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叢書:秉心聖會

非物質文化遺產叢書:秉心聖會

《非物質文化遺產叢書:秉心聖會》圖文並茂,通俗易懂,知識性與藝術性並重。作者均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或某一領域中的權威、知名專家及一線工作者,他們撰寫的書第一是要讓本專業的人有收穫;第二是要讓非本專業的人看得懂,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內容,是公眾事業。文藝是民族精神的火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基礎工程,越是在大發展、大變動的時代,越要堅守我們共同的精神家園,維護我們的民族文化基因,不能忘了回家的路。

基本介紹

  • 書名:非物質文化遺產叢書:秉心聖會
  • 出版社:北京美術攝影出版社
  • 頁數:232頁
  • 開本:16
  • 品牌:京版北美
  • 作者:楊鳳金
  • 出版日期:2014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80501593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後記,序言,

內容簡介

《非物質文化遺產叢書:秉心聖會》由北京美術攝影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楊金鳳,1964年6月出生,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教育系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從事學前教育實踐和教育研究工作28年,曾擔任過教研組長、園長、現任寶山區幼教科研負責人。擅長學前教育研究與指導,發表研究論文多篇,《寶山區0-3歲散居嬰幼兒親職教育指導格局的構建的研究》獲上海市家庭研究成果評比一等獎,2005年被親職教育時報評為“上海市優秀親職教育指導者”。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古城村村記
第一節村落起源
第二節管轄沿革
第二章秉心聖會會記
第一節秉心聖會名稱來源
第二節20世紀80年代民間花會普查
第三節20世紀90年代民間花會收集整理
第四節21世紀初秉心聖會申報非遺項目
第五節2013年秉心聖會資料整理出版
第三章秉心聖會會檔
第一節秉心會
第二節石鎖會
第三節太平歌會
第四節錢糧筐會
第五節龍舞會
第六節驢舞
第七節太平鼓會
第八節燈藝
第九節武術和摔跤
第十節雜技
第十一節獅舞會
第十二節腰鼓
第四章秉心聖會玩角兒訪談錄
第一節馬振才
第二節張國棟
第三節梁會來
第四節代表性傳承人
第五節太平歌玩角兒
第六節石鎖玩角兒
第七節錢糧筐玩角兒
第八節太平鼓玩角兒
第九節獅舞玩角兒
第十節其他人員
第五章秉心聖會相關記錄
第一節梁雲龍記錄
第二節田忠記錄
第三節其他人記錄
第六章
秉心聖會太平歌古韻欣賞
第一節太平歌詞
第二節太平歌曲
第三節太平歌角色演唱目錄
後記

後記

《方輿紀要》說:“唐時幽州管內當有廣平縣,亦分薊縣置。”對廣平縣的提法,《門頭溝百科全書》在“廣平縣”條目講:“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析薊縣西境置廣平、武寧二縣,東部為廣平縣,天寶四年(745年)二縣俱省。肅宗至德元年(756年)恢復廣平縣。德宗建中二年(781年)析薊縣西部與廣平縣東部置幽都縣,區境東部仍屬廣平縣,範圍縮小,縣治所由原古城(今石景山區古城村)遷至今門頭溝區永定鎮辛秤村。”按此說法,唐玄宗先是把薊縣地區一分為二,設立成廣平和武寧兩個縣,廣平縣城地點在今古城村,四年後又取消了二縣。到唐肅宗時恢復了廣平縣,縣城地點還是在今古城村。25年後又有改變,唐德宗把縣城由今古城村遷到了辛秤地區。也就是說,古城村所在地在唐代做過29年的廣平縣城,至少門頭溝區的文史學家是如此認為的。今永定河西岸有“新城”地名,與古城村的“古城”相呼應,也可作間接的證明。
《光緒順天府志》中“地理志九·村鎮一”載:“三十五里古城村,亦呼城子村,或日《方輿紀要》所謂玉河廢縣,在府西四十里者,當即近此。”《方輿紀要》講:“玉河廢縣在府西四十里,本薊縣地,五代時劉仁恭置。”“遼志:仁恭於大安山創宮觀,師方士王若訥,分薊縣置此縣以供給之。遼亦為玉河縣,今廢。”《國門近游錄》:“過長店岡而西,有縣村,疑即古玉河縣故址。”
玉河縣歷經五代、遼、北宋至金代初年,大體管轄範圍在今永定河以西以北的門頭溝地區。為什麼永定河東岸的古城村地區跑到玉河縣去了呢?這與永定河的故道有關。隋唐至五代時期的永定河河道與現在不同,它是從石景山南下後被鷹山和臥龍崗阻隔後,兜回東北,經水屯走現今的古城大街北去。那時的古城村地域恰在當時的永定河西岸,屬玉河縣的管轄範圍,又離幽州城最近,做玉河縣的城址是可能的。
《光緒順天府志》《方輿紀要》等古籍記載說明,古代的學者認為古城村的古城以前曾是五代時的玉河縣城所在地。(三)古城村的古城與宋遼時期的安祖寨有關
1995年11月在古城村村西出土了兩塊晚唐時期的墓誌。墓誌記載,墓主人“殯於幽州幽都縣西界卅里房仙鄉新安里崗原”,或“墓於幽都之西卅里新安原”。說明晚唐時古城村一帶應該叫“新安里”,古城村之古城與新安里有關。
新安之“安”應源於安祖寨。安祖寨歷史可能很早,至少唐代以前就有,唐代墓誌稱所葬地為新安,是北辛安得名之源。《宋史》記載,宋太宗討伐遼,有大臣宋琪獻計,建議兵出易水抵桑乾河,出安祖寨,離東邊的燕城才30里地。今衙門口地區古稱“東安祖(佐)”,那么西安祖(佐)在哪裡?它不能在衙門口的東邊,而應在西,在今古城村西一帶。因為唐代墓誌的“新安”可能是“西安”之誤。西、新音近,“安”則專指安祖寨而言,今古城村的“古城”二字應指昔日的西安祖寨。另,有西安就會有東安,東安應在今衙門口地區。有了南辛安,才有北辛安。既有新安,必有舊安。可見安祖寨的歷史很長,它的地理位置是在不斷變化的。這是怎么回事呢?原來,石景山地區是古老的永定河的出山口,河道在不斷變化,必然影響到地面居民點的變遷。
京西古城村的“古城”得名應該至少在元代初年,而不會是明代的末年。根據之一是“叫古城必有所本”,那個“古城”至少應該指昔日的西安祖寨。按北京城發展從西到東的規律,西安祖寨的形成應早於東安祖寨,唐代就已經廢毀過。查《北京史志》可知,安祖寨歷唐、遼、金、元,多次廢毀,原居民早已四散。明代移民來古城村現址後,把村西的古寨遺址叫“古城”順理成章。遼、金、元時期治理永定河,西安祖寨應該有軍隊駐紮。其北有金溝河古道,永定河主河道也會在臥龍崗受阻後,掉頭向此處衝來。那時的軍營,必須有簡易的營寨才可保證安全,住在西安祖寨遺址是最好的選擇之一。原古城村西有一道叫土龍崗的高坡子,可能就是金元時期營寨利用舊時西安祖寨的遺蹟。P5-6

