之政,繼聞於京師,名簡吾心,善入我耳。宜寘朝右,以鎮厚時風。況今之尚書,漢之公卿也,言動可否,屬人耳目焉,固不專率四屬、程百工,備位於冬官而已。可工部尚書,餘如故。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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