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獨占許可

非獨占許可是指技術受方在契約有效期內,在契約區域內對契約技術不享有獨占的使用權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獨占許可
  • 對象:技術受方
  • 對應:有效期
  • 屬性:不享有獨占的使用權利
排他許可,普通許可,分許可,

排他許可

排他許可是指在契約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受方對許可的智慧財產權享有使用、生產產品、銷售產品和/或進口產品權;在契約期限和地域內,供方不得再將該項權利許可給任何第三者;但供方在契約期限和地域內享有該項技術的使用、生產產品、銷售產品和進口產品權。在國際技術貿易中,採用排他許可方式轉讓技術的契約,通常稱為排他許可契約或排他許可協定。

普通許可

普通許可是指在契約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受方享有許可智慧財產權的使用、生產產品、銷售產品和/或進口產品權;在契約期限和地域內,供方享有該項權利的使用、生產產品和銷售產品權;同時,供方可以把該項權利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生產產品、銷售產品和/或進口產品。在國際技術貿易中,採用普通許可方式轉讓技術的契約,通常稱為普通許可契約或普通許可協定。

分許可

分許可,又稱再許可,是指受方在契約期限和地域內,可以將該項權利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生產產品、銷售產品和/或進口產品;在契約期限和地域內,供方通常保留契約許可權利的使用、生產產品、銷售產品和進口產品權。在國際技術貿易中,採用分許可方式轉讓技術的契約,通常稱為分許可契約或分許可協定。技術供方只與技術受方存在契約關係,同受方再許可的第三方無契約關係,一切由受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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