序言

2005年,國務院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發出了《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第一次提出“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明確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包括口頭傳統、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和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等,以及與上述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在北京市“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方針的指導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得到健康、有序的發展,名錄體系逐步完善,傳承人保護逐步加強,宣傳展示不斷強化,保護手段豐富多樣,取得了顯著成績。
2011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第三條中規定“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採取認定、記錄、建檔等措施予以保存,對體現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採取傳承、傳播等措施予以保護”。第八條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宣傳,提高全社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識”。為了達到上述要求,在市委宣傳部、組織部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市於2010年開始組織編輯出版“非物質文化遺產叢書”。叢書的作者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人以及各文化單位、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對本專業有深厚造詣的著名專家、學者。這套叢書的出版贏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其編寫具有三個特點:
第一,內容真實可靠。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第一要素就是項目內容的原真性。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精神價值、科學價值、審美價值、和諧價值、教育價值、經濟價值等多方面的價值。之所以有這么高、這么多方面的價值,都源於項目內容的真實。這些項目蘊含著我們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最深根源,保留著形成民族文化身份的原生狀態以及思維方式、心理結構與審美觀念等。非遺項目是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基層工作者,通過走鄉串戶實地考察獲得第一手材料,並對這些田野調查來的資料進行登記造冊,為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分布情況建立檔案。在此基礎上,各區、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部門進行代表作資格的初步審定,首先由申報單位填寫申報表並提供音像和相關實物佐證資料,然後經專家團科學認定,鑑別真偽,充分論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向各級政府推薦的名單。各級政府召開由各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對推薦名單進行審批,然後進行網上公示,無不同意見後方能列入縣、區、市以至國家級保護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叢書中各本專著所記述的內容真實可靠,較完整地反映了這些項目的產生、發展、當前生存情況,因此有極高歷史認識價值。
第二,論證有理有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要有一定的學術價值,主要有三大標準:一是歷史認識價值。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定歷史時期人類社會活動的產物,列入市級保護名錄的項目基本上要有百年傳承歷史,通過這些項目我們可以具體而生動地感受到歷史真實情況,是歷史文化的真實存在。二是文化藝術價值。非物質文化遺產中所表現出來的審美意識和藝術創造性,反映著國家和民族的文化藝術傳統和歷史,體現了北京市歷代人民獨特的創造力,是各族人民的智慧結晶和寶貴的精神財富。三是科學技術價值。任何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人們在當時所掌握的技術條件下創造出來的,直接反映著文物創造者認識自然、利用自然的程度,反映著當時的科學技術與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叢書通過作者有一定學術高度的論述,使讀者深刻感受到非物質文化遺產所體現出來的價值更多的是一種現存性,對體現本民族、群體的文化特徵具有真實的、承續的意義。
第三,圖文並茂,通俗易懂,知識性與藝術性並重。叢書的作者均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或某一領域中的權威、知名專家及一線工作者,他們撰寫的書第一是要讓本專業的人有收穫;第二是要讓非本專業的人看得懂,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內容,是公眾事業。文藝是民族精神的火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基礎工程,越是在大發展、大變動的時代,越要堅守我們共同的精神家園,維護我們的民族文化基因,不能忘了回家的路。為了提高廣大民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這套叢書對各個非遺項目在文化上的獨特性、技能上的高超性、發展中的傳承性、傳播中的流變性、功能上的實用性、形式上的綜合性、心理上的民族性、審美上的地域性進行了學術方面的分析,也注重藝術描寫。這套叢書既保證了在理論上的高度、學術分析上的深度,同時也充分考慮到廣大讀者的愉悅性。叢書對非遺項目代表人物的傳奇人生,各位傳承人在繼承先輩遺產時所作出的努力進行了記述,增加了叢書的藝術欣賞價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人民性很強,專業性也很強,要達到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目的,還要取決於全社會文化覺悟的提高,取決於廣大人民民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
編寫“非物質文化遺產叢書”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廣大人民了解中華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熱愛中華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意識,激發我們的文化創新精神。同時,對於把中華文明推向世界,向全世界展示中華優秀文化和促進中外文化交流均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希望本套圖書能得到廣大讀者的喜愛。
201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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