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導則

《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導則》是為用好紅色資源,打造精品陳列,弘揚革命文化,規範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發揮革命文物教育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博物館條例》等,制定的導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導則
  • 頒布時間:2023年3月
  • 發布單位國家文物局
發布通知,試行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文物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各有關單位:
革命文物承載黨和人民英勇奮鬥的光榮歷史,記載中國革命的偉大曆程和感人事跡,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更好發揮革命文物在黨史學習教育、革命傳統教育、愛國主義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公民道德建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國家文物局組織編制了《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導則(試行)》,現印發,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2023年3月13日

試行全文

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導則(試行)
第一條 為用好紅色資源,打造精品陳列,弘揚革命文化,規範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發揮革命文物教育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博物館條例》等,制定本導則。
第二條 本導則所稱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是指以革命文物資源為主的基本陳列、常設主題展覽、紀念性展覽和臨時展覽。
第三條 本導則適用於各級各類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展覽館以及依託革命舊址舉辦的革命文物陳列展覽。
第四條 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和中央有關檔案精神為依據,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做到政治性、思想性、藝術性相統一,提升代入感、沉浸感、真實感,增強表現力、傳播力、影響力。
第五條 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必須嚴格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堅持正確黨史觀和大歷史觀,準確把握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和中國共產黨歷史發展的主題主線、主流本質,恰如其分評價歷史事件、歷史人物,尊重歷史,還原真實,旗幟鮮明反對歷史虛無主義。
第六條 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內容策劃,應堅持以本地革命史實為主,立足革命歷史、文物資源、展陳條件,結合時代需求、重要節點,注重把宏大敘事與細節呈現、場景再現結合起來,做到科學、準確。策劃設計應聚焦主題、突出特色,嚴格以舊址、史實為基礎,力戒“主題模糊”、“千館一面”。
第七條 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內容必須堅持正確價值導向,以史實為根據,見史見事,嚴格遵循中國共產黨的三個歷史決議,充分吸納最新研究成果。
在展陳內容、時間範疇上不得憑空拼湊、擴展或任意拉長;在歷史事件、人物的評價上不得無據誇大、拔高或矮化。
第八條 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應規範使用黨和國家領導同志照片、題詞、講話文章、指示批示、塑像等,突出歷史性、紀念性,依據展陳主題,黨和國家領導同志為當時歷史事件參與者的,其照片、題詞、講話文章、指示批示、塑像等,可根據展陳實際需要,結合歷史事件自然體現。
第九條 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的形式設計、製作布展應服從服務展陳主題、展陳內容,堅持夠用、實用、適用的原則,倡導節儉辦展、綠色辦展,設計、製作應確保文物安全、人員安全和環境安全。
創新陳列展覽宣傳推廣及相關服務,構建線上線下相融合的“雲”展覽傳播體系,增強陳列展覽輻射力、影響力。多媒體、數位化等現代化展示手段使用應與展覽內容相得益彰,力戒喧囂炫目、蓄意烘托、喧賓奪主。
第十條 依託革命舊址舉辦主題陳列展覽,應堅持呈現原狀、真實可信,舊址就是最重要的文物展品和展示空間的原則和理念。展覽氛圍應與周邊環境及紀念設施相協調,與舊址本身風格相符合,保持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續性。外文內容簡介、指示牌、標語、宣傳冊(單)、網站等的翻譯應準確規範。
第十一條 涉及革命英烈和死難者遺骸、罪證類展品或相關影像圖文的,應本著遵循社會倫理、尊重逝者原則,充分考慮不同年齡、不同群體觀眾的參觀感受,進行設計布展。既準確反映歷史真實,又注重教育功能。陳列展覽命名應準確規範,反映陳列展覽的主題內容,原則上不得使用簡稱。
第十二條 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的內容和解說詞應嚴格履行評審程式。組織文物、黨史軍史、檔案文獻、展覽展示、宣傳推介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全流程參與展覽大綱和版式稿、講解詞的評審,把好政治關、史實關、保密關。
革命文物、史料資料等展品使用應嚴格履行論證、審查程式,確保真實性、可靠性。堅持科學嚴謹的態度,以物證史、以物敘事,讓文物說話,讓歷史說話。
文物復仿製品使用應當適度,做出標明,杜絕主觀臆造、牽強附會。圖文影像、輔助展品等使用,不得濫用影視劇、視頻截圖,雕塑、檔案、地圖、數據、資料等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
第十三條 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應充分發揮教育功能,圍繞服務四史學習教育以及重大事件、重大活動、重要節日等,注重內容策劃及相關活動配套,針對不同群體、不同客群開展分眾化、特色化教育,增強革命文物主題展覽的思想性、知識性和趣味性,做到見人見物見精神。
第十四條 博物館紀念館應圍繞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加強講解人員培訓,鼓勵革命人物後代、英雄烈士後代、相關歷史事件親歷者、倖存者、見證者等擔任志願講解員,鼓勵推出多語種講解服務、專家導覽和館長講解服務。
第十五條 依託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進行文創產品開發設計,必須堅持正確價值導向,尊重歷史事實,深入挖掘闡釋革命文物價值,突出公益屬性,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
第十六條 鼓勵開展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的館際合作、境內外交流,通過聯合辦展、巡迴展覽、流動展覽等多種形式,拓展交流合作的渠道和平台,積極構建反映中國革命、建設、改革歷程和新時代的話語體系和敘事體系。
第十七條 革命歷史類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的基本展陳大綱和版式稿須報中央宣傳部審核。其他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須嚴格履行審核程式。
第十八條 本導則由國家文物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導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內容解讀

