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斯特羅斯法令,瑞典議會(里克斯達)制定的法令。1527年瑞典議會在韋斯特羅斯(Västerås)召開會議,並通過一項法令。規定:主教占有的城堡應移交給國王;主教擁有的軍隊人數應由國王確定;主教、大教堂和牧師的多餘收入應以現金形式按期交給國王;修道院應完整移交貴族;貴族可收回15世紀中葉起贈予教會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