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

鞍山市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成立於1996年,於2008年經省人事廳和市編辦審批,轉變為市經信委員會所屬的正處級建制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核定編制8人,內設2個職能科室,分別是:綜合科、業務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
  • 成立時間:1996年
  • 性質:非盈利
  • 主要職能:落實牆體材料革新的法律法規政策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有關牆體材料革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對新型牆體材料的開發和套用依法進行監督管理;制定牆體材料革新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新型牆體材料產品的研究開發,推廣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牆體材料革新的調查研究。信息交流、統計、宣傳和技術培訓;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產品的備案認定工作;指導縣(含海城市、千山區)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設2個職能科室。
1.綜合科
負責單位文秘、財務、信息綜合、檔案、保密、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工作及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管理工作。
2.專業科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牆體材料革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對新型牆體材料的開發和套用依法進行監督管理;制定牆體材料革新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新型牆體材料產品的研究開發,推廣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牆體材料革新的調查研究、統計、宣傳和技術培訓工作;新型牆體材料產品的認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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