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發布
2021年
2021年7月12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材料目錄及格式要求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83號),公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材料目錄及格式要求》(簡稱《目錄》)。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材料目錄及格式要求》
為配合《中國銀保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0年第6號,以下簡稱《辦法》)的有效施行,提升行政許可工作的規範性與有效性。近日中國銀保監會修訂發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材料目錄及格式要求》(以下簡稱《目錄》)。
本次修訂工作旨在強化《目錄》與《辦法》的配套銜接,融入最新監管導向和要求;同時加大簡政放權工作力度,精簡最佳化部分申請材料,減輕市場主體負擔。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積極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各項舉措,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動行政許可工作更加規範、便利、高效。
2023年
2023年12月,為配合《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有效施行,提升行政許可工作的規範性與有效性,金融監管總局總局修訂印發《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材料目錄及格式要求》。
內容解讀
答記者問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材料目錄及格式要求》(以下簡稱《目錄》),有關部門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目錄》的修訂背景是什麼?
《目錄》是與許可規章配套的規範性檔案,最早制定於2007年,並於2015年進行修訂。我會於2020年3月對《辦法》進行了再次修訂,此次修訂《目錄》旨在增強與許可規章的適配性,融入新的監管導向和要求,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推動行政許可工作更加規範、便利、高效。
二、《目錄》的主要適用對象是哪些機構?
《目錄》適用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非銀機構)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境外非銀行金融機構駐華代表處等機構。
三、《目錄》的主要修訂內容有哪些?
《目錄》修訂內容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強化與《辦法》的有效銜接。如增加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審查材料,完善股權穿透審查、股東承諾材料要求,明確適用事後報告制的股權變更事項、董事高管任職事項需提交的材料等。二是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精簡申請材料,如取消營業執照複印件、企業集團登記證複印件、個人信用報告以及金融許可證繳回情況、工商登記註銷情況等材料。三是適應監管實際需求。如增加涉黑涉惡審查材料,增加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等材料,最佳化股東會、董事會決議以及離任審計報告等材料。
修訂印發
《目錄》是與許可規章配套的規範性檔案,最早制定於2007年,並於2015年、2021年先後兩次進行修訂。金融監管總局於2023年10月對《目錄》進行了第三次修訂,此次修訂旨在強化《目錄》與《辦法》的配套銜接,根據最新發布的各項監管政策與監管導向,完善有關材料要求;加大簡政放權工作力度,精簡最佳化部分申請材料,便利行政許可申請人;著力解決監管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最佳化調整部分申請材料。
《目錄》適用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非銀機構)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境外非銀行金融機構駐華代表處等機構。
《目錄》修訂內容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落實《辦法》有關修訂內容。如刪除發行金融債券審批材料,精簡發行資本補充工具審批材料,完善股東承諾和聲明材料,明確非銀機構分公司、子公司同城遷址有關申請材料等。二是與最新政策和監管規定相銜接。如與近年新修訂的《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材料目錄及格式要求》《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等相銜接,完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審查材料,最佳化董事高管任職資格核准材料等。三是適應監管實際需要。如取消公安部門安全防護驗收證明,精簡公司章程材料要求,最佳化完善變更註冊資本材料、非銀機構破產審批、解散報告材料等,進一步便利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