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義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鞏義市委鞏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鞏義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鞏文〔2010〕38號),設立鞏義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鞏義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簡介:市政府工作部門
  • :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劃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工作動態,

職責調整

(一)將市衛生局承擔的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

鞏義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河南省、鄭州市關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相關工作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藥品和醫療器械法定標準及醫療機構製劑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流通及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抽樣檢驗計畫,依法查處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各種違法行為。
(三)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四)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興奮劑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及其他特殊管理藥品。
(五)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監管工作,依法查處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各種違法行為。
(六)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管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驗計畫,依法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的各種違法行為。
(七)依法負責餐飲服務的行政許可工作。
(八)依照法定職責處置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安全突發事件。
(九)負責受理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的舉報、投訴、廣告監測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鞏義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科)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制定有關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文電、會務、信息、保密、群團、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檔案管理、電子政務、後勤保障、計畫生育、議案辦理、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思想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及統計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普法教育;負責內部規範性檔案和執法文書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來信來訪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科
負責藥品(含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監管工作,監督檢查藥品、醫療器械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中藥材生產、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法定標準、產品分類管理和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藥品廣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依法開展藥品研製、生產、經營環節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興奮劑類藥品及其他特殊管理藥品的監管工作。
(三)餐飲服務監管科
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樣計畫;依法處置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組織全市重大活動的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生產、流通的監管工作;監督檢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擬訂相關相關監督抽驗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處置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突發事件。

人員編制

鞏義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中層領導職數5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紀檢(監察)、機關黨組織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工作動態

鞏義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辦鎮辦食品專“兼”職人員培訓班
鞏義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辦了鎮辦食品專“兼”職人員培訓班。全市20個鎮辦的食品專職人員和兼職人員共60餘人參加了培訓班。
培訓班對鎮辦食品專“兼”職人員的工作職責,參與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材料初審、現場核查工作要求,量化分級管理及食品安全監管基本知識進行了講解授課。
局長馬占福同志就進一步發揮鎮辦食品專“兼”職人員作用,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熟悉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材料的內容,儘快承擔《餐飲服務許可證》材料初審和報送任務;
二是掌握小型餐館、小吃店現場核查基本知識,按照要求到現場進行初步核查,把好第一道關口。
三是組織對本轄區餐飲單位進行量化分級管理、行政許可等知識培訓。
四是組織對轄區餐飲單位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無證單位督促辦證。
現場還給鎮辦食品專“兼”職人員發放了培訓資料,同時,組織大家學習了已辦《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材料樣本。
通過學習,進一步提升了鎮辦食品專“兼”職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給食品藥品監管隊伍增添了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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