一、《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導則(試行)》編制背景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高度重視革命文物的保護利用工作,就革命文物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發表一系列重要論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革命文物承載黨和人民英勇奮鬥的光榮歷史,記載中國革命的偉大曆程和感人事跡,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加強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弘揚革命文化,傳承紅色基因,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是展示革命文物、講述革命故事、開展黨史學習教育與“四史”宣傳教育的重要載體。近年來,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的“質”和“量”都有了較大提高,發揮著以史鑑今、資政育人的重要作用,據統計,全國已建成革命歷史類博物館、紀念館1644家,全國革命歷史類紀念館累計推出主題展覽1.5萬個,累計接待觀眾超28億人次,其中絕大多數被黨委、政府列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黨性教育基地等。同時也要看到,一些地方、一些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仍然存在著問題,如在展陳內容、時間範疇上憑空拼湊、擴展或任意拉長,在歷史事件、人物的評價上無據誇大、拔高或矮化,現代化展示手段使用喧囂炫目、蓄意烘托、喧賓奪主等。
為切實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用好紅色資源,弘揚革命文化,發揮革命文物教育功能,進一步規範和提升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國家文物局組織專家編制了《導則》。
二、《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導則(試行)》的主要內容
《導則》共19條,明確了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的基本依據、範疇界定、適用範圍、指導思想,闡明了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的內容策劃、形式設計、文物保護要求、教育功能、宣傳推介、文創開發、展覽交流、公共服務等基本要求,明確要求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必須履行的相關程式。
《導則》指出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是指以革命文物資源為主的基本陳列、常設主題展覽、紀念性展覽和臨時展覽。強調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中國共產黨的三個歷史決議和中央有關檔案精神為依據,嚴格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
《導則》要求內容策劃應堅持以本地革命史實為主,立足革命歷史、文物資源、展陳條件,結合時代需求、重要節點,做到科學、準確;形式設計應服從服務展陳主題、展陳內容,堅持夠用、實用、適用的原則,倡導節儉辦展、綠色辦展,確保文物安全、人員安全和環境安全;陳列展覽應充分發揮教育功能,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文創產品開發設計,必須堅持正確價值導向,突出公益屬性,保護智慧財產權。
《導則》明確要求內容和解說詞應嚴格履行評審程式,革命歷史類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的基本展陳大綱和版式稿須報中央宣傳部審核,其他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須嚴格履行審核程式。
三、《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導則(試行)》導向鮮明
《導則》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高標準、嚴要求,側重實操層面,對於加強革命文物的保護利用,讓革命文物“活”起來,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呈現出鮮明的導向特點:
一是明確要求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必須堅持政治性、思想性、藝術性相統一。《導則》要求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必須嚴格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堅持正確黨史觀和大歷史觀,必須以史實為根據,見史見事,形式設計、製作布展應服從服務展陳主題、展陳內容,準確把握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和中國共產黨歷史發展的主題主線、主流本質,旗幟鮮明反對歷史虛無主義。
二是明確要求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必須提升代入感、沉浸感、真實感,增強表現力、傳播力、影響力。《導則》提出創新陳列展覽宣傳推廣及相關服務,構建線上線下相融合的“雲”展覽傳播體系,增強陳列展覽輻射力、影響力。鼓勵開展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的館際合作、境內外交流,通過聯合辦展、巡迴展覽、流動展覽等多種形式,拓展交流合作的渠道和平台,積極構建反映中國革命、建設、改革歷程和新時代的話語體系和敘事體系。
三是明確要求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應充分發揮教育功能。《導則》指出陳列展覽應圍繞服務“四史”學習教育以及重大事件、重大活動、重要節日等,注重內容策劃及相關活動配套,針對不同群體、不同客群開展分眾化、特色化教育,增強革命文物主題展覽的思想性、知識性和趣味性,做到見人見物見精神,不斷提高陳列展覽的教育質效。
四是明確要求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應堅持科學嚴謹的態度。《導則》對革命文物主題陳列展覽的內容和解說詞評審,革命文物、史料資料等展品使用,黨和國家領導同志照片、題詞、講話文章、指示批示、塑像等使用,審核程式作出規定,要求嚴格履行論證、審查程式,把好政治關、史實關、保密關,確保真實性、可靠性,以物證史、以物敘事,讓文物說話,讓歷史